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家具合同书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一.家具名称、数量及金额
1、订购商品明细: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单价详见报价表(共 页)。
2、订购商品总额为:RMB:(大写:)。 不含税金 (税金6%)。
二、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即RMB:
2%余款 RMB元,于乙方生产完成,甲方在乙方工厂验货合格后支付,乙方收到货款发货。
3、尾款计 RMB:元,甲方于验收结束后半年内支付。
三、交货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预付款及签字确认图纸、色板、布板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后
2、乙方关于以上交货期的承诺是建立在甲方按时支付预付款,以及甲方对图纸、色板、布板及其他相关技术要求确认的基础上的,如果以上推迟,则交货期顺延。
四、交货方式、地点及验收:
1、乙方负责送货到:。
2、乙方上门安装,验收标准按双方认可的图纸及文字说明为准。
3、过程验收要求:
(1)木作基础完成后,油漆之前甲、乙双方先验收。
(2)油漆色样需甲、乙方双方核对。
(3)油漆光泽(亮光或哑光)需甲乙双方核对。
五、质量保证
1、对所售货物乙方提供一年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致使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保用期后的维修酌情收费。
3、保用期内非产品质量原因,而因其它原因造成产品损坏,乙方维修酌情收费。
六、违约责任
1、如甲方逾期付款超过七天,乙方有权每日按照应付款的千分之二计收违约金。
2、如乙方逾期交货超过七天,甲方有权每日按照不能交货货款的千分之二计收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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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附件
与本合同相关的订货单、提货单、验收单、报价表、设计图纸等相关文件为合同附件。
八、本合同的变更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达成。
九、本合同适用中华人名共和国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双方签署
甲方:
代表: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代表: 开户行: 账号: 2
第二篇:某家具合同范本
XXXX
办公家具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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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办公家具采购合同
买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以下称为“买方”) 卖方:XX家具有限公司 (以下称为“卖方”)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现授权各自代表按照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合同货物”或“货物”:合同中所确定的货物、安装材料和备件、技术文件及相应安装、维护服务等。
“技术文件”: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所有与合同货物有关的文件或与合同货物的安装、调测、运行、维护、检验和验收相关的所有技术指标、手册、图纸、说明和数据等相关文件。
“交货”:由卖方做出的将所有合同货物的控制转移给买方的行为。
“保修期”:指按合同的规定,卖方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货物或部件,以保证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有效#5@p”: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买方合理财务要求的#5@p。
第二条 合同标的
买方向卖方订购家具货物,由卖方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内容详见附件一《家具数量确认单》以及附件二《家具报价清单》。卖方保证合同货物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和权利瑕疵。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前由卖方负责将全部订购家具运至买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
卖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全部的技术文件及技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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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双方同意,卖方为本合同的供货方及服务提供方,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或转包给第三方。否则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第三条 价格
卖方按用户需求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货物、技术文件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称为:合同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最终价格在保持单价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家具交付情况据实核算,各货物的单价详见附件二)
以上价格为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全部费用,已包括:货款、运费、包装费、装卸费、运输中的保险费、安装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在内。
第四条 知识产权
卖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均系卖方享有的合法权益。
买方因正常使用合同货物而造成对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的侵权,从而导致被采取行动或索赔,卖方应予全额赔偿,同时卖方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为买方及其客户争得按当前方式继续使用货物的权利;或平息有关的索赔及诉讼并支付相关所需诉讼费用。
第五条 包装
包装:卖方发运的整个货物应牢固地包装,使其适宜于长途运输、多次操作和装卸。卖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的货物损坏,以及错发产品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因而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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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应根据货物各部分不同特点和要求,采取措施, 使其防潮, 防雨,防冻,防锈。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能安全无损地到达安装地点。
包装箱或捆内每一附件,应由卖方作出标记,注明合同号、部件名、件号、附属的主设备名等。备件和工具上应标明“备件”或“工具”。
卖方应在适宜的位臵,以两种实用、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印刷体书写以下内容:
装运标记、收货人、目的地、件号等。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对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所有包装物上以醒目的方式用中文和其他国际通用的标记注明:“小心轻放”、“向上”、“防潮”等。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组装和安装图。 每批货的包装箱内外,应分别附装一份完整的包装清单。
卖方应对在货物交付给乙方之前由于不当包装、防护措施不足和不当等原因产生缺损所造成的损失负责。卖方承担由于发货人的行为和疏漏产生的损失。
第六条 装运通知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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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装运要求:卖方应及时供货。
合同货物发运后的1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将合同号及有关运输的信息通知买方。
保险方式:卖方须承担合同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并向买方交付前的一切风险。
第七条 装运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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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付款条件中的单据,卖方还应向买方提供发货通知的电报或电传复印件,以便收款。
卖方应在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后,将前款中的单据复印件一次性向买方递交。
第八条 开箱检验
合同货物的开箱检验应于按买方要求货物分批次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买方将根据卖方提供的包装单据,核查合同货物的数量和外观。卖方应当自费安排代表,参加买方指定地点的检验。
如果部件发生遗失或受损,买卖双方应就地共同做好详细记录并签订证书。双方签订的检验证书和证明书均可被用作索赔有关遗失或受损部件时的正当证据。
买方最迟于开箱检验前2天通知卖方,卖方代表应于开箱检验时自费到达开箱检验地点。
除非另行通知,如卖方代表未能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到达开箱检验地点,买方可自行开箱。由此产生的检验证书可被用作更换或索赔有关遗失或受损部件时的正当证据。
如果买方由于客观原因未能在货到买方制定验货地30天内开箱,买方要妥善保管货物,且仍保留对遗失或受损部件提出索赔的权利。
如合同货物在运输途中遗失或受损,卖方应在24小时之内补齐和更换,以便顺利完成合同货物的安装。
第九条 卖方的工作
9.1 卖方工作包括本合同中买方订购家具的生产、供应、安装、验收及保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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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卖方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班子管理人员,同时买方保留要求卖方更换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权利。
9.3 卖方应在安装前,提供供货和安装施工计划供买方和监理单位审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安装工程期间卖方须确定联系人员和电话,以便双方及时沟通;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在施工过程中,对买方提出的需求变更要求,卖方应尽最快速度,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9.4 卖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的同时接受买方的督导,应完成在买方满意下和达到合同要求的规定及保证下的必需的事项或工作。
9.5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质量。严格执行部、省颁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妥善处理施工中发生的民事争议或纠纷,因卖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人身或财产损失均由卖方负责赔偿及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9.6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及时做好施工退场后的场地清洁工作。
9.7 卖方应负责与施工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协调施工,保证安装工作按质、按时完成。
9.8 双方约定卖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买方的权利和义务
9.1 对卖方提供的办公家具及安装成果进行验收。
9.2 按合同规定进度付款。
9.3 对卖方的安装过程提出监督意见,卖方应按照买方意见进行合理修改。
9.4 协调施工现场总承包商的相关协作事宜。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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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卖方必须按照买方提供的网点装修平面布臵图纸及现场安排进行安装,竣工验收以买方的竣工图为标准;
11.2 由买方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卖方对其所出售产品负责免费安装,买方根据采购合同约定对设备的数量、外观、部件、性能、质量、使用效果等方面进行验收;
11.3 货物验收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以及本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验收,由验收组验收;
11.4 验收通过后,买方将向卖方出具本合同项目的验收通过的合格证明书。自合格证明书签发之日起,本合同项目进入保修期。
第十二条 伴随及保修服务
12.1 卖方应提供的伴随服务有:
12.1.1应及时快捷的响应买方要求,及免费配合装修工程队施工进度,并提供快速专业的售后服务。
12.1.2卖方须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在保修期以外能对货物提供正常的维修服务。
12.1.3 保修期内,每半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巡检。
12.2 备件供应和售后服务设施:
12.2.1 卖方对所供货物提供 从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终身维护的服务(免费保修期后,更换零部件收取配件成本价);
12.2.2 免费保修期内非因买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货物的质量问题,卖方保证负责免费包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
12.2.3 卖方提供24小时热线电话号码,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 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36小时内,生产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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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或更换非人为因素损坏的家具。如有因维修不到位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
12.2.4 在10年内,卖方应保证以不高于本次合同的价格及届时市场上的公允价格提供买方所需新增的同类办公家具。
12.2.5 免费保修期满后,买方将签发一份证明免费保修期满的证书。
12.2.6 免费保修期满后,如果出现特殊和紧急情况且在买方要求下,卖方承诺将派遣其维修人员以优惠价格到现场对合同货物进行检查和维修。卖方应提供服务报价清单。
12.3 卖方售后服务联系方式
12.3.1 售后服务联系机构联系电话:;联系人:。
12.3.2 24小时售后服务热线
第十三条 质量
卖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值得信耐的、全新无暇疵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优良的,货物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并完全符合买方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若质量与买方的要求不符,买方有权索赔。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买方有权索赔。维修和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十四条 付款条件
合同总价按以下比例支付:
14.1 在合同指定时间内送达全部商品并完成安装,经买方检测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合格证,货物安装试用正常后,凭以下单据在十天内支付全额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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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 买方验收证明书;
14.1.2 与金额相符的有效#5@p;
14.1.3 提供商品的质量保证书,环保检测合格证;
14.2 质保金:卖方成为买方定点供应商时,已向xx交纳了__ 元的质保金;
第十五条 变更订单
买方可以随时在下列一个或几个方面,将书面变更订单送交卖方,在合同的总体范围内,变更订单的内容:
15.1 本合同规定的为买方专门制造的商品的图纸、设计和规格; 15.2 发运和包装方式;
15.3 交货时间;
15.4 交货地点;
15.5 卖方提供的服务;
15.6 在单价不变的情况下,货物数量的变更。
如果上述的变更,使商品的成本或制造所需的时间增加或减少,不管该订单的变更使卖方执行本合同的作业是否变化,都应对合同中的价格或变更时间做出合理的调整,并且相应地修改合同。
从收到变更订单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卖方必须对此做出明确的答复。否则,视为同意。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如卖方出现下述违约情况,则买方将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 迟延交货违约金: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并安装完毕,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卖方同意买方在货款中扣除延迟交货违约金。根据合同的履约日程,延迟的第1周,每天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2%;第2周,每天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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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从第3周开始, 每天的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5%。如超过合同规定交货期限1个月后卖方仍不能交货并安装完毕,则视为卖方不能完成工作,买方有权取消卖方某类货物的供货资格或解除合同,而卖方仍须立即付给买方上述违约金和返还买方已支付的货款,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买方已支付货款的利息。
因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从而使买方增加额外的费用,则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合同货物主要性能或/和功能不能达标违约金:卖方对买方承诺货物各个性能和功能良好,符合买方要求。如货物有性能或/和功能指标与卖方承诺不一致,则买方有权在货款中扣除违约金。对每一项性能指标,每推迟每周达标按合同总价的0.5%支付违约金,每增加每周违约金率递增0.5%。若此项违约金累计已达到合同总价的5%,则买方有权解除合同,而卖方仍须立即付给买方上述违约金和已支付货款,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及买方已支付货款的利息。
迟延提供服务违约金:在买方验收合格之后,保修期内,如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卖方同意在所剩货款中扣除延迟服务违约金。每迟延一次,则迟延提供服务的第1-8小时,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1‰,每增加8个小时,违约金率递增5‰。累计迟延时间达3天(含)以上的,卖方应向买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上述违约金买方可在质保金中直接扣除,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果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为不可抗力,如:战争,火灾,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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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地震等足以引起被迫停止或推迟合同执行的原因,则合同执行相应顺延,顺延的时间等于不可抗力发生作用的时间。
受影响的一方应将不可抗力的出现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在不可抗力出现14天内,受影响的一方应提供一份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并通过快件或挂号信寄至对方以便其检验和确认。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终止或被排除后尽快通过电传或传真通知另一方,并通过挂号信通知对方不可抗力已终结或排除。
如果不可抗力持续作用超过30天,双方均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技术资料
卖方应依据附件为买方提供技术资料,这些资料应完整,清晰并正确。
卖方根据合同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版权仍为卖方独家所有。买方不得将这些资料提供给最终用户以外的第三方。
买方的技术规范书及相应的文件应保持为买方独家所有,卖方未经买方的同意不可将上述资料泄露给第三方。
第十九条 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9.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应就该争议向买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9.3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条 税和关税
双方将各自承担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务。
第二十一条 保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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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方(资料接受方)在本合同项目执行过程中所知悉另一方(资料披露方)的商业信息及技术信息为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资料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视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且不得将该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章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本合同保密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有文本一式四份, 买方持三份,卖方持一份。
附件:家具数量报价清单
买方: 卖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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