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货币补偿协议
浙江省建设厅监制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说明书
1、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文本分货币补偿、产调调换(非租赁房屋)、产权调换(租赁房屋)三种。
本协议文本为上述文本之第一种,供当事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时使用。
2、签约之前,拆迁人、被拆迁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对协议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咨询。
3、本协议所称的货币补偿是指在房屋拆迁中,经被拆迁人选择,由拆迁人支付经评估的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形式。
4、协议文本〖 〗中供选择的内容可以打√或×方式选定。空格需要确定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当事人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当×。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按照合同自愿原则,双方可不采用本协议文本中拟定的条款,相关内容由双方依法约定增加条款或另签补充协议。
6、本协议文本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 编号: )
甲方:拆迁人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拆迁单位:
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乙方:被拆迁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城市建设,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拆
迁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拆迁房屋依据
甲方因 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建设项目
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等,经 审查批准,领取了 拆许字 第 号《房屋拆迁许可证》,
实施房屋拆迁。乙方所有的房屋属于该拆迁许可证核准的拆迁范围内。
第二条 乙方房屋的基本情况及补偿金额
乙方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同意将座落 房屋,
证件名称: ,证件: 号,地籍: 号,建筑
面积 平方米,交给甲方拆除。
甲方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和金额如下:
1、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详见附件一评估报告)
2、附属物补偿金额:
3、未到期限的临时建筑补偿金额:
4、住宅搬迁补助费:
5、乙方依法占有的土地,,
用途 ,扣除按规定方法计算的土地面积后应单独补偿的
土地面积 平方米,补偿金额 6、
总计补偿金额(大写):
第三条 房屋搬迁
乙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搬迁腾空房屋,经甲方确认,旧
房由甲方拆除,乙方不得拆除、损坏房屋,违者照价在补偿金额中扣赔。
第四条 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乙方已搬迁腾空房屋的,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将本协议第
二条规定的补偿总额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方未在第四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支付货币补偿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
未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乙方未在第三条所约定的时间内搬迁腾空房屋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
付金额的万分之 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第六条 在本协议签字时,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有关房屋、土地证件,由甲方统一向房管、土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七条 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二)。 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由甲方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拆迁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签于
附件一(评估报告):
附件二(补充协议内容):
第二篇: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邢台佳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为落实邢台市政府“三年大变样”的精神,按照三改方案有关规定,对兴达路以西、牛尾河以南部分住户进行旧房改造。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房屋拆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名称、地点:
建设项目名称 清馨苑小区,建设地点 兴达路以西、牛尾河以南、陶行知学校以北,建设单位 邢台佳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二条:被拆迁房屋兑换回迁安置房条件:
1、乙方同意以土地证使用面积,按1:1.13的比例兑换回迁安置房。
2、乙方的土地证使用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兑换回迁安置房_________平米。
3、乙方20xx年以前所建的二层楼房,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供乙方选择:①有房产证的,每平方米按1200元(壹仟贰佰元)给予补偿;没有房产证的,每平方米按800元(捌佰元)给予补偿。②可以找有资格的房屋评估单价,确定造价。
4、乙方自行处理所占院子内的其他附属物(如树木等)。
第三条:不等面积的兑换方式:
1、甲方原则上按实际应兑换面积进行兑换回迁安置房。
2、回迁安置房不宜等面积兑换的。超过等面积的,按开盘价进行购买;少于等面积的,每平方米按2800元补偿。
第四条:特殊情况:
因特殊情况,乙方不要回迁安置房,而要求货币补偿的,按土地证的使用面积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第五条:临时过渡安置:
1、乙方临时过渡自行联系租赁。
甲方按乙方的土地证面积,每平方米每月补偿5元作为过渡费,暂定30个月,每六个月发放一次。搬家费按土地证面积每平方米6元,一次性付清。
2、乙方临时过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安置房延期时过渡费顺延。
第六条:特殊情况下安置房延期的免责情形:
1、不可抗力造成安置房建设延期的,可工期顺延。
2、因拆迁户搬迁迟缓,政府行为造成建设延期的,安置房工期可顺延。 以上两种情形引起的工期顺延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七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从政府同意开工之日起,30个月内将回迁安置房保质保量建好,交付乙方使用。
2、临时过渡费必须按时足额发放。
3、甲方所建回迁安置房应符合国家标准的高层框架电梯房标准,水、电、暖及天然气接通(暖气,天然气初装费乙方负责承担所需费用)电视,电话布好室内线,并安装好楼宇对讲门及户门。
4、甲方负责协助办理分户房屋产权证。按规定应交的各种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时间搬完旧宅。门窗应保持完好,不得随意拆除。
2、旧房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交予甲方。乙方应保证两证没有抵押权及其他用益物权。
3、被拆迁房屋的水、电、有线电视、燃气等迁移、销户等手续,由乙方负责并结清所有费用。
4、乙方为全家成员的代表人,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家庭纠纷,债务,债权等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果在没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按时交付回迁安置房的,根据实际延误期限,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标准,继续承担相应的过渡费。
2、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不能按规定搬迁时间搬迁的,甲方有权申请相关政府部门搬迁,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他损失。
第十条:回迁安置房除底层和顶层外,以公开抓阄的形式确定兑换回迁安置房的位置。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属于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在本协议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通过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1、乙方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乙方其它所有家庭成员共同签署的委托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