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就网站建设服务、软件技术服务事项的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以下合同条款,以兹遵守。
一、服务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建设服务、软件技术咨询、指导服务。
二、协议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一 年,自20xx年 2 月 10 日至 2013 年 2 月 9 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
2、提供服务所需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和正确性;
3、按照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4、甲方将在著作版权法的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其它第三方;
5、甲方对合同中的网站建设的网页、图像享有排它的使用权;
6、应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软件使用环境说明、发现问题时的程序报错信息,并将这些信息及时提交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
2、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甲方网站的建设维护和软件技术服务,并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3、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的地方进行修改;
4、向甲方提供软件安装、使用、模板制作等各类咨询服务,对服务范围内的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及时(两天之内)答复;
5、对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进行保密。
五、费用的支付
1 / 2
1、费用以乙方每次提供服务实际发生费用为准,于服务工作结束后以服务确认单的形式进行确认;
2、甲方于双方共同签署服务确认单7日内以现金、转账支票或者汇款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支行
账号:4634200001801900018548
六、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中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2、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七、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它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该约定,且该有效约定应尽可能接近原约定和本合同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2、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2 / 2
第二篇: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
合同编号:(2007)湘轻纺咨字第 号
任务名称: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卷烟物流配
送中心及经营办公设施建设工程
委托单位: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
承接单位: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书
委托方(甲方): 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
承接方(乙方): 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咨询服务任务
1.长沙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设计(面积计算和总平面布置);
2.编制长沙市烟草公司关于调整经营办公设施部分建设内容增设卷烟物流指挥调度中心的请示报告及投资估算(新增建设投资8631万元,建筑面积11000平米);
3.编制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烟叶科研综合楼建设建设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新增建设投资6200万元)。
二、甲方的责任
1.20xx年8月10日前按时向乙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必需的资料和依据,并对所提资料和依据的可靠性负责。
2.根据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服务费。
3.尊重乙方技术咨询文件的版权。不擅自修改或转让第三方重复
- 1 -
使用。
三、乙方责任
1.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按时、准确、齐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必需的资料和依据的前提下,于基础资料齐全以后10日内完成长沙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设计(面积计算和总平面布置)、长沙市烟草公司关于调整经营办公设施部分建设内容增设卷烟物流指挥调度中心的请示报告及投资估算、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烟叶科研综合楼建设建设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并免费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文件肆份,技术咨询文件在长沙交付。
甲方要求增加的技术咨询文件,需另收取增印工本费。
2.乙方所提交的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参与本技术咨询任务的技术论证或评估会议,解释和解决相关问题。
四、技术咨询服务费及支付办法
1.取费依据: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1999】1283号文件。
2.取费金额:
上述技术咨询服务按下列方式计取技术咨询服务费:
1)长沙市烟草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方案设计(面积计算和总平面布置):技术咨询服务费6000元。
2)编制长沙市烟草公司关于调整经营办公设施部分建设内容增设卷烟物流指挥调度中心的请示报告及投资估算(新增建设投资8631万元,
- 2 -
建筑面积11000平米):技术咨询服务费10000元。
3)编制湖南省烟草公司长沙市公司烟叶科研综合楼建设建设可行性研究补充报告(新增建设投资6200万元):技术咨询服务费20000元。
上述技术咨询服务费总计叁万陆仟元整(¥36000元)。
3.支付办法: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咨询文件后七天内,甲方应向乙方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和文件增印工本费。
五、违约责任
甲方
1.如甲方未按期提供资料、依据,影响乙方工作时,甲方应承担技术咨询服务延期完工责任;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依据不准确,造成乙方修改返工,甲方除承担技术咨询服务延期完工责任外,还应根据乙方修改或返工耗用的时间,按1000元/人·日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2.如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咨询服务费和增印文件工本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为逾期付款金额的3‰累加计取。
3.如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修改、变更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应对其后果承担技术和经济责任。
乙方:
1.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期完成技术咨询服务任务,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为逾期完成部分咨询费的3‰累加计取。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文件(成果)内容、深度不符合国家规定,乙方免费返工。
如因乙方的技术咨询、服务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减收或免收咨询服务费。
- 3 -
六、如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或由长沙市经济合同仲裁庭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甲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签定日期:
承接方(乙方): 湖南省轻工纺织设计院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长沙市向东南路168号 电 话:0731-5158756 二○○ 年 月 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