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兴国县县城上街安置区(如意山庄旁),与兴国县方太乡方太村颜发有同志一起购买的房屋且属于甲方的第四层楼房及第一楼左后方的车库一并出卖给乙方。乙方拥有宅基地所有权属于甲方的一半。
二、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车库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一万八仟九佰玖拾玖元整(即人民币小写318999.00元)。
三、付款方式:签订本合同当日付贰拾万元整(小写200000.00元),剩余款项在20xx年农历年前全部付清。
四、甲方必须保证本房地产及车库未被抵押、担保等,确保不存在任何尚未理清的纠纷,否则有由甲方负全责。
五、甲方应对房屋基础承受力及本楼房主体结构质量负责(人为损坏除外)。
六、甲方有为乙方提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资料的义务,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索回本房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本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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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乙方收房后,不得随意改建和扩建,若因此产生违规建筑,导致受到处罚或强制拆除等后果,均与甲方无关,一概由乙方承担。
九、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乙方所受损失,甲方不负责任。若因政府需征地拆迁所得的补偿,乙方享有甲方土地补偿的一半。
十、甲方应为乙方的用电用水提供到位,并协商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楼道为公共场所,各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而堵挤,应保持楼道畅通,各方的生活垃圾自行处理,确保公共卫生。
十二、房屋楼顶为公共使用部分,乙方有权使用。
此合同一式两份,以上条款双方一致认可,特立此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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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学院:管理学院
班级:公管091
姓名:王莹
学号:0905022006
房屋买卖合同
双方相关信息:
出卖方(甲方):___王兵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张峰 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32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码:32xxxxxxxxxxxx 地 址:南通市港闸区玲珑苑7幢201室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啬园路9号 邮 编:226010 邮 编:226019
电 话:187xxxxxxxx 电 话:173xxx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南通__市_港闸__区__玫瑰花园8幢808室__拥有的房产(商品房),建筑面积为_100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123457_____号)。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10000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100万____元整(大写:_壹_佰_零_拾_零_万_零_仟_零_佰_零_拾_零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___10万 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
付款时间、地点与方式:
双方商定采用以下方式结算:
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柒__拾_零_万_零_仟_零_佰_零_拾_零_元整给甲方(定金:10万元),剩余房款人民币__30万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
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7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水电燃气物业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
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乙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甲__方承担。
第六条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7_日内
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
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7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
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王兵_____共__1___人。
2.乙方是_____张峰____共__1___人。
第八条
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南通_ 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4 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南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南通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甲、乙双方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见 证 方:南通市公证局
鉴证机关: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
地 址:南通市城山路7号
邮 编: 226011
电 话: 0513—0000123
法人代表: 区成
鉴证机关经办人: 程丽丽
双方签订日期:2012 年4 月1 日
鉴证日期:20xx年4月9日
甲方(签章):___王兵____ __ 乙方(签章):__ 张峰 __ __ 2012__年_04__月_01___日 2012__年__04__月__01__日
签于___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 签于 南通市房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