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公司
乙方: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乙方于20xx年10月购买甲方开发的xx小区一期4-401号商品房,产权面积:166.17㎡。现因城市规划设计变更需要,甲方对该套商品房窗户和阳台进行局部调整,从而影响了乙方房屋中阳台及窗户的采光效果,针对此项改动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经协商补偿事宜达后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一次性补偿乙方¥66468 元整(大写:陆万陆仟肆佰陆拾捌元整),解决因房屋规划设计变更造成的问题。甲方于双方签订此协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二.双方约定,在甲方履行了上述全部补偿款项支付义务后,乙方不得再以其他任何理由向甲方再行赔偿或补偿要求,并保证严格保密该赔偿协议内容,不得向他人泄露,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协议约定的补偿金,并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三.此协议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成立。
甲方: 乙方:
20xx年月日 20xx年月日
第二篇:20xx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范本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项目名称:
被征收人:
七师一三七团 监制
1
说 明
1、本协议文本签约之前,协议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内容。
2、为体现协议当事人的自愿原则,本协议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协议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协议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协议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3、本协议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对协议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协议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对于涉及不到的条款,应用钢笔直接划去。
5、本协议条款由 负责解释。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
房屋征收部门: 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征收实施单位: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被 征 收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代 理 人: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
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依照拆迁
人与农七师137团于20xx年9月16日达成的的协议《137团二期商
业街项目投资建设及补偿方案》(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在平等、
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的基本情况
根据乙方提供的产权书证材料,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补偿方
案》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沿217国道东侧风城商场广场以
北的门面房置换给乙方,不收建筑成本,地下室按评估价100%补偿,
多出的面积按市场价格的八折优惠。
经甲、乙双方核对,对乙方房屋、附属物情况确认如下:
户主姓名:
1、房屋坐落:
2、产权证件及编号:
3、房屋用途:
3
4、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平方米。配房,如简易住宅、
厨房、仓库、车库、地下室及无证临设等,可折算成建筑成本价,进
行房屋补贴,面积 平方米。
5、房屋【已】【未】设置抵押权,抵押权人为
6、房屋及附属物情况:
。
7、其他(包括存在的产权纠纷状况):
第二条 补偿方式
一、乙方选择以下第 种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3、简易卧室、厨房、仓库、车库等可折算房屋面积进行补偿补
偿。
4、住宅补偿的临时安置(过渡)费暂按( 个月):¥ 5、
货币补偿款合计:¥
二、奖励和补助
1、乙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搬迁腾空交付被征收房屋的,
甲方给予乙方一次性奖励和补助:¥
2、乙方在本协议书约定的期限内搬迁腾空交房的,甲方给予乙
方一次性奖励和补助:¥
上述奖励和补助暂不发放,在安置时统一结算。
乙方按选房序号选择门面房,选房序号按腾空交房的顺序确定。
同一天腾空交房的,按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房
序号,如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也是同一天签订的则通过抽签确定选房
序号。
4
第三条 被征收房屋的搬迁腾空交付
1、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书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建筑物及附着物由甲方拆迁,确保拆迁安全。乙方声明:乙方逾期不来办理房屋腾空交付手续的,上述截止日期(本协议书生效后第3个工作日)视作房屋腾空交付时间,双方不再办理房屋腾空交付手续,乙方未搬离的物品视作放弃,任由甲方处置。
2、被征收房屋腾空交付前的水费、电费、管道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电信、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未缴清的,乙方委托甲方从奖励与补助款中代缴。
3、乙方不得私自拆除房屋及附属物,如门窗和水电设备等由甲方统一拆除和清理垃圾;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所享受的奖励和补助。
第四条 被征收房屋产权证的注销
本协议书签订之日,乙方已将被征收房屋相关的产权资料原件( )交付给甲方。协议生效后,由甲方统一向房屋、土地等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的注销登记手续;否则,甲方应当及时将上述原件资料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乙方的保证
1、向甲方所提供的所有产权书证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均属客观、真实,否则,乙方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未隐瞒被征收房屋的产权纠纷或抵押担保等状况,隐瞒或提供材料不实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抵押关系处理
被征收房屋设定抵押权的,按下列办法处理:
选择货币补偿的,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书生效前与抵押权人协商解除抵押关系;否则,乙方无条件委托甲方将补偿款优先偿还所欠抵押权人的债务。
第七条 房屋房产权证的办理
5
乙方结清房价款后,可委托甲方统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有费
用由乙方承担,待整体拆迁完成后30日内签订认购合同,主体封顶
后乙方交纳双方认可的各项费用。房屋超过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
部分应缴纳的契税和#b@2费用等税费由乙方承担。在规定时间内未办
理的视为放弃,因乙方未予配合或提供材料不实造成无法办理房屋房
产权证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如在甲方告知的规定时间内乙方未委托
甲方统一办理产权登记的,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应共同遵守,如有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者,
必须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1、因甲方的原因末按协议书约定向乙方支付征收补偿款的,甲
方应当承担逾期支付的民事责任,按未支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的比例
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期向甲方缴纳(结清)房差价的,甲方有权暂缓向
乙方交付房,并停止发放住房临时安置(过渡)费。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即生效。
第十二条 协议及持有
本协议书一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第十三条 未竟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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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书未竟事宜,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未作出明确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附件效力
本协议书附件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书及其附件内容,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征收实施单位:
项目负责人:
经办人:
年7 乙方 被征收人: 代理人: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