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授权
甲方:
乙方:吉林市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城市、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地区推广,销售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年度甲方产品 地区的授权经营商。
2. 甲方授权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乙方可以用“甲方产品授权经营商”的名义进行一切合法的商业活动,但未经允许不得用任何具有排它性的名义进行宣传。
4. 乙方须在授权的市场区域内从事市场推广及销售活动,不得越区从事销售活动。对于跨地区销售或不按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者,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对于连续两次违反者,取消当年获得奖励的资格;对于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和本协议给予的一切权益。
5. 甲方将进行全国性的广告宣传并提供市场支持。乙方应充分利用甲方提供的市场宣传资源配以适当投入,积极开展市场推广活动。甲方全资投入包括:主要专业媒体的合作专栏和硬性广告、网上广告等。
6. 甲方拥有 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解释权。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进行销售。
7. 结算方式:
8.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将在 个工作日内将货发出。
9. 退货:
因特殊原因,甲方可接受乙方的退货要求,但乙方的退货要求必须在进货后 日内提出,否则甲方可以拒绝;
乙方退回的产品及其包装必须达到不影响再次销售的要求,否则,甲方不予退款;
甲方在收到退货并确认符合上述要求后退回货款。
10. 甲方向乙方发货时,由甲方负责铁路或公路运输费用和保险费;若乙方对运输工具有特殊要求时,超出的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退货时,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在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战争、水灾、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协议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前如果双方同意续约,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届满前 个工作日内签署书面续约协议。
13.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4.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20##年 月 日 20##年 月 日
第二篇:渠道授权书模板
渠道身份授权书
_ _在此以厂商名义授权 司作为我公司签约产品销售渠道,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作为渠道销售我公司____________产品。
以上授权的期限自20##年07月01日起至20##年06月30日。在以上期限内,如发现该公司有销售水货、假货或严重影响市场秩序的行为,我公司可发出书面通知随时终止上述授权身份。
制造商家名称:
(公章)
日期: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