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长期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方(全称): 需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商品购销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质量标准:
二、结算时间及方法:
三、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五、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1
六、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七、本合同长期有效。
订立合同双方: 供方:
法人委托书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号码: 地 址:
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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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方:
法人委托书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号码: 地 址:
年 月
月 日
第二篇:商品砼购销合同
苏州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
商品混凝土材料
购
销
合
同
书
订立日期:20xx年 月
1 1 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预拌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预拌混凝土供应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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浇筑方式: (1、甲方自备泵;2、乙方提供泵) 泵送费(元/m)泵送加 元/方;46米泵车泵送价另加 元/方。 交货地点: 工地现场
其他要求:⑴使用特殊外加剂费用另行计算。
⑵供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提前一天通知需方停供,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计量方法:按乙方随车送货单(一车一单)到甲方工地,由甲方人员签认累计计量,由工地现场过磅,如有异常情况,工地应在一小时之内与供方联系。 四、预拌混凝土购销合同金额、结算和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金额(大写):
(二)结算方式: (三)付款方式: 。
(四)如需方不能按本条款(二)执行,供方有权停止送货,并有权要求需方付清全部砼货款,所造成的损失
由需方负责。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非正常停工时间超过30天,则视为合同到期,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情况付清余款。 五、技术要求:
a)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国家标准范围内的技术要求供应,超出国家标准的特殊要求,双方另行协商。 b) 为保证质量,乙方为同一工程同一部位所提供的预拌混凝土应使用同一配比,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c) 凡大体积(1000m及以上)或特殊预拌混凝土浇筑,甲方应在十五天前向乙方提供施工组织方案,乙
方依此编制混凝土生产供应组织方案。
d) 甲方应按国家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做好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施工养护工作。 其它要求:(1):在砼供应前需方应提前1-2天通知供方做好供应准备。
(2):需方要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夜间照明及作业所需的安全环境。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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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预拌混凝土的验收标准,按现行《预拌混凝土》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执行。
f) 在混凝土供应中,乙方应出具送料单(一车一单)。标明混凝土强度等级、工程名称、发车时间等,
由混凝土搅拌车司机随车携带,进入工地时由 签收 。
g) 在预拌混凝土运输至现场后,在监理单位主持下,乙方、甲方和建设单位共同取样,由乙方按规范做
试块、试样留置,并将留置的试块和做终凝时间检查的试样封样送批定的检测单位进行标养检测,乙方技术人员在取样单上签字,此试块作为检验混凝土强度是否合格的依据。如不合格,检测费用、回弹费用等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甲方所有的损失。
h) 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1)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2)水泥的合格证及
检测报告;(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报告。
i) 预拌混凝土供应浇筑后,如发现数量、质量等问题,甲方应在发现问题的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
方及时会同分析解决。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 双方有权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九、其他约定事项:
a) 甲方在浇筑混凝土的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报供料计划,以使乙方合理安排生产,确保预拌
混凝土的按时供应。
b) 甲方应做好浇筑混凝土前的组织准备工作,以及供料期间的现场指挥和安全工作,为乙方能顺利、及
时、优质完成混凝土浇筑提供便利条件。搅拌车到达现场后等待时间不超过45分钟,以免影响混凝土质量。
c) 甲方在预拌混凝土浇筑接近结束前,应提前一小时明确通知乙方需浇筑的混凝土量,否则造成后果由
甲方负责。
d) 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供货要求,根据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做
到保质保量。如因预拌混凝土供应不合格或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供应中断造成的冷缝处理等质量问题及延误工时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e) 乙方组织运输工具将混凝土运到供应计划指定的地点,市区道路交通及车辆行驶时因混凝土洒漏等涉
及市容、环保问题、行政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泵车及砼运输车行驶就位固定的过程中对甲方或他人的人身伤害及现有设施的损坏,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f) 乙方应做到预拌混凝土出厂检验工作,甲方在乙方预拌混凝土运抵浇筑现场后,应及时做相应的验收
工作,如出现问题应立即通知乙方协商解决。
g) 乙方在组织生产供应预拌混凝土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而不能继续正常供货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协商解
决。
h) 如需方对混凝土量有异议,送货结束后三天内书面向供方提出异议,否则按实送结算。如甲方需过磅
验收,则按每立方 kg计算供货量,并在收货单上签字确认。
i) 乙方在工地的泵管、卡箍等配件,甲方应妥善保管,如有损坏、遗失,甲方应按价赔偿。
j) 乙方在该项目上完成所有的供货任务后,应及时的与项目负责人做好结算工作,并将结算情况在完成
供货并在竣工后的二个月内按附件一的格式通知甲方合约部,否则视为甲乙双方已完成结算和结清了所有的款项。
k) 甲方合约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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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地址: 苏州市桐泾南路石塔头3号 email: 137xxxxxxxx@126.com
联系人: 陈 磊 联系电话: 0512-68229373
传真: 0512-68222438
l) 乙方确认以下地址/邮箱/联系人/联系电话作为接受文件/Email的地址:
乙方地址: Email: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m) 其它约定:
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合同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的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仍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双方合同专用印章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 方: 乙 方 :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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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项目完成供货后结算清单
工程名称:
供货商(盖章确认): 项目负责人(内部承包人)(签字确认):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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