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承租人(乙方):海口昌盛河矿业有限公司 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海口市龙华区(县)金贸中路1号半山花园海天阁0768房,建筑面积 205.70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权证/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 □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HK102538或房屋来源证明名称:房产证
,房屋所有权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购房人)姓名或名称:邹宇晶 ,房屋(□是 / □否) 已设
定了抵押。
第二条 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办公;
(二)租赁用途为非居住的,甲方应自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房
屋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第三条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08月03日至20xx年0月02日,共计贰年。甲方应于20xx年08月03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
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
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 / □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
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11250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总计:人民币 二十七万元整(?:270000)。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期租金支付日期为每月3号支付。 (二)押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 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
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 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1)(7)(8)(19)(11)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电话费(4)
电视收视费(5)供暖费(6)燃气费(7)物业管理费(8)房屋租赁税费(9)卫生费(10)上网费(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13) 费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与房屋有关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乙方垫付了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甲方应根据乙方出示的相关缴费凭据向乙方返还相应费用。
第六条 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海口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15 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15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 15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30000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8、 。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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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八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
第八条第四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2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并可要求乙方将房屋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15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 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 。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其中甲方执1 份,乙方执1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签章: 承租人(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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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20xx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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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签订地:重庆江北
甲方: (出租人)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地址:
乙方: (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标的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 出租给乙方作 住宅 用途使用,房屋建筑面积约为81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期、租金及支付
2.1租赁期为1年,自 起,至 止。 租金为 .押金为 。
2.2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电视收视费、宽带使用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缴付,不纳入租金中。
2.3租金按季结算,由乙方在每季初前30日缴付下一结算周期的租金给甲方。
2.4本合同租金及押金的所有支付由乙方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付至甲方。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第三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3.1按本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和押金。
3.2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更改和损坏房屋任何结构、装修、家电、家具,人为损坏需维修还原,不能还原者照市价赔偿。
3.3租赁期内,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若遇自用等特殊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提前一月通知乙方,租金按实际使用月数计算。
3.4租赁期届满,且甲乙双方未另订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
第四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4.1按时交纳租金和押金。
4.2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房屋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乙方擅自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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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分租或以其它任何形式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自前述行为发生之日起本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权随时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搬迁物品与设备。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4乙方应爱护和合理使用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发现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使用不当或因非甲方原因造成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损坏或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由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予以赔偿。
4.5乙方应当注意防火安全,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承租期内房屋的消防责任、安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6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若遇特殊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并提前一月通知甲方,租金按实际使用月数计算。。
4.7租赁期届满,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交回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8乙方不得在房屋中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服从物业管理;应安全使用水电气,不得使用大功效电器,若发生因乙方改造和使用水电气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及后果概由乙方负责,且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不得倚靠阳台、窗户栏杆打闹玩耍,不得向外抛物,由此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条款或者违反政府法律、法规,以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5.2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15日仍不交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乙方仍需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甲方损失。
5.3租赁期内,如乙方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等因使用房屋而产生的费用,乙方应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5.4租赁期届满,甲乙双方未另订合同且租赁关系未延续的,乙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宽限期内搬迁完毕并将房屋交回甲方,并支付宽限期内的相应租金。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迁出和补交占用期内租金,并有权按占用期内租金总额的100%收取违约金。
5.5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6租赁期内出现征地拆迁事件或其它政府行为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碍该等事项的正常开展。双方应共同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解决方式:
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6.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七条 税收
7.1本合同项下之房屋在租赁期内需要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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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但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如与本合同有抵触且补充协议中不作注明的,以本合同为准。
8.4乙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前30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订合同。如双方未对房屋在租赁期届满后的继续使用提出异议而又未能及时另订合同的,则双方租赁关系视为延续,租赁期为不定期,租赁期内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直至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为止。
8.5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8.6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8.7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
8.8双方同意,附件1《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协议》,附件2 《房屋物品清单》 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联系电话:
]
附件1 《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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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安全责任协议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甲、乙双方在房屋资产租赁期间签订如下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一、 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保证甲方的资产不受损失。
二、乙方要经常检查,屋内禁止使用明火,谨慎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以免引起火灾。
三、乙方要经常检查所有电源、电路及其他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联系甲方配合专业人员维修。
四、乙方不得私自拉临时电线。出租房内无人时建议拉闸断电,乙方应随时关注有无引起火灾的隐患,以免使用不当发生火灾。
五、乙方在承租期间,因使用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或其他不安全事故面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造成甲方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给其他租赁户或业主造成损失,其损失全部由肇事者承担。
六、根据消防法规定,财产出租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所有出现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全责。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房屋物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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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物品清单
客厅/饭厅:
主卧:
次卧:
卫生间:
厨房: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