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授权合同
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
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一、商标授权范围
1、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 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该商标生产/定制/销售______________产品,并进行相应产品的推广销售。
2、商标标识:(另附页)
3、授权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授权使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5、具体使用形式:乙方在产品包装、宣传资料及产品说明中使用。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使用甲方商标。
2、乙方必须保证其生产授权商标的产品,符合国家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等要求。
3、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4、乙方负责生产,甲方负责销售。
5、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6、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标、标识。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三、合同终止条件: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许可期限到期没有续签合同。
2、乙方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之后,其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
欺骗消费者并构成对甲方声誉的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其他违约情形。
四、违约责任
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公司授权使用的商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盈利。
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
五、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六、附则
甲乙双方依据本合同,再行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许可人(甲方): 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RFP商标使用授权书
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协会
RFP
商标使用授权书
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RegisteredFinancialPlanner(简称RFP)为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协会所特许制定的国际权威认证资质。
说明事项:
1、已获认证之RFP,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在收到本协会发给之认证证书之后,须向协会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协会正式授权者,在其会员有效期间之内,方能合法使用该商标。
2、注册财务策划师确实了解并遵守有关RFP,RegisteredFinancialPlanner(简称RFP)及商标使用的各项规定。若有不正确使用或非法复制,经查证属实且情节严重者,本协会有权随时撤销或停止其商标使用权利。
3、档案内所记载内容为RegisteredFinancialPlanner(简称RFP)认证财务策划师商标。仅供经本协会认证程序取得认证的财务策划师正式资格者使用。请勿擅自更改商标的文字、图形、记号、颜色。
4、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二条未得商标权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侵害商标权:
一、明知为他人著名之注册商标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标或以该著名商标中之文字作为自
己公司名称、商号名称、网域名称或其他表彰营业主体或来源之标识,致减损著名商标之识别性或信誉者。
二、明知为他人之注册商标,而以该商标中之文字作为自己公司名称、商号名称、网域名称
或其他表彰营业主体或来源之标识,致商品或服务相关消费者混淆误认者。
我已经充分了解并同意遵守以上说明事项,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员编号: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网址:电话:(0086)21-5109363521-51093635传真:(0086)Email:
info@rfpc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