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增强本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正常管理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对本公司发展及社会公益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也为严肃纪律,对违反本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的员工给予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奋发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奖励分为下述四种:
1. 表扬;
2. 嘉奖;
3. 记功;
4. 记大功。
除上述行政奖励外,还包括经济奖励:奖品、有薪假期、奖金、加薪。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惩处分为下述四种: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解雇(辞退)。
除上述行政处罚外,还可追加相应经济处罚:赔偿、扣发奖金或工资、降薪。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表扬和现金奖励20-50元:
1. 品行端正,服从领导安排,工作努力,并能及时高效的完成工作任务。
2. 有节约意识,能自发主动地为公司节省水、电、耗材等资源。
3. 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并乐于帮助同事或他人。
4. 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
第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嘉奖和现金奖励50-200元:
1. 超额完成公司利润计划指标,经济效益显著者。
2.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其建议被公司所采纳者。
3. 坚持业余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在公司任职期内,获取本科以上文凭或其他专业证书者。
4. 工作努力,表现突出,有明显进步者。
5. 在工作中发现问题能及时上报,避免严重后果发生者。
6. 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记功和现金奖励200-500元:
1.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保护公共财产,防止事故发生或挽回经济损失有功者。
2. 对舞弊和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检举或防止,减免公司损失者。
3. 管理、技术研究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4. 发现公司重大问题,能有效提出方案经采用效果明显者。
5. 对职责之外的事件处理恰当,或对潜在危险及时报告,及时减少公司损失者。
6. 其他与此类同的行为。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给予记大功和现金奖励500-1000元:
1. 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
2. 对社会做出贡献,使公司获得社会荣誉者。
3. 维护公司利益并为公司避免重大损失者。
4. 遇意外事件或灾害,及时抢救并挽回公司重要财物损失者。
5. 对公司制度、管理、技术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成果显著者。
6. 具有其他重大功绩表现的类同行为。
第八条 获得奖励的员工在以下情况发生时,将作为优先考虑对象:
1. 参加公司举行或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
2. 学习培训机会。
3. 职务晋升、加薪等。
第九条 员工的奖励,由员工所在部门的主管领导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推荐和提供材料,填写《奖励申报单》,并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进行审核批准,由人力资源部落实执行。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10-30元或再追加警告处分:
1. 因过失发生工作上的错误,情节轻微者。
2. 对待客户态度恶劣或导致客户投诉者。
3. 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后果轻微,未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4. 在办公场所禁烟区域吸烟者。
5. 工作时间喧哗、打闹、睡觉等,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6. 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事情者。
7. 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干私事者。
8. 无故旷工者。
9. 1个月内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及以上者。
10. 工作时间不按公司要求着装及佩戴工牌者。
11. 人为损坏公司设备及物品,情节轻微者。
12.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50-100元或再追加记过处分:
1. 违反当地政府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者。
2. 违反(公司奖惩制度)警告行为后,经劝告态度恶劣者。
3.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浪费原材料或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4. 工作不负责任,管理混乱,因过错造成经济损失者。
5. 私自把本公司客户介绍给外单位、向客户索取回扣或中介费者。
6. 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
7. 各部门负责人发现所属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后果严重,不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或有意隐瞒者。
8.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罚款200-500元或再追加记大过处分:
1. 贪污、盗窃、赌博、营私舞弊、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尚未达到受刑事处分程度者。
2. 因保管不当或疏忽丢失公司资料或财物,情节严重者。
3. 泄露公司经营机密,未经公司同意,擅自将机密文件透露给外公司人员者。
4. 拨弄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和威信,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及公司信誉者。
5. 其它违反公司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经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后,予以解雇(辞退):
1.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管理制度者。
2. 员工间上班时间打架斗殴,影响严重或态度恶劣者。
3. 偷窃公司或他人财物,偷窃公司资料者。
4. 严重失职或徇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利益损失者。
5.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将公司技术资料、业务资料、财务资料等公司重要文件、商业机密泄露给他人或准备泄露者。情节严重者,通过司法部门追究民事与刑事责任。
6. 仿照公司领导签字或恶意篡改公司文件者。
7. 故意或过失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使公司受到重大损失者。
8. 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及财物受损者。
9. 提供虚假学历、学位证明、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者。
10. 参与非法组织者。
11. 有犯罪行为被判处刑罚者。
12. 记大过2次给予解雇。
13. 其他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和要求的类同行为。
第十四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责任人除应承担的责任以外,须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公司保留对员工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员工的惩处由各部门领导提供材料和填写《惩处申报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调查落实,其审核批准权限按人力资源管理责权划分执行。
第十六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第十七条 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员工在5个工作日内向直接上级主管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员工在10个工作日内向间接上级领导申诉。受理复议或申诉者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
第十八条 对员工进行奖励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公司和员工档案。
第十九条 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解雇(辞退)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二十条 凡按本制度第十四、十五条处理的责任人,在赔偿事项尚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本公司。
第二十一条 为使受到惩处的员工将功补过,同一年度中之功过可以相抵或转换,方法如下:
1. 一次表扬或嘉奖可与一次警告相抵。
2. 一次记功可与一次记过相抵。
3. 表扬3次记嘉奖一次。
4. 嘉奖3次给予记功一次。
5. 警告三次给予记过一次。
6. 记功3次给予记大功一次。
7. 记过3次给予记大过一次。
8. 同年中三次记功,工资自动升一级。
9. 同年中三次记过,工资自动降一级。
10. 同年中功过抵消后,对年终评比、提薪、晋级等不发生影响。
第二十二条 当年内受过警告处分以上的员工若功过未抵消,取消其年终奖的发放。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公布实施。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人力资源部。
附件:1.《奖励申报单》
2.《惩处申报单》
2 表1
奖励申报单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注:本表格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公司和员工档案。
希望再接再厉,为今后取得更大的进步而努力,中控有你更精彩!
表2
惩处申报单
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
注:本表格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公司和员工档案。
处罚不是目的,希望今后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为成为一个合格的中控人而努力。
第二篇:奖惩制度(表格)
**公司ERP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1 ERP对于改善企业业务流程、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作用是显而易见。为确保相关人员确实动员起来,积极
参与ERP的开展工作,使本公司的ERP能够顺利、稳定的运行,公司特制定以下制度。
1.2 本制度由ERP项目小组解释、修订,适用于**公司ERP管理工作。
第二章:ERP岗位责任制
2.0 ERP项目经理。
2.0.1 负责ERP项目全盘指挥工作。
包含整个项目的规划,跟进,检查和支持.
2.2 ERP项目组长
2.3 岗位说明:
2.3 营销中心:
2.4工程部
岗位说明:
2.5 PMC部 岗位说明:
2.6采购部 岗位说明:
2.7 仓库课
岗位说明:
2.8 生产部 岗位说明:
第三章:ERP实施处理规定
3.1. 各部门主管或ERP项目组成员必须对本职能小组的ERP工作负责,必须合理安排好本部门的工作时间和人
员,以确保按照实施计划参加ERP项目的各项工作,从而提交适时、适质、适量的资料。
3.2 ERP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每天的工作要日清日结,不能因为手头上有其它工作要处理就把ERP实施工作
抛到一边停滞在那,这样不单是你本部门的进度跟不上步伐,还会直接影响到相关部门的进度,从而会因为你一个部门的工作不到位而拖整个项目的后腿。
3.3 涉及到相关部门协助才能处理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很好的配合,不能因有问题而自作主张终止工作或者用
不正当的方法完成,也不能有相关部门向你部门求助时不理不睬、置之事外的现象发生。
3.4 日常工作中有困拢部门开展工作的难题不能解决时,要及时的反馈到ERP项目经理或是组长处,不能埋没问
题,拖延问题,否则问题一旦爆发,后果自负。
3.5 为确保相关负责人对ERP操作的熟练度,ERP项目小组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会安排培训工作,培训分为集中
培训和单个培训,具体由ERP项目经理或组长定义。培训内容主要是理论培训、实践培训操作规范。各业务操作人员在使用ERP进行业务操作时,必须按照ERP指定规程进行操作,当遇到无法明确的操作业务时,不得擅自主张随意操作,必须向项目组提出,有ERP项目小组给予解答,并按解答之后的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3.6 参加各项会议和培训相关人员请按时到位,不准迟到,早退和一切违反纪律的事情发生。培训中不能有不懂
装懂的现象,会议中要积极提出问题、讨论问题。
3.7 为提高系统资源利用率,ERP系统用户在完成各项操作后,应及时退出ERP避免其他用户无法使用。
3.8 各项业务的审核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每半天至少登录系统1次,及时处理相关业务,发现问题应及
时沟通、反馈,避免造成工作延误。
3.9 为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各级审核人员应提高服务意识,入库、出库审核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存
在较多问题的入库业务处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给予答复;其他审核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确保不影响审核业务的正常进行。
第四章 : ERP系统用户权限及密码管理
4.1. 公司设ERP系统管理员2名,负责ERP系统用户权限的管理和维护。
4.2 各部门新增用户、用户权限变更,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本部门领导签认后,报ERP系统管理员进行设置。
4.3 ERP系统用户第一次登录系统后,必须修改个人的初始密码,密码长度不得小于5位。在使用过程中应不
定期的修改个人密码,不得将用户名和密码借他人使用。
4.4 ERP系统用户出差或其它原因不能办理业务时,由本部门领导指定专人代理负责,并做好用户名、密码交接
记录。指定代理人应按相应的岗位职责进行操作,ERP系统用户返回岗位时,应及时收回用户,并修改相应密码。
第五章:奖罚条例
5.1奖励条例
5.1.1对本制度学习非常透彻,考试成绩特别优秀者给予奖励50元一次(或按人力资源相关规定奖励)。
5.1.2平时表现突出,有很好的团队意识,定期完成工作任务且质量非常好给予奖励50元每次。
5.1.3对ERP系统操作熟练,积极参与发现问题,解决各种异常,给ERP实施工作带来和很好的利益奖励50元
每次。
5.1.4及时发现相关部门在录入ERP系统资料时错误,并加于阻止使错误得以纠正,杜绝了给公司利益造成严重
危害奖励100元每次。
5.1.5如果ERP系统录入员在连续两个月中无出现录入数据错误,奖励50元每次。
5.2处罚条例
5.2.1本制度一经生效,望相关同仁积极学习,后续会择期对制度及对ERP系统的学习进行考核,不合格者处罚
20元再进行补考直到合格为止(或按人力资源相关规定处罚)。
5.2.2 岗位责任制严格上是不能替代、调换,但遇有人事变动由ERP项目小组经理与部门负责人重新商讨另一
名人员补充。如因私自替代、调换给ERP项目工作造成了实施故障罚 款50元一次。
5.2.3 ERP项目小组成员工作不到位不及时,累计二次不能按计划完成工作罚款50元一次。
5.2.4因个人马虎大意,造成录入ERP系统数据错误,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给予最少50元的处罚。
5.2.5凡因不按照操作规范操作的,给予严重警告,同时罚款50元一次。
5.2.6 会议、培训期间应自觉把手机做消音处理,如果因为手机声响影响会议或课堂秩序者,迟到超过十分钟者,
罚款20元.。
5.2.8各级审核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单据错误,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罚款100元。
第六章 附则
6.1本制度由ERP项目小组负责解释
6.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