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
出让方:
承让方:
经双方充分磋商,就宜宾龙翔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绿洲家园分校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让方将位于绿洲家园10幢1单元102号绿洲家园分校及教学设备、设施(见清单),以人民币
二、转让金元承让方以现金形式付予出让方,签定转让协议即付出让方定金元,分校交接完毕后,承让方即一次性付清余款,如果因承让方变故,转让方行为未果,出让方则不予退还定金。
三、元转让金包括分校20xx年12月——20xx年2月3个月的房租,转让前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出让方承担与承让方无关。分校场所的租房合同期限为20xx年12月31日到期,承让方如没异议,出让方则协调并引见房东按原租房合同继续执行。
四、分校的水电用费出让方均结算至20xx年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出让方: 承让方:
20xx年 月 日
散伙协议书
协议双方:甲方:周华容 女 身份证号:51xxxxxxxxxxxx 乙方:张海滨 男 身份证号:51xxxxxxxxxxxx 双方于20xx年12月1日签定协议合伙经济宜宾龙翔教育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绿洲家园分校(以下简称分校),由于各种因素的变故,现经双方协商,自愿达成散伙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自愿散伙。
二、以 年 月 日运营结算确认表,作为分校运营甲乙双方的最终决算表。
三、分校的清算与转让,在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前提下,办理分校的交接转让手续后,双方最终按原合作协议条款进行最终结算。
四、双方在进行各项清算及最终决算结清后,则相互结束此项目的合作关系,至此双方各自的债权债务及经营行为均与对方无关。
五、此协议书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二篇:散伙协议
散伙协议
甲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邮编: 电话:
双方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合伙,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甲乙双方合伙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商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订立合伙契约,共同合伙经营店铺,现甲方由于个人原因,提出不再合伙经营并经合伙人同意。
四、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按照散伙时的合伙店铺的财产及商品进货价进行结算,按合伙协议的投资比列分割财产。
五、甲、乙双方应缴清在合伙期间内的一切税费及相关债务。
六、甲方散伙后,合伙店铺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应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工商税务登记事项等。
七、甲乙双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成立,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意见: 见证方:(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