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工合同

时间:2024.4.20

代工协议

甲方:山东赛越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 目的

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友好建立合作关系,乙方持续为甲方生产加工产品,产品具体情况以《定购单》(作为本协议附件一)为准,为了更好的促进双方和谐发展,通过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保证、质量验收、质量索赔等事宜,同意建立本代工质量保证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协议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至。

第二条 质量要求规定

1 乙方产品基本质量应满足甲方提供的产品要求,甲方未提供相关技术标准时,乙方可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

2 双方在乙方制造加工前或交货前,须对计图纸、规格、用料等进行确认,并由甲乙双方出具书面确认书,当质量要求等发生变更时也必须书面确认:

3. 产品原材料成份管控:由甲方提供原材料给乙方代工生产的,乙方须按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求如实生产甲方所需产品。甲方不定期对乙方工作现场进行核查。

4 甲方在乙方送货时进行来货检验,质量允收水准依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标准。检验准则依甲方订货单、定购单、图纸为准,如产品不符合以上标准,甲方做拒收处理,并以品质异常单形式通知乙方。由于品质不合格、交货不及时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5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包装产品,有效防止产品在运输、搬运、仓储过程中出现不良。

第三条 制造过程检验、成品检验

1 乙方为确保为甲方代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要求,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或出货时,要实施必要检验,应甲方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交实际的出货检验报告等质量记录单。

2 乙方有责任对生产加工的产品做检验、试验并保存记录,至少要在作为文件保存要求的执行期限内妥善保管,应甲方要求,允许甲方阅览或向甲方提交其副本。

第四条 批量可追溯性管理

1 为能有效执行生产加工产品的批量可追踪,乙方应根据内部管理程序,明确区分生产批量并能进行切实管理。

2 乙方对加工产品出货时,每一最小包装单位必须贴有乙方的物料标签,标签上写明:乙方公司名称、产品名称/编码、生产加工日期、检验批号等详细内容,以便甲方执行可追溯管理。

第五条 限度样品封样

1 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对于不能明确描述或用功能检查判断的检查项目,如塑胶制品颜色差异等,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或乙方作限度样本封样,并取得对方书面认可。

2 限度样本封样由甲方或乙方分别保管,使用、保管时不能失去其特性。

3 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限度样本封样的有效期限,甲乙双方按实际需要及时重新确认,更新或改变。

第六条设计制造要求变更的联络

1、乙方在做出任何有可能影响到为甲方生产加工的产品质量的计划性变动以前,应征得甲方的书面批准,立即将此事书面报告甲方,并将变更后的样品送甲方试验验证符合甲方要求,取得甲方书面认可后才能生产加工,否则一旦发现视同批量不合格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 、甲方由于销售需要,有必要对产品结构进行变更时,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甲乙双方在协商基础上实行变更。

第七条质量损失赔偿

质量问题,经甲方确认,确属乙方责任造成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即时进行整改,提高后续供应之产品质量,由乙方引起重大质量事故的,按以下条款进行赔偿:

1、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未按时正常交货产品,为满足客户生产需求而所产生的费用,或造成甲

方的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等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以甲方有效凭据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未销售产品批量返工的,乙方按每批次元赔偿甲方误工损失费,如造成甲方的购买方对甲方进行罚款、追究违约责任等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以甲方有效凭据或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3、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已销往客户处的产品批量返工或报废的,甲方将按国家规定的招回制度,全部招回质量事故产品进行返工,或在甲方客户处报废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乙方须按实际赔偿甲方误工损失费、维修费、运输费及其他损失。如造成甲方的客户对甲方进行罚款和其它相关损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担,费用以甲方的销售合同、产品质量事故赔偿协议、运输#5@p、生效法律文书等有效凭据为准,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予以甲方元/次赔偿。

第八条知识产权

1、合作期满,经甲方同意使用的甲方商标、地址、电话和专有文字、符号以及其他甲方专有物自行失效,乙方不得再行使用,如有擅自使用的甲方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合同并未授权乙方销售合同产品或进行市场活动,否则,乙方须承担侵权或违约赔偿责任。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有关甲方的公司名称或商标于乙方的任何出版物、宣传广告上,否则,乙方须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4、甲、乙双方均保证为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及商业资料保密,尊重对方的专有权力,保证其雇员确立知道并遵照执行,违约者应负法律及商务上的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

因本协议书的效力、解释、履行、变更、终止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若有增补协议,增补协议视为本合同的之一部分。

3、合同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时间时间:

附件:

乙方:


第二篇:电子电器公司代料代工合同


电子电器公司代料代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鉴于:

1. 甲方为一家开发与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电子产品的公司,负责合同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相关的生产采

购的技术支持。

2. 乙方为一家生产制造商,具有生产和/或加工协议产品的能力和资格,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技

术支持生产协议产品;具有来料加工、生产和/或加工协议产品的能力和资格;有着良好的生产制造能力以代料代工方式生产本协议下产品。

为发挥各自优势,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实现双方利益的最大化,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双方就协议产品的委托加工及出口合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总则

1.1. 在材料采购中,甲方负责供应商的选定、价格商定以及供应商的管理。

1.2. 甲方负责原材料采购的所有款项、合同产品的开发设计和相关的生产采购的技术支持,以及协助

乙方进行协议产品的质量监督和产品检验。

1.3. 乙方负责物料的计划、组织、执行材料采购(包括但不仅限于材料来料的质量控制和相关的赔偿

等),并负责产品的加工生产、物流、进出口关务。

1.4. 在原材料进口、生产整个过程中所需的技术资料、工程文件由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生

产加工,甲方负责生产中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

1.5. 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首先根据上述法律及各方在签订协议时达成的基本原则协商解决。

二、 定义

1

2.1 合同产品:指在本合同项下,乙方按甲方或甲方指定开发公司所提供的技术、专用资料制造生产

的通讯产品。

2.2 专用资料:指甲方或甲方所指定的开发公司向乙方提供的为完成合同产品必需的硬件、软件设计

技术资料以及生产技术资料等。包括有形的或无形的信息资料,而不论该信息以任何方式保存、编辑或储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目标代码、生产测试软件、专有技术和其它与之相关的文件、数据、材料。

2.3 BOM(Bill Of Material):合同产品生产制造所需要的原材料清单。包括每颗物料最小包装信息,

数量。

2.4 物料损耗: 物料损耗率指某订单生产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同一料号物料的实际损耗数量占该

料号物料订单额定数量的百分比。

三、 合作流程

3.1. 甲方就每批货物编制原材料采购清单(BOM表)发给乙方。

3.2. 甲方采购的原材料由乙方负责协议产品的手册进出口、香港深圳两地的手册进出口运输、 生产加

工、乙方以合格成品交付给甲方。

四、 双方权利义务

4.1. 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 甲方负责工程文件的发行,与乙方确定《协议产品质量标准》,并且协助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质

量的监控和产品质量的检验;

4.1.2 甲方作为协议产品设计方,应按对材料设计原因以及工程更改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负责;

4.1.3 甲方负责免费提供采购和生产相关的产品技术文件、工程资料、产品检验标准、原材料检验标

准和供应商名录给乙方,并负责对乙方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对乙方

提供生产的技术支持;

4.1.4 产品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包括: 原材料清单(BOM表)/元器件坐标文件CAD/元器件规格书/2块

测试校准用金板/ 2块工艺过程用样板/生产作业工艺指导书/生产测试夹具/电路原理图/元器

件位置图/分析维修夹具/分析维修软件等;

4.1.5 甲方负责试产主导、技术判定;

4.1.6 甲方作为协议产品的来料提供方,向境外原材料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以便乙方充分准备相应的

生产资源,确保协议产品的生产交付;

4.1.7 甲方提供的协议产品原材料清单(BOM表),并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相关具体信息,包括但不 2

限于订单下达时间、接受订单的供应商名称、交货期、订单数量、价格。

4.1.8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报关、物流、商检、代购栈板等,其费用由甲方承担,按实际发生费用,每

月结算一次。

4.2. 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 甲方负责委托物料从香港到乙方工厂的运输和香港出关工作,乙方负责物料的深圳进口报关工

作,甲方需提前一天提供以下资料给乙方作为报关的依据:装箱清单,物料#5@p(Invoice),

货运车辆的相关资料。

4.2.2 甲方在境内(深圳)把原材料交付给乙方后, 乙方依据甲方的指令进行物料管理(收料/检验

仓)、生产管理,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原材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引起的超出规定比例的损失毁坏的赔偿, 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直接的经济损失。

4.2.3 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装箱清单等数据办理深圳海关进关报关手续、成品商检、约船期出货。甲

方必须保证其所提供的数据与物料准确无误。如因单货不符被海关查扣处罚、或多报关少进口需向海关补税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由甲方承担。

4.2.4 乙方承担出口产品因质量、数量、迟延交付所引起的直接损失的赔偿;乙方赔偿给甲方直接的

经济损失。

4.2.5 乙方按照加工订单准时生产和交付合格的协议产品给甲方,并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交付货物品

名,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4.2.6 乙方负责产品的生产、单据收集与传递,并承担协议产品的质量保证;

4.2.7 乙方应保证自己具有合法有效的进出口权,并将此项目置于在其经批准的贸易经营范围内进行

经营活动;

4.2.8 乙方交付每批协议产品前,应有甲方的书面确认。乙方负责原材料的相关运输、工厂的仓储和

清关、协议产品的出口运输及仓储。乙方必须遵守双方签订的订单交期,如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产品不能按期出口、物料损毁、交货延迟等,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按订单加工费总额的10% 给予甲方赔偿。

五、 产品的包装运输、交货方式及服务

5.1. 交付定义:以甲方OQC检验完毕,产品入乙方成品仓库为准定义为交付。

5.2. 乙方出货每批协议产品前,应提供该批次合格的出货检验报告给甲方驻厂质量工程师确认,并有

甲方确认的《出货单》,否则乙方不得出货协议产品。甲方检验合格后,由乙方将产品交付给甲方。 3

5.3. 交货期限:按双方共同确认的订单为准。

5.4. 除非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对定制产品做任何变动。

六、 维修管理

6.1. 乙方提供协议产品在出厂之日起(6)个月内对制造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承担维修责任。

6.2. 如果是由于产品设计问题,由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如果是来料问题,由甲方与乙方按实际

发生费用结算;如果是生产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6.3. 对甲方转回给乙方的故障需维修产品,乙方应于2个工作日内完成确认鉴定,对于制造原因造成

的故障产品维修不另行收取维修费;对由于甲方设计、原材料故障和客户人为造成的损坏,乙方提供相应的返工和维修服务,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价确认。

6.4. 如其他第三方就质量问题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应当给予乙方损失充分补偿。

七、 价格、费用计算确定及付款方式

7.1 甲方提供产品资料和样机给乙方报加工费价格,加工费价格经甲乙双方签名确认作为双方结算加

工费的依据。(以附件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 甲方提供成品的BOM和成品采购订单给乙方,并在采购原材料前支付全额货款给乙方。乙方根据

订单数量按BOM上的材料清单向甲方指定或认可的供应商采购,除考虑必要损耗和最小包装因素外,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多余备料。乙方采购前应当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物料采购费。

7.3 乙方单机成品出口交货价格= BOM主要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运输及关务费 + 退税损失

其中:

A:完全BOM成本:为订单中产品BOM包含的所有材料的成本,包括乙方向甲方购买的部份材料

成本。

B:合理损耗:为甲方许可的电阻电容等非贵重物料的正常生产损耗,损耗率为0.5%。

C:加工费:按双方确定的加工费计算原则确认,加工费计算原则如附件一。

D:运输及关务费:乙方发生的物料和成品的进出口费用(包括关税、报关费、商检费和运输费

等费用),由乙方分摊到单机上报价经甲方签名确认后,与加工费合并一起作为双方结算的依

据。

E:退税损失:因乙方出口所发生的不予退税部分由甲方承担,单机出口不予退税额=(单机出口

报关价-单机进口材料成本)*(征税率17% - 退税率 %)。 (注:不同的产品的退税率不同,

以实际退税率为准。)

7.4 PAYMENT:月结30天,自然月的第一天至自然月的最后一天定为月结周期,美金付款。 4

7.5 乙方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月结帐目单据(含成品出货帐目,材料出、入和结存帐目,材损帐

目),经甲、乙双方核算并签名确认后,甲方于当月的30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个月的加工费。如帐目未核对完,则支付日期顺延。

7.6 试产费按每个型号6000.00元人民币结算。

八、 物料和设备管理

8.1 乙方应负责来料的检验。乙方收货时必须严格依据品质认证资料作材料检验,如有因材料品质造成

整机品质问题,乙方将按双方签订的《品质协议》给予甲方赔偿。

8.2 在生产中的辅料及耗材亦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生产过程中所需之各项专用夹、治具,由甲方免费

提供满足产能设计(10k/d)的夹具给乙方使用,后续根据量的需求需要新增的由乙方自己进行复制,当单机型产量2个月内未达30K时,乙方向甲方另行收取夹、治具费用。甲方免费提供的夹具,属甲方资产。乙方自行采购复制的夹具属乙方资产。生产过程中所需之所有检测设备及附属通用配置由乙方自行提供。

8.3 物料的抽检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须提前将来料产品规格书、样板以及检验标准提供给乙方。乙方

根据甲方物料标准做相应的通用性来料检验,如果甲方有特别的需求,需要双方确认后实施,并由乙方另记费用。若因甲方样品规格错误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因乙方检验失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4 齐套物料至乙方工厂后,乙方有责任在24小时内对所有送达的物料进行入库检验,不合格品在2

个工作天内必须出具检验品报告给甲方。逾期视为合格。

8.5 乙方将定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仓存报表。

8.6 仓储管理:供应商来料入库后必须保证数据完整准确,帐物相符,如丢失乙方将按采购价给予甲方

赔偿。

8.7 甲方生成物料需求表由乙方根据采购清单确认,如有差异经双方沟通后确定物料需求表(采购清

单),乙方将按此确认后的物料需求表通知供应商备料,并根据确认后的采购清单采购。

8.8 乙方对供应商的付款条件是交货到乙方指定的货仓后开始付款。对于不能满足乙方付款条件的供应

商,经甲方提供担保后乙方可先行付款,否则乙方有权自行选择供应商。对于乙方选择的供应商,如果原材料品牌和规格型号相同则无需经甲方同意,否则须要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8.9 甲方接受以下物料损耗率:

A、电阻、电容等一般材料(C类)按0.50%计算,超出损耗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B、二极管三极管等B类物料按0.50%计算,超过损耗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

C、主要材料(主芯片、FLASH、LCD、屏蔽盖等贵重物料)为零损耗,出现功能坏料或外观坏料

5

的,乙方以一换一与甲方交换,因乙方工艺技术原因造成的坏料由乙方承担。

8.10 试产中,不计物料损耗,全部由甲方负责承担。

8.11 乙方按照双方确认一致的进料抽样标准及品质标准执行检验,即:

8.11.1抽样标准:抽样标准采用GB2828.1-2003(一般抽样水准Ⅱ级标准)。

电子料允收水准 AQL: CRI(致命缺陷): 0 ,MAJ(主要缺陷):0.4 ,MIN(次要缺陷):1.0;

结构料允收水准 AQL: CRI(致命缺陷): 0 ,MAJ(主要缺陷):0.65 ,MIN(次要缺陷):1.5。

8.11.2 品质标准:甲方需提供每种物料的封样规格书、检验样品、品质标准作为检验依据(甲方也

可指定使用乙方的品质标准进行检验)。

8.11.3 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如实反馈给甲方,同时提供《IQC来料检验报告》,由

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如果物料不合格需挑选使用,由乙方负责安排供应商挑选或由甲

方承担费用委托乙方挑选

8.12余料管理:双方确认所有物料的最小订货量,因最小订货量的原因形成的物料库存,由甲方负责。

如因双方终止本合同或超过三个月不使用,则由甲方向乙方原价购回。

九、交货

9.1验货标准

9.1.1 乙方按照双方确认一致的产品验收标准执行成品检验。

9.1.2 抽样标准:

抽样标准采用GB2828.1-2003(一般抽样水准Ⅱ级标准)。

允收水准 AQL: CRI(致命缺陷): 0,MAJ(主要缺陷): 0.65/0.4 ,MIN(次要缺陷): 1.5/1.0

(依具体产品而定)。

9.1.3 如果甲方IQC按照AQL抽检不合格,则甲方有权对不合格批次的产品退货,如果不合格的原因

是由乙方造成的,并要求乙方返工或承担相关的损失,如果是由设计等非乙方的原因造成的,

则其返工费和相关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1.4 按以上检验标准出货,乙方不承担因甲方要求任何返工和赔偿,出货后出现坏品的维修按第

六条售后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9.2 乙方将完工的合同产品,按照甲方的要求且经甲方确认的包装方式对产品进行成品包装和出厂包

装。

9.3 交货时间、数量、地点以双方确定的每批订单为准,乙方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香港仓库。

9.4 甲方对乙方完成的合同产品在厂内进行出厂验货,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通用仪器设备,产品

经甲方验货合格并在出货后乙方不承担因甲方要求任何返工和赔偿,出货后出现坏品的维修按第六 6

条售后服务相关条款执行。

9.5乙方生产的合同产品,只能交货给甲方或甲方书面授权的提货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

合同产品供应给其它任何个人或机构。

十、 质量责任

10.1乙方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甲方可随时到现场监督检查。如发现乙方有影响或潜在影响

质量的情况,应书面通知乙方,双方确定需要予以纠正或消除的,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或消除。

10.2 甲方对本身之产品设计、指定之工艺要求和难于实际检测之来料不良造成的质量事故负责,乙方

配合进行维修返工,但甲方需支付由此为乙方造成之额外费用并赔偿由此为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0.3由于乙方作业的人为疏失、未按合作方确定之工艺要求生产、或疏于正常合理的来料检验造成之质

量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安排在线维修并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十一、售后服务

在乙方工厂经过检验的产品,出厂后6个月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如属其它原因造成,需要乙方协助甲方进行修理服务时,甲方负责相关维修费用,乙方报价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后以此价结算,物料由甲方提供。

十二、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

12.1甲方保证对所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拥有知识产权,且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甲方承担

全部法律责任。

12.2合作合同双方一致同意,本合作项目所涉及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未经一方事先同意,另一方不可将

其披露给任何其他方。

12.3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就甲方提供的任何专用文件和资料保守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只允许研发人

员可接触的核心技术、样品以及所有文件。

12.4一方或其员工违反本保密条款,都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2.5本合同中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终止或失效而失效。

十三、仲裁和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应按照中国法律解释。

13.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合作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 7

13.3 若通过上述友好协商双方仍解决不了争议,则应将该争议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由该仲裁机构根

据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3.4 在仲裁过程中,除提交仲裁的合同部分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4.1 本合同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约日起三年。

14.2 在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合作方应就延长事宜进行协商,如达成共同合同,可延长本合同期限。 14.3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十五、不可抗力

15.1 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瘟疫(包括非典型肺炎)、政府行为(包括反

倾销、保障措施等)和或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恢复通讯后第一时间以航空挂号信件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另一方;

15.2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

由受损失方自行承担;

15.3如境外客户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迟延履行或履行不符合出口合同的规定,应

当免除乙方对于甲方的责任,但乙方应转交有关机构证明并及时通知甲方。

十六、订单确认及协议变更

16.1 甲方根据市场情况给乙方下成品订单,该订单经乙方书面确认和回复即有效。经双方确认的订单

应包括 (1)确认的数量;(2)双方确认的价格;(3)双方确认交货期;(4)交货地点。

16.2 乙方在收到订金或(L/C)之后开始支付相应供应商材料款,同时确认出货计划。

16.3 在订单执行过程中,如果甲方取消订单,甲方需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已采购的

全部材料、预付的材料款及资金使用费等相关费用)。

16.4 对本协议的任何改变、修改、补充、删除必须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盖章后方为有

效,修改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七、争议解决

17.1甲乙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 8

方均可交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并适用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地点在深圳,仲裁裁决为终局的。

17.2有关本协议的一切争议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八、其它

18.1本合同正本、附件及其列明的文件构成双方之间完整的合同;该完整合同覆盖了双方之前所有的讨

论磋商。其中附件及其列明的文件包括: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报价单、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成品采购订单或成品加工订单、保密合同,以及双方依据本合同另行签订的项目操作流程指引等,这些附件和文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2对于本合同条款的增加、删减或修正,须经双方议定并以书面形式签订后生效。

18.3非经另一方书面事先同意,任一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8.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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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营合同甲方尚勇风机配件厂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20xx16电话02159813456传真02159810522乙方营业执照号码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合同编号合同签订及履行地20xx年日月代工合同根...

代工合作协议合同书

协议甲方公司品牌拥有者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做牌以下也称为合同产品长期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关系概述11甲方向乙方长期订做产品并授权乙方在加工制作中使用商标12乙...

服装委托加工合同范本

外发加工合同合同编号甲方东莞市怡超服饰有限公司承接乙方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一委托加工项目1委托加工产品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3单价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57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二委托加工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

委托加工生产合同样本

委托加工生产合同样本委托方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以下称甲方加工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以下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加工产品范畴1产品品名2产品规格为...

代工合同范本(3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