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就委托乙方代为采购 设备事宜,在双方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1.设备的名称、规格、单价、原产地(设备详情见合同附件)。
2.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设备的总价款为人民币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民币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内;余款即人民币调试验收合格后 日内汇入乙方指定账户。合同生效后,有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预付款;货物运到施工现场甲方支付总金额30%;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金额35%;质量保证期结束(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
4. 安装验收合格,货款付到95%,乙方开增值税#5@p一份并交送甲方。
5.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吉林省农安县伏龙泉镇,有关运输费用由xx支付。
6.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入账后内发货。
7.设备采购:此合同为委托购买设备合同,乙方应本着对甲方负责的态度严格挑选合格厂家,依照甲方其他项目情况,推荐xx,xx,xx三
家厂家。
8.图纸,制造要求及资料:
(1)合同约定设备的配置应符合甲方提供的配置要求,没有甲方确认,配置不能变动;如果有任何问题乙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经甲方确认后方可改动。
(2)乙方在合同生效后,按照要求做生产计划,有需安排生产确保准时交货。
(3)合同签订后七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详细的基础图,外形图及设备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4)乙方应提供主要零部件的原产地证明,提供使用材料的材质证明。
(5)乙方应提供整套设备出厂检测报告,设备合格证,施工说明书及主要零部件的合格证,说明书。
(6)提供设备正本全额17%的增值税#5@p,按买方要求的时间开具足额#5@p。
9.包装机运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运输要求,木箱包装。乙方送货到甲方现场。合同中所指定货物出厂前应是组装完毕的全新货物。
10.验收调试及质量保证期:
调试时间根据甲方现场实际情况由甲方确定。在甲方发出请求后2天之内乙方安装调试人员到达甲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按照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制造,测试及验收(实查“ccc论证”中的规格要求)。
发货时乙方需提供场内验收试验机验收合格证明。
(1) 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
(2) 质保期为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如果货到6个月仍未安装,则以货到目的地后18个月为准)。
(3) 乙方保证所供货物是有最好的原材料,一流的工艺制造的,并在所有方面符合合同中对质量,规格,性能的要求。乙方保证货物安装调试合格后12个月内在合理操作,保养的情况下具备良好性能。
11.服务:
(1)在质保期内,,若设备发生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将无偿负责设备的维修或者更换。
(2)质保期后,乙方仍将对设备正常运行负责,维修只收材料成本费。
(3)若设备出现故障及异常,乙方需要在2小时内做出答复,48小时到达甲方现场解决问题。
12.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将所需的设备详情及相关要求知会乙方,如所需设备的信息有所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如因甲方为作出及时通知所引发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原因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受影响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立即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14天内把有关的权威证明挂号航寄给另一方。若不可抗力影响持续30天,双方应在适当的时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来解决进一步执行合同的问题。
(3) 合同设备到达甲方后,甲方有义务验收提货,如发现包装残缺,设备不符合合同的相关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与供货商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签订相关购货合同,并保证合同的相关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货物叫甲方验收后,及时与甲方办理相关财务结算手续。
13.违约责任:
(一) 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付的设备品种、规格、质量、技
术不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价款总额的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为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若违约方不同意支付该违约金,对方有权按照合同法执行。
(二)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乙方向甲方收
取合同价款总额的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若违约
方不同意支付该违约金,对方有权按照合同法执行。
14.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被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15. 其他;
一、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其他未定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附件:1.电气原理图 2.技术协议 3.投标书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委托代购合同
委托代购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支持 在我县发展生猪养殖业,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甲方组织生猪养殖所需饲料原料、谷壳等货物。经甲乙双方协商,现订立委托代购合同以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购货物的种类、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饲料原料:玉米、麦皮、豆粕、杂粕、添加剂等。
1、数量:甲方生产所需各类饲料原料数量必须提前 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预先通知品种、数量组织代购各饲料原料数量。
2、质量:达到甲方提出各原料所含百分含量,并无霉变。
(二)谷壳:
1、数量:以甲方预先通知要求提供的数量组织供货。
2、质量:无霉变。
二、货款结算:
(一)饲料原料
以乙方按甲方要求调入的饲料原料运到甲方指定点的实际价格(含运杂费)加合理的代购手续费 %进行结算。甲方在通知乙方组织调入原料时须预付50%左右的货款给乙方,其余价款(含运杂费、和代购手续费)在货物交割后结清。
(二)谷壳
以一个季度确定一次结算价(运到甲方指定点的价格),甲方在通知乙方组织货源时须预付50%货款给乙方,余50%在交货后结清。
三、其他事项
1、乙方代甲方购进饲料原料、谷壳,如税管部门征收税款,所征缴税由甲方承担。
2、
3、
四、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粮食局,招商局各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