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询 价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ZDXJ****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7月9日
目 录
敬 告 ………………………………………………2 第一部分 询价通知……………………………………3 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5 第三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8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10 第五部分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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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 告
说明:
1、请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资格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生厂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承诺保证书原件
(5)生产厂家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6)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加盖公章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8)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20xx年7月20日 下午13:30-14:00
资格审查地点: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49号淄博市勘测院院内西楼605室)
2、交纳保证金时间:20xx年7月20日下午14:00前
3、询价报价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和全权代表签章。
2
第一部分 询价通知
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人民法院
办案**********)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二、采购项目编号:ZDXJ***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 20xx年07月13日8时00分至 2015 年07月15日 17 时00分
2、地点: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49号淄博市勘测院院内西沿街楼603室)
3、方式:1)供应商领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授权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2)现场领取或邮寄,如需邮寄请另付人民币50元邮递费。
4、售价:每套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xx年07月2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49号淄博市勘测院院内西楼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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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地 址:张店区新村西路180号
电 话: 0533-286511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49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4
一、填报要求:
1、本次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2、询价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授权代理人签字。
3、报价文件密封及送达:报价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须密封,并标注“开标时启封”字样;报价文件在20xx年7月20日下午14:00前,送达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49号淄博市勘测院院内西楼605室)。
请被授权代表按时到场递交报价材料,迟交、不按要求填写、手续不全的询价报价表将不被接受。
4、报价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本询价文件的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地填报。如因报价供应商工作不认真,或者对所报产品不了解等原因,将本来不能满足要求的产品,填报成能满足要求而成交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均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报价文件组成
(1) 询价函
(2) 询价报价表
(3) 货物的型号、质量、主要技术参数说明
(4) 售后服务承诺等
(5) 产品使用说明
(6) 技术规范偏离表
(7) 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d、生厂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承诺保证书复印件
e、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f、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g、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h、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i、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复印件
(8) 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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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费用:
1、无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按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代理服务费,计费标准为:100万元以内1.2%(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四、投标保证金
1、询价供应商在20xx年7月20日14:00前交纳询价保证金:叁仟圆整;
2、询价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现金或单位电汇
收款单位:山东正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开 户 行:建行淄博高新支行
账 号:3700 1638 8410 5015 9370
3、未按第1条和第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1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2未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有3.3情形之一的除外)。
3.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投标的;
(2)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的;
(3)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
(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说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文件;
(6)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签约或者不提供履约保证金的。
五、报价评审:采购人将成立3人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如有疑问,询价小组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质询,供应商需对该质询做出书面答复,但不得涉及对报价文件的实质性变更。
六、评审原则、办法:
(一)评审原则:公平、公正、择优为本次评审的基本原则,在评审时还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评审仅依据报价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报价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按照统一的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用统一标准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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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外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4、保密性原则: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保守各报价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二)评审办法: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提出的一次性报价进行比较,根据质量和服务均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投标总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则由评审专家根据品牌知名度、市场占有率等采用投票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八、自询价开始之日起60日历天内,报价文件应保持有效。
九、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按成交金额的5%(取整数)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
十、其他
询价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部分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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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询价共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所投包内的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
一、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
二、商务要求及其他:
1、供应商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采购物品、相应的技术及服务,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2、所有货物必须是正式品牌完好商品,必须有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货物使用的所有配件必须全部是新配件。
3、以上设备如投标时已停产,可投替代产品或升级换代产品 ,但配置不能低于原型号。
4、成交供应商交货时,每批货物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5、成交供应商所供产品必须为原厂正品,不能提供贴牌产品。若产品为贴牌产品一经发现取消其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6、本项目质保期为 二 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成交供应商对所供产品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7、本项目供货期 3 日历天。具体供货日期按采购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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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B. 货物供货合同 C.成交通知书 D.报价文件 E.投标货物价格表 F.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规范 G.履约保证金 二、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三、货物数量和价格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见投标文件中货物价格表。 四、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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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总价为 元,分项价格见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货物价格表。
五、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见投标文件承诺)
六、验收
(1)货物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国内货物或合资厂的货物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乙方应将所供货物的有关资料等交付甲方。
(4)货物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交货时,每批现场抽检货物必须附有数量清单及合格证书和检测报告书。甲方对其货物质量状况进行抽样化验,若所供货物经化验不合格或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甲方有权拒收。
七、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供货,运输等费用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付款方式
全部货到安装调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运行正常后支付合同价款的95%,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余款。
九、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如甲方违约,甲方则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违约,赔偿本次和再次采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并不予退还已缴履约保证金。备案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十、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淄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三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备案部门不负任何合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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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备案部门执贰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或其授权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备案部门:(公章)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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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件——报价文件部分格式
附件1:
询 价 函
:
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的有关活动,并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2、我方完全满足询价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实质性要求。
3、提供询价须知规定的全部报价文件。
4、报价为: 元。
5、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工程建设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询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7、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报价文件在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询价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
8、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9、如果我方成交并与采购人签订承包合同后,我方愿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承担代理代理费。
供应商全称(公章):
全权代表(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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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询价报价表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注:必须在报价表内注明产品的生产厂家及质保期, “质保期”要按照生产厂家的规定表述明确。报价表内相应表格填写不全时,可另外附A4纸。 供应商全称(盖章):
全权代表(签章):
日 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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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货物的型号、质量、主要技术参数说明
附件4:售后服务承诺等
附件5:产品使用说明
附件6:
技术规范偏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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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c、《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d、生厂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承诺保证书复印件 e、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f、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
g、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h、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i、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复印件
附件8:
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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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地勘招标询价文件
项目编号:
xxxxxxxxxxxxx工程
工程勘察招标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日 期: 20## 年 4 月 26 日
目录
投标须知前附表... 0
第一章 项目介绍... 1
1.1项目概况...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2.1对投标人的要求... 4
2.2现场考察(踏勘)... 4
2.3报价说明... 4
2.4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5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一章 项目介绍
1.1项目概况
聚粮屯风电场位于辽宁省义县聚粮屯乡境内,海拔高度介于90~210m之间,风电场中心地理坐标约为北纬41°29¢8″,东经121°20¢5″,风场占地面积约25.7km2。拟建风电场含30个风机,以及场区的道路,集电线路等。
(一)适用规范、规程、标准
1.3.1工程勘察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规定,目前适用版本推荐如下,如有后继变更,则应以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1.3.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
1.3.3《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1.3.4《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1.3.5《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1.3.6《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GB/T50269-97)
1.3.7《岩土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50279-98)
1.3.8《土的分类标准》(GB145-90)
1.3.9《土工试验规程》(SL237-1999)
1.3.10《建筑工地地质钻探技术标准》(JGJ87-92)
1.3.11《原状土取样技术标准》(JGJ89-92)
1.3.1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1.3.1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120-99)
1.3.14《建筑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
1.3.15上述规范和标准如发生不一致时,则以要求最为严格的规范、规程或标准作为工作依据。
(二)勘察报告要求
1对建筑物范围内的地质构造、地层结构及其均匀性,以及各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和工程特性做出评价。
2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成因、分布、规模、发展趋势,有无暗浜、暗塘、墓穴等,并对其危害程度、建筑场地稳定性做出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的建议。
3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和水位幅度和规律,以及地下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设计抗渗水位及抗浮水位,提出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议和有关技术参数。
4提供抗震设防烈度、分组及有关技术参数,场地土类型和场地类别,并对饱和砂土和粉土进行液化判别,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场地地震安全性做出初步评价。
5场地土的标准冻结深度。
6对可供采用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建议适当的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并提出经济合理的地基和基础设计方案和建议。
7拟采用桩基方案时成桩的可能性分析,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分析和评价。
8提供与设计要求相对应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计算参数,预估基础沉降量,估算的期望差和总基础和桩沉降值,并对设计与施工应注意的问题提出建议。
9深基坑开挖的边坡稳定计算、支护设计及施工降水所需的岩土技术参数,论证其对周围已有建筑物和地下设施的影响。
(三)勘察报告应包括:
1.拟建场地位置及建筑物概况
2.勘察目的、任务要求
3.依据的规范、规程、标准
4.勘察方法和工作量
5.地形、地貌、地质构造
6.地层岩性及其分布特征(特别注意土层的不均匀性、存在各种不良地质现象的可能性等内容的叙述)
7.场区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
8.场地所在区域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划分场地类别、岩土地震稳定性、地基土液化评价
9.岩土工程综合评价(如地基土稳定、基坑边坡稳定、地下水对施工的影响、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评价等)
10.地基方案及相关技术建议
① 关于地基的建议:根据地质条件及沉降计算(埋深、建筑概况详见建筑方案图)的结果,给出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保护环境的地基基础设计方案。
② 设计及施工计算参数,含抗浮设防水位、抗渗设防水位的取值
③ 关于降水、基坑方案、验槽、监测等方面的建议。
④ 预测施工和使用期间,可能遇到的岩土工程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对策.
⑤ 其他。
11.相关的图表:如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柱状图)、岩土物理力学性质综合统计表、土工试验报告的相关表格、水质分析、土的腐蚀性、土壤的电阻率等。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对投标人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及工程测绘甲级或乙级资质证书的单位。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3)投标人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及同类项目经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设备和经济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记录;
(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书中载明。分包量不得超过测绘项目总工程量的25%。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并不得再次分包。
2.2现场考察(踏勘)
(1)投标人可自行或参加由招标人统一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自身的费用。
2.3报价说明
(1)投标人的工程勘察及测量费用按照20##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规定的相应计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给定的资料及现行规范的相应规定,在充分考虑工程勘察及测绘的实际工作量、工程勘察现场实际情况、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竞争性报价。
(2)投标人的工程勘察及测绘费用应涵盖合同规定的所有责任:包括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提交资料,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后续服务等内容。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中。
(3)根据本招标项目的实际情况,投标人与招标人充分沟通,结合现场尚未拆除建筑物所造成的影响合理安排工作计划,并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安排。投标人一旦中标,由于搬迁工作影响整体勘探工作,中标人可先进行部分勘察,并按投标人与招标人双方商定日期先行提供招标人初步勘察报告,待现场条件具备后再按工期要求提供全部勘察报告,整体工期可相应顺延,但中标人不应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提出经济索赔。
2.4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如下内容
(1)技术方案(简要的勘察方案及预计完成本项目的拟定工期)。
(2)投标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4)勘察报价单(须详细列出个项目费用明细)。
注:以上投标文件内容要求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文件(word或PDF文字、CAD图件等)。
GF—20##—020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一)
[岩土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含凿井)
工程测量、工程物探]
工 程 名 称: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由勘察人编填)
勘察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勘 察 人:
签 订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
勘察人: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 岩土工程勘察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勘察质量,经发包人、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建设地点:
1.3工程规模、特征:
1.4工程勘察任务委托文号、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
1.6承接方式
1.7预计勘察工作量:
第二条:发包人应及时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
2.1提供已有的本工程批准文件(复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平面布置图。
2.3提供勘察工作范围已有的技术资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
2.4提供已知的勘察工作范围地下已有埋藏物(电力、光缆、煤气管道)的资料及具体位置分布图。
2.5发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由勘察人收集的,发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应费用。
第三条:勘察人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
勘察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四份,发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数另行收费。
第四条: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1开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的时间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资料,由于发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发包人下达的开工通知书或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顺延。
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以 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发包人、勘察人另行议定。
4.2.2本工程勘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发包人应支付全部勘察工程费用的 作为定金;勘察人提交勘察成果资料后 天内,发包人应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费用。
第五条:发包人、勘察人责任
5.1发包人责任
5.1.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勘察任务书及届时对该任务书的补充文件)向勘察人明确勘察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
5.1.2在勘察工作范围内,发包人负责提供已知的电力、光缆、煤气管道的地下埋藏情况的资料或图纸,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造成经济损失时,由发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5.1.3发包人应及时为勘察人提供并解决勘察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如:落实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拆除地上地下障碍物、处理施工扰民及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有关问题、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水源、挖好排水沟渠以及水上作业用船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作业时,发包人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危险作业的现场人员进行保健防护,并承担费用。
5.1.5为勘察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由勘察人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确认的生产、生活条件,并承担费用。
5.1.6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发包人应支付停、窝工费;发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时,发包人应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 元计算加班费。
5.1.7发包人应保护勘察人的投标书、勘察方案、报告书、文件、资料图纸、数据、特殊工艺(方法)、专利技术和合理化建议,未经勘察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复制、不得泄露、不得擅自修改、传送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上述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勘察人有权索赔。
5.1.8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发包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5.2勘察人责任
5.2.1勘察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5.2.2由于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勘察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勘察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勘察人应承担全部勘察费用;或因勘察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勘察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发包人、勘察人商定为本次勘察费用的 / %。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发包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5在现场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员,应遵守发包人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
5.2.6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勘察人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由于发包人未给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发包人不再付给勘察人停、窝工费(金额按预算的平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不再付给勘察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
6.2由于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察费用由勘察人承担。
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按照勘察人已完成工作量占总工作量的比例,发包人向勘察人支付相应的勘察费。
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
6.5由于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勘察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发包人、勘察人可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察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按规定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发包人、勘察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发包人 二 份、勘察人 二 份。
发包人名称: 勘察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签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 案 号: 经 办 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签证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