质量保证协议书
第一条 品质保证总则
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建立符合或接近ISO9000标准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制造的制造件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质量标准要求,而且须保证产品的质量是持续稳定、可以信赖的。
2.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或工艺、质量要求进行制造,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3.
4.
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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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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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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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品必须是经过自检的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 乙方必须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期为自乙方向甲方交货并经甲方检验合格之日起十八个月。 超过三包期限,若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造成甲方产品出现质量事故,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的相应产品负责,具体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技术指导 甲方有义务向乙方说明产品的技术、工艺、质量要求,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图纸、工艺文件、质量验收标准等技术文件和资料。必要时可应乙方邀请派出技术人员前往乙方进行指导。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要求有异议或希望修改时,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得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后才能实施。 检验验收要求 乙方必须具备适当的检验基础、相应的检测条件和手段,并能根据产品的复杂程度和甲方的质量要求,制订出适宜的产品工序及检查验收方法,提交甲方确认。 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要求制订出适宜的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方法,并提交甲方确认。 甲方的确认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乙方交货前,须经内部制造人员全检验收合格,并将完备的检验记录提供给甲方。 产品交货时的验收标准依据甲方的技术条件、图纸或具体验收标准进行。乙方在制造过程中所制定的质量控制方法或采用的技术、质量标准不得低于甲乙双方商定的最终验收标准。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实行抽检。若抽检不合格,则判定整批产品不合格,要全部退回乙方。乙方不能要求甲方对该批产品全检,分出合格品与不合格品。 若甲方检验员经抽检判定整批产品合格,但在其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乙方仍然有责任予以退换。
第四条 首批(件)检验
1. 乙方交货的制造件出现下面一种或几种情况时,为了保证该制造件制造初期质量
稳定,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首批(件)检验制度”进行检查验收。
(1) 甲方新设计的产品;
(2) 甲方变更设计或修改设计后的首批(件)加工件;
(3) 乙方改变制造工艺、工序后的首批(件)加工件;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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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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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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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乙方改换新操作人员后的首批(件)加工件等。 乙方在实施上述(3)、(4)项时,须事先与甲方联系,并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乙方要按甲方制订的“产品首批(件)检验制度”进行首检,向甲方交货时,须附上首检检查报告书和有关的检验记录。 产品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 产品的包装:乙方须采用适宜的方式(如塑料袋、单件或多件包装、纸盒、纸箱、钙塑箱、木箱、盘轴或其它专用货架、容器、盛器等)进行包装。有特殊要求时还必须做好防震、防压、防腐蚀保护。 产品表面标识:生产单位、产品名称、物、数量、日期、防潮、防雨、防倒置、小心轻放等。如甲方有特殊要求时,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办理。 乙方须采用适当的运输工具防止锈蚀、磕伤,尘埃污染。交付时,产品须附:有包装□;有《合格证》□;有《产品质量证明书》□;有《检验报告》□;有检验记录□;有《型式试验报告》□。 对库存产品或物料,乙方须保持适宜的库存环境,制定确保产品质量的控制要求或制度,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验证、评审、监督 甲方在认为必要时候,可组织有关人员到乙方的生产现场,对制造件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验证,验证安排可由甲乙方双方协商。 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对乙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进行验证、评审、监督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甲方的验证既不能免除乙方提供可接收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甲方对不合格品的拒收。 乙方须接受甲方的验证、评审、监督。根据甲方验证、评审、监督的结果,乙方要根据甲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尽快制定出整改计划,将实施结果向甲方通报。 当乙方不予整改或整改效果差,影响甲方产品质量时,甲方保留取消乙方供货资(
格的权利。
第七条 索赔处理
1. 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必须负责修理、更换或回收。因供货产
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间接声誉损害时,经双方或第三方确认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必须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1) 甲方在产品组装、总装和安装过程中发现因乙方产品材质、制造或包装、
防护、运输等方面缺陷造成的质量问题;
(2) 在产品三包期内发生的乙方产品质量问题;
(3) 虽然超出三包期,但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造成甲方电
梯、扶梯产品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甚至人身伤亡等。
2. 其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乙方的赔偿责任
1. 制造件发生问题时,凡是判定为乙方的责任,乙方要赔偿甲方采取对策时所需的
费用。
2. 由于乙方制造件的质量问题,在社会上造成人或物的损害,引起民事纠纷,对甲
方声誉造成极大损害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条款,乙方要赔偿全部费用。
3. 因乙方责任甲方造成企业形象、声誉损害时,甲方将视其影响大小对乙方处以0
元至20000元的罚款。必要时可终止双方的协作关系。
第十一条 甲方的赔偿责任
下述情况发生时,甲方有责任给予乙方赔偿:
1. 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工艺文件、验收标准等技术资料有问题造成乙方
蒙受损害时;
2. 乙方在加工期间,由于甲方临时修改图纸,造成乙方额外加工工时时及材料损
失时;
3.
4. 由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材料或零部件有缺陷,造成乙方增加额外工时; 因甲方计划改变对乙方造成加工工时及材料损失。
第十二条 索赔的判定
1. 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问题,按照第十条乙方要向甲方赔偿的金额应由甲方来判定。
2. 乙方对于上述判定有异议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
3. 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的问题,按照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十三条 索赔的区分
根据制造件发生质量问题的时段,把索赔分为制造索赔和用户索赔。
1. 制造索赔,制造件经甲方验收后,将制造件装配到产品上(对备件,是指单个
制造件),在发货到甲方最终用户之前发生的问题。
2. 用户索赔,甲方将制造件装配到产品上,已发货到最终用户后,在甲方产品的
三包期内发生的问题。
3. 因甲方保管、运输或用户使用不当或自行改变产品结构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乙
方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赔偿费计算标准
1. 根据第十条,甲方向乙方要求的索赔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1) 零件费,问题发生时,甲方更换零件的零件进货价格;
(2) 维修费,甲方实施修复工作需要的人工费;
(3) 附带经费,甲方实施修复对策所需要的其他费用(包括差旅费)等。
2. 制造索赔的情况下,乙方要向甲方赔偿上述第(1)款的零件费和第(2)款维修费
合计金额。
3. 用户索赔的情况下,乙方要向甲方赔偿第1项中各项的合计金额。
第十五条 赔偿费的支付
1. 甲乙双方本着实事求是、平等互利、相互谅解、共同承担的原则协商确定后,乙方
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办法付给甲方。
2. 由于乙方的责任要承担赔偿,由甲方提出通告知,乙方签名确认,进行通告,并由
甲方财务部结算工资时直接扣除。
第十六条 共同对策
1. 甲方在检验后,若发现制造件有问题,而甲方又认为需要乙方协助而向乙方提出
需要有关人员配合或需了解有关资料要求,以便针对质量问题提出改善对策,乙方须给予甲方全面的支持和配合。
2. 若制造件已装配在甲方的产品上,如甲方或双方共同判断属于制造件质量有问题,
需采取全数更换、修理或重新装配的处理方案或措施时,甲方须向乙方通报后实施,乙方有责任给予甲方全面的支持和配合。
3. 乙方要认真追查制造件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尽快制订出防止再发生的对策或整
改措施,并提交甲方确认。
4. 发生本协议以外的事项,或是对协议内容产生异议时,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
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七条 附页签字
a)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b) 在执行协议中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
商不成则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 本协议经双方单位代表签名、单位盖章后即正式生效。
甲方:
经办人:
签订日期(盖章):
乙方: 经办人: 签订日期(盖章):
第二篇:质量保证协议书--姗妮儿贸易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姗妮儿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草案)》及相关法规规定,为加强商品管理,切实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商品的,流通健康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如下商品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乙双方必须是“证、照”齐全的合法生产、经营企业。
二、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标准,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承担一切责任,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有关质量问题,双方协议解决。
三、甲乙双方有义务及时像对方反馈患者和医疗单位对商品质量提出的意见。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签字加盖企业印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