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篮设备租赁安装协议书
出租方: 大竹县仕晨租赁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重庆第六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西苑佳居”项目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出租“高空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乙方租赁吊篮设计规格和数量:
吊篮租赁按实租台数计算,不以长度计算,长根据外墙施工单位的施工面而决定,实际长度可从2米至6米不等(乙方实际租借吊篮设备规格和数量以甲方《送货单》为准)。
吊篮的质量要求:所有吊篮必须是新购、吊篮必须有名牌,且名牌厂家要提供生产许可证,吊篮经出厂检验合格,吊篮的生产日期在20##年后生产的;
吊篮设备齐全,限位卡、钢丝绳、付绳等符合要求,且与产品说明书相符。钢丝绳必须使用国标产品且全新。
二、租赁期限及使用地点:
预计租期:2010年8月 1日到2010年10月30日。实际吊篮租期自吊篮设备进场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之日起(以双方签字的《吊篮设备进场验收清单》为准)至吊篮设备搬运到地面向甲方报停之日止连续统计。
所租吊篮设备的使用地点为: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龙大道与凤凰大道交汇处“西苑佳居”7-10#楼。
作业内容为:甲方负责吊篮的安装、拆除、现场管理等工作。
三、吊篮设备租金:
1、日租金: 元/台/天(每个月扣除两天检修时间,不计租金);进场安装费: 元/台;每次移机费: 元/台(移机时间在1天内不扣租金);出场拆除费 元/台。
四、租赁费用及乙方必须承担的费用:
1、按实际租期连续记租,下雨天、节假日等中途不报停。
2、税金:此租赁费由甲方提供吊篮购买等发票。
3、检测费:甲方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及证照。
4、工程协调:乙方负责同建设主管部门的协商关系;交叉作业时同施工班组的配合。
五、吊篮设备的管理:
1、吊篮在租借期间的管理由乙方负责,乙方须指定专人对租借的吊篮设备妥善管理,进行现场签章确认,并严格遵照操作规程(见附件一)及安全交底书(由乙方工程部提供)正确使用,并负责协调吊篮进场至退场整个过程的工作。如设备在施工期间被盗,乙方须按每台实际购买照价赔偿甲方,零部件赔付参照(见附件二)。
2、乙方必须委派 作为本工程的现场代表,同时有权代表乙方签字办理代理吊篮的进场、交接、安装验收、安全交底与培训、租金结算及退场等事项。
3、乙方应确保吊篮在归还甲方时完好,无人为损坏。
六、吊篮的运输和现场搬运;
1、进出场运输费由甲方负责。
2、乙方负责按时提供吊篮进出场的临时堆放场所、垂直运输设施(塔吊或电样)、设备专用三相五线电源、漏电开关、总配电箱拉至十五层。
七、吊篮的安装拆卸和使用;
1、甲方负责吊篮进出场安装和拆卸由甲方负责和安全确认。2、吊篮设备只作施工使用,不得用于垂直运输起吊材料,严禁超载。
八、租后服务;
1、甲方在设备安装高度完毕后,负责对乙方所有操作使用人员进行高空操作使用培训,乙方必须监督所有操作人员参加。培训完成后,乙方须在甲方提供的培训记录上签字确认,未经培训人员不得操作吊篮设备,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2、由甲方设备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
九、维修和保养:
1、甲方负责正常情况下的吊篮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因乙方人员使用不当造成的维修,乙方应近损坏的配件价格进行赔偿。
2、如因甲方检修人员未按时赶到或检修时间超过12小时,则乙方可扣除该台设备当天的租金(因乙方人员作用不当造成维修的原因除外)。
十、施工现场清理及准备:
乙方应在吊篮设备进场前清理现场及完成相应准备工作,确保吊篮的顺利安装,如因施工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而导致吊篮交付延误的,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吊篮设备租赁费按协议书原定计算计收。
十一、赔偿:
如因乙方人员未经培训、违章操作、使用不当、管理不善或人为造成吊篮设备缺损或发生事故的,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零部件赔偿价格将参照《吊篮零部件赔偿标准》(见附件二)。
十二、严禁事项:
1、吊篮设备租用期间,乙方不得将吊篮使用权转让给第三人或作为财产抵押,也不得擅自迁移至其他工程地点使用,不得
交由合同约定内容以外的项目施工。
2、乙方不得擅自在吊篮上增加或更换任何部件(为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使用非甲方提供的钢丝绳),若钢丝绳达到更换要求,甲方必须在12小时内更换,严禁在吊篮两边伸搭人工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三、吊篮货载:
1、电动吊篮自重:2米约230公斤,4米约320公斤,6米约380公斤。
2、电动吊篮载重:2—4米禁止超过500公斤,6—8米禁止超过380公斤。
3、如乙方使用吊篮载人或物超过限制重量,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四、风险责任:
如因乙方原因引发事故造成甲方设备、人员或第三者损失的,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五、付款方式:
1、乙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吊篮设备租金及其相关费用。
2、乙方在吊蓝设备租赁协议签订后设备进场前支付设备押金___/__元。大写___/_元整。
3、乙方在每月25日前向甲方支付上月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其相关费用,工程结束之日付清全部租金,甲方退还设备押金。
4、乙方如不能按时付清吊篮设备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拒绝提供技术支持或维修,并采取包括设备停用或拆出等措施,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超期付款须按日加收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十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分歧应本着互谅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任何一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执壹份,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如甲方的资质未通过监理审核,此协议无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吊篮设备安全操作规范(附件一)
一、施工前须对建筑物的立面、屋顶及周围环境进行详细了解,并制定出合适的安装施工方案。吊篮安装后必须检查可靠妥善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物立面如有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显标志,若施工立面存在外开窗户,应与建筑物管理人员联系,要求施工期间严禁开启,以防发生碰撞事故。
二、在雷雨、大雾及阵风风速大于6级的恶劣气候条件下严禁吊篮升空作业。
三、正常施工时,吊篮的限载重量不得大于额定载荷。施工中吊蓝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将吊篮用于起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行。吊篮电气控制箱内不得另外布线作照明和其他动力电源使用,以防事故。
四、吊篮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吊篮。严禁酒后使用吊篮。
五、吊篮使用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或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子,吊篮内严禁使用梯、凳、搁板等高工具、严禁在吊篮中奔跑纵跳。
六、在吊篮升降过程中至少应有二名人员负责操作,并注意观察钢丝绳、电缆线的跟行情况,遇到凸出物应及时避让或采取措施,防止吊篮及电缆被勾拉、碰撞、搁置或缠绕。
七、施工或吊篮运行中发生吊篮水平倾斜、突然断电、安全锁跳锁或工作钢丝绳断裂等异常情况时,施工人员应保持镇静,切物在吊篮中惊慌跑动,由吊篮操作人员按规定程序处理,并将吊篮回降地面检修。严禁在高空中检修吊篮。
八、每天在上班使用吊篮前,应先检查电源、钢绳、支架拉攀、配重铁块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机是否安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九、每天下班离开吊篮前,应对安全、提升机及钢绳上的灰浆杂物做一次简单清除,以确保其机械性能正常。吊篮操作人员在下班时应将吊篮平台下降到地面或较低的窗口,并用绳子做好固定不让吊篮随风飘荡。
十、应急处理技法:安全锁的打开方法——将吊篮上开一段并调平工作台即可开锁。一直跑不停的处理——立即按下总停再关掉电源并通知维修人员。电动机打滑的处理——立即向上开一、二米可止滑并通知维修人员。
乙方接收人签字:____________
第二篇:吊篮承诺书-
吊篮使用安全承诺书
甲方: XXX
乙方: XXX
乙方承诺:在吊篮的安装、使用和拆除中,如果因安全资料不全,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行政刑事处罚的,均由乙方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并按照与公司签订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相关规定,接受公司的一切处罚。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责任期限: 年 月 日 至 工程竣工
甲方:(公章) 乙方(项目负责人)签字:
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