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协议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将支行大楼辖内、各营业机构清洁卫生和辖内各机构职工食堂项目外包给乙方事宜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 合作事项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服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外包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第二条 本协议中甲方称为发包单位,乙方称为承包单位,乙方为完成承包任务派驻甲方的劳动者称为服务人员。
第二章 外包内容
第三条 甲方将支行大楼辖内、各营业机构清洁卫生、辖内各机构职工食堂和门前车辆管理等项目外包给乙方,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详见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务外包补充协议》和《劳务外包服务方案》。 1
第三章 服务人员管理
第四条 服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女:18-55岁,男:18-60岁;
2.学历:初中以上;
3.持有证书:上岗服务证、炊事员有效健康证;
4.具备所从事服务专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
5.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疾病;
7.无赌博、吸毒、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8.与乙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五条 乙方应在服务人员进驻甲方前两日内将服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业技术证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提供给甲方。甲方有权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服务人员进行退回。服务期间服务人员或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 甲方使用的服务人员属于乙方聘用的劳动者。
第四章 服务人员的退回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提供的简历、学历、身份证、资格证、健康状况等资料不真实的;
2.未按照双方确认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的;
3.有赌博、吸毒、偷盗及其它违法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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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因受伤、患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的;
6.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
7.工作能力差,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在派遣期内主动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的,乙方同时派员接替工作。
第九条 甲方因机构调整或用工政策发生变化需要裁员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
第十条 劳务外包协议订立时甲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外包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
第五章 派驻岗位和协议期限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派驻服务人员,从事机关、各营业机构食堂炊事员、帮厨、保洁、车辆秩序维护岗位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 从20xx年11月1 日生效,至20xx年10月31日终止。
第六章 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 劳务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约定:
1.劳务外包费用:采取定额包干,即每月人民币41000元(大写)肆万壹仟元整。费用预算附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和任何责任。(保洁用具、炊事用具以及水、电、气 由甲方负责)
2.支付方式:按转账形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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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支付当月劳务包干费。
第七章 工伤及病假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服务期间患病、受伤、死亡均应由乙方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因患病、受伤等原因请假超过三日的,甲方可提出更换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派人顶班。
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服务岗位管理和安排提出意见,有权对服务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
若乙方提供服务未能达到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和《劳务外包服务方案》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按照《外包服务补充协议》的约定标准扣除外包费用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五日内整改,并及时书面通报整改情况,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外包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职责提出调整意见,可对服务岗位提出调整意见;
3.如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向乙方和服务人员追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 甲方的义务
1.保洁员、炊事员因工作需要,所使用的保洁用具、炊事用具、水、电、气等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义务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外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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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对劳务外包费用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
2.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服务人员的权利时,有为服务人员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九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工作期间安全;
2.乙方有义务根据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合法经营;
3.乙方有义务与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时有义务出具正式税收#5@p;
5.乙方有义务按国家、重庆市政府规定为服务人员完善各种手续;
6.乙方有义务教育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定;
7.服务人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乙方有调解的义务;
8.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服务人员不能完全赔偿或拒不赔偿的,乙方应向服务人员追偿甲方经济损失和处理相关善后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甲方。服务人员无力赔付或无力全额赔付的,乙方有代为赔付的义务;
9.如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有义务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乙方有义务向派驻的服务人员告知本劳务外包协议中的相关内容;
11.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 5
以便业务联系;
12.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 协议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协议,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协议执行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期满任何一方无续签意愿。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若甲方或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终止协议,应向对方负全部违约责任,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元。
第二十四条 若乙方未达到甲方管理服务要求中所约定的劳务数量和质量,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则须按实际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签订补充 6
协议。
第二十六条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及《劳务外包服务方案》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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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补充协议
甲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永川支行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协议》的履行,就外包协议涉及的具体事项,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补充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外包岗位:甲方将支行大楼、辖内各营业机构职工食堂、营业场所清洁卫生项目外包给乙方承揽,由乙方安排23个岗位(分别为炊事员、保洁员、车辆秩序维护员)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上门服务。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提出劳务派遣人员增减要求,甲、乙双方须签订补充协议进行明确。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负责支行大楼各楼层公共区域(包括1-12层楼梯、走廊、卫生间、电梯、食堂、会议室及行长办公室等区域)的保洁服务;
2、负责农行辖内营业机构客户区及办公室的保洁服务;
3、负责支行机关、营业机构工作餐服务(包括支行机关及东城支行、大安分理处、临江分理处、何埂分理处、来苏分理处、仙龙分理处、三教支行、朱沱支行);
4、负责支行营业部门前车辆停放维护。
第三条 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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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支行大楼各楼层公共区域(包括各层楼梯、走廊、卫生间、阳台、食堂、会议室及行长办公室)每天彻底打扫一次,不间断巡回保洁;
2、各营业网点地面、柜台及防弹玻璃、桌椅、门窗、宣传牌每天彻底打扫一次(柜员区除外),不间断巡回保洁;
3、电梯每天彻底打扫一次,不间断巡回保洁;
4、每天做好楼梯扶手、垃圾桶、植物盆的日常保洁;
5、负责支行机关、各营业网点员工工作餐(包括会议或接待用餐);
6、支行营业部门前车辆停放有序。
第四条 质量要求
1、地面:无废杂物、烟头、纸屑、积尘;
2、玻璃及灯具:明净、光洁、无积尘、污迹;
3、墙面、天棚无积尘与蜘蛛网;
4、卫生间及各种设备清洁,无水锈、无异味;
5、营业场所门厅清洁卫生;
6、服务设施整洁、摆放有序;
7、保持厨房清洁卫生,食物新鲜卫生、对餐具做到“一清三消毒”;
8、支行营业部门前车辆停放有序,不得影响客户车辆进出。
各岗位工作地点、服务范围、服务标准见《劳务外包服务方案》。
第五条 作息时间:
1、农村网点:7点--8点做早餐,8点—9点买菜,9点-11点保洁,11点—13点做饭洗碗做卫生,13点-16点休息,16点—18点保洁拖洗。上班时间共8小时。每月不休息,每人增加200元。
2、城区网点:7:50分—12点日常保洁,12点-14:30分下班休息,14:30--18点保洁拖洗,上班时间共8小时。每月休息4天,需增加一人顶换班。(不含支行食堂人员及机关保洁员)
第六条 服务人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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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派遣员工必须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职业道德、爱护公共设施,注意仪容仪表、礼节礼仪,不得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乙方每月不定期巡回到甲方辖内各网点对派遣员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进行现场测评;
3、甲方有义务监督乙方派遣员工劳动纪律及服务情况,对不称职人员可随时向乙方提出更换人员要求;
第七条 技能培训:
1、乙方在派遣前对拟派员工集中组织岗前培训,系统培训业务技能和进行规章制度教育;
2、乙方定期对派遣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第八条 质量考核:
乙方将制定《各岗位质量标准及处罚办法》,按季对派遣员工进行质量考核。
第九条:协议期限。本协议从20xx年11月1 日起生效,至20xx年10月31日终止,与甲乙双方所签外包协议一致。
第十条 本外包补充协议及《劳务外包服务方案》是《劳务外包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劳务外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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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外包车辆协议(内部范文一)
外包车辆运输协议(内部使用范文)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为了完善公司外包车辆的经营管理,通过甲、乙双方的自愿协商,在平等、互利、诚信的基础上,对本合同各条款进行共同探讨,双方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提供机动车牌号及车辆状况
第二条 乙方须提供驾驶员个人身份证原件、驾驶员证原件于甲方查验后,留复印件于甲方,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否则由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年,即从__年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费用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每月15号前支付乙方上月租车费,按每辆 元/月,共计 元/月。甲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须出具收据或#5@p。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公司出车的加油、过路费,乙方每周报销一次,并附上出车里程数及过路费#5@p(如是甲方提供加油卡和粤通卡的,甲方将根据出车地点及公里数进行审核,对不实的甲方有权做出处罚);
2.甲方根据公司的货物运输情况及人员外出办事情况,提前开出派车单交给乙方驾驶员安排;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提供 辆车及 名驾驶员给甲方;
2、乙方凭派车单为甲方提供货物运输(上下货、交货、签单等相关事务)、办事人员接送 等业务;
3、 乙方的车辆出车回来后,无派车单严禁外出(包括修车、加油),夜间车辆必须统一停 放在甲方公司指定地点;
4、 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交待出车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及车检费、保险费等所有费 用。
5、 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妥善保 管车辆,发生车辆被偷盗、抢劫、或者其他毁损情况都由乙方自行负责。
6、 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 负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如果发生事故,需要甲方进行参加处理,或者甲方作为当事人参加处理,相关民事赔偿款、律师费、差旅费、误工费等和事故相关的所有费用乙方全额负担 ;
7、 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车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包。
8、 车辆在甲方承包期间如果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或者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赁总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
金。 第八条 公司正常按每周六天工作制,正常法定假日有值班的可以安排调休,但必须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和调动,如因此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此合同生效日起,如原来是劳务关系(雇佣关系)的即日终止,转为合作关系。如本人需在甲方公司购买社保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所发生的任何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 其它
第十二条 合同及附件
《外包车辆安全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盖 章: 盖 章: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