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委托代理发放协议
甲方:广州市安美兹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2320室
乙方:格列有限公司 GREENEC LIMITED
地址: 香港九龍彌敦道625-639號, 雅蘭中心二期1003-9室
为了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符合公司内部管理规范,保证临时工作人员足额取得劳务报酬。广州市安美兹贸易有限公司和GREENEC LIMITED 就劳务服务费用发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时,甲方需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明,作为乙方支付凭证。
2、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付对象,并每月及时、足额支付约定的劳务报酬。
3、乙方仅作为甲方的支付代理方,如出现经济、劳务纠纷事件, 所有法律、经济赔偿责任,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二、劳务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1、劳务服务标准:以甲方聘书为准。
2、按甲乙双方约定,乙方负责转入甲方指定劳务人员的银行账户。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甲方需提供所有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确保真实有效性。如因甲方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任何法律责任、纠纷等由甲方自行承担。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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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劳务费协议
协 议 书
甲方:xxxx
乙方:xxxx
甲方xxxx于20xx年9月21日在风景文化广场举办xx省国际民间艺术周表演活动,由乙方在风景文化广场组织文艺表演队伍参与表演,需付乙方xxxx劳务费为2500元、。 乙方必须按时到达并保证演出圆满成功。
甲方:
乙方: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