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租赁的三方担保协议
出租方:
承租方:黄其兴
使用方(担保方): 浙江一建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项目部
由浙江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包施工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工程。应 黄其兴的要求,经使用方同意,将该工地项目中的钢管脚手架与模板支模钢管架分包给黄其兴。现承租于温州市瓯海郭溪金棠建材租赁服务部的钢管及扣件。为了工程的顺利进行,确保三方的共同利益,将有关事宜协议如下:
l、出租方的钢管运到使用方的工地时,由出租方亲自押运到工地并出具三联材料单,在材料单上注明使用方的工程名称、规格、数量,并由承租方指定的人 签收然后,再由使用方的指定人 签字,留一联在使用方(担保方)备查。
2、钢管使用完毕退场时,由承租方通知出租方,且由出租方书面通知使用方(担保方)同意此批钢管或扣件由出租方运回,由出租方指定驾驶员运输,由使用方派人跟车去出租方交接,出租方在材料单上签字认可出运的数量。在钢管或扣件运出担保方的工地大门外,由出租方接收,与使用方无关。
3、钢管或扣件在进场或退场的材料单上均需三方签字有效。
4、在每月支付工程款时,由使用方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同承租方一起到使用方支取租金款,
或出租方持承租方签字认可的字据直接到使用方支取租金款。
5、使用方与承租方的结算必须在承租方与出租方结算后进行结算。
6、钢管与扣件的损失费用与租金款由承租方负责结算支付,钢管与扣件的进出场数量由浙江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实行担保。
7、材料的租赁协议由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如今后有租金款不到位与钢管数量缺少所发生纠纷,由出租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使用方负责人签字:
第二篇:钢管扣件租赁合同范本
钢管、扣件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方双方根据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建材物资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楼层架管 米,扣件 套,出租给乙方使用。每次上货时必须按比例上货,比例为钢管每米上扣件 套,还货时同样按比例退还。
二、租赁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租赁 天。
三、乙方在收到甲方第一批租赁物资时,按所租用物资总金额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最后结算后,甲方退还乙方押金。
四、租金价格标准为,每天钢管 元/套。从乙方收到甲方租赁物资的当日起计算租金,以甲方收发材料明细表为准,租金按月结算,算满一个月,乙方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逾期甲方向乙方按日加收1%的违约金。
五、乙方退还租用物资给甲方时,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校正、校直、除锈、清污、刷机油、防锈漆、工时工资
及原材料等所需维护费用。乙方支付材料维护费用标准为:钢管 元/米,扣件 元/套。
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物资的原样和长度,乙方擅自改变物资的原样、长度或者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租赁物资丢失和损坏,乙方必须赔偿甲方损失,赔偿标准为钢管 元/米,扣件 元/套。
七、上下车费和运输费用。乙方工地上的上下车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库房的上下车,由甲方安排工人上下车,费用由乙方按 元/吨支付给甲方,标准为钢管 米/吨,扣件 套/吨,租赁材料交接地为甲方租赁库房,乙方负责运输和运输费用。
八、租用时请甲、乙双方监尺记录,并检查材料质量,不符合质量和要求的,乙方可以拒收,否则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退还租赁材料时,若差租用材料,按本合同规定的赔偿价格赔偿,并在给付租金时一并付给甲方,若乙方不按时给付所差租用材料赔款,视为乙方继续租用所差材料,租金按本合同规定计算。
十、在租用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资交给第三方使用。乙方违反合同擅自将租赁物资转给第三方使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负责收回租赁物资和向甲方支付租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租赁物资和其他损失的,乙方负
责一次性按损失物资总金额的 倍赔偿甲方损失。
十一、该工程乙方退还完租赁材料给甲方,乙方在30天内向甲方付完全部租金和补助。乙方如果未按约定期限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给甲方,从违约之日起,乙方按应付租金和费用总金额的2%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超出30天不付租金和费用给甲方,甲方有权用乙方的其他物资抵押拍卖偿还所欠租金和费用。
十二、乙方委托物资收货人 ,乙方委托财务结算人 。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而发生诉讼,双方同意由甲方单位所在当地法院调解。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违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