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协议
协议人:
父亲:兰乾生;长子:兰坤国;二儿子:兰坤棋; 三女:兰坤蓉;四女:兰建容
父亲兰乾生,家住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曹家坝村12社, 现因年龄已经82岁,加之体弱多病,特将自己名下财产分给四名儿女,并由四名儿女共同同意。具体分割内容如下:
父亲兰乾生位于高坪区龙门街道办事处曹家坝村12社的小青瓦老房子由四名儿女共同分割。首先由长子兰坤国分得20平方米、四女兰建蓉分得10平方米;剩余的部分再由长子兰坤国、二子兰坤棋、三女兰坤蓉三名儿女平均分配。 对于以上协议,四名儿女均无异议并一致同意,并承诺永不反悔。
此协议经协议人兰乾生、兰坤国、兰坤棋、兰坤蓉、兰建容共同签字生效。此协议一式五份,协议人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按手印):
20xx年2月1日
第二篇:遗产分割协议
遗产分割协议
继承人: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身份证号码:
继承人: 身份证号码:
被继承人 于 年 月 日不幸去世,留下单位补偿的丧葬补助金、住房公积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工伤补助金等合计约人民币 万元左右(其中有债务 元),因被继承人未留下任何遗嘱,经协商,现就上述遗产达成如下遗产分割协议:
一、企业年金归 所有。
二、住房公积金归 所有,另 。
三、其他剩余遗产归 所有, 负责归还 生前所欠债务( 元整)。
四、此协议所涉及款项均在其单位发放分割之后结清,期间各方均有协助办理的义务。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不再反悔。本协议正本 份,协议人各执一份,见证人各执一份。
协议人签字:
见证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