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供应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就东方世纪城建筑工程所需材料的供应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交货地点、供货时间
1、交货地址:东方世纪城工地
2、供货时间: 年 月开始供货(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二、材料名称及价格
注:以上价格都包含运费。
三、结算方式
当月月底前结算一次,双方确认后,甲方于次月5日前支付款项给乙方。
四、质量标准和验收
1、乙方应对供应材料的质量负责。
2、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行业标准及本市设计单位标准。
3、材料数量的验收,采有每月、每旬或每5天不定期随车抽检的办法进行验收(特殊情况甲方可以随时随地进行抽检)。
(1)黑砖,每车数量少于不超过20条则验收数量视为合格;如每车数量少于20条以上,则该月、该旬或该5天供应量按每车少于20条以上计算。
(2)沙,按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验收。
(3)装载沙子的车不可含过量的水或杂物。
五、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天向乙方提供材料要求通知;甲方如有紧急用料时可以要求乙方尽量配合。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签收确认;验收不合格,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3、当乙方不能按时供应甲方材料时,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时,甲方有权利向其他供应商购买材料。
六、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乙方应按规定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应遵守施工工地有关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七、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使用后甲方若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书面或采用某种方式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2、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材料供应施工合同
烟台海泰钢管工贸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施 工 材 料 合 同
甲方:南通六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山区海泰项目部
乙方:
为了确保本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达到要求,以
互惠互利为前提,明确甲、乙双方责任和权利,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下列条款,以此共同遵守。
一、材料供应范围:黄砂、石,施工用水。
二、单价:黄沙按 元/每立方米计算;石子按 元/每立方米计算;水按 元/吨计算(甲方需用施工用水时,乙方施工用水车拖至运输地点,不得另行计费),此单价为包干价(运输费、下车费),甲乙双方不得调整价格,所收材料量以现场签字为准,按实算实结。
三、乙方所供材料,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质量,地区标准执行,检测必须合格,所有材料均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
四、双方责任及安全责任
甲方责任:负责工地现场堆放指挥及所需材料必须提前12
小时报乙方供量,没有满足甲方进度需要,甲方有权自行购置。
乙方责任:必须满足工地工期要求,服从甲方管理及自行承 担外界一切责任。乙方在施工运输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五、付款方式:所有 材料据实签收单结算,工程竣工后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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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海泰钢管工贸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
期内甲方付清所有材料款。 七、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解决。本协议条款履行完毕后执行终止。
甲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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