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协议
甲 方: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精神,就乙方向甲方提供货运服务,甲方支付乙方相关运输费用事宜,依法签订本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需提供托运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等详细的货运清单,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应不含有国家禁运或需要提供政府部门特殊准运许可证明文件的物品。乙方确保为甲方提供优质服务的前提下,为甲方提供“门到门”的派送运输物流服务。
第二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到厂装货,并于第一时间将货物运输到目的地交给指定的收货人。
2)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送货地址、变更 收货人,但应承担乙方由此产生费用或损失。
3)甲方受权乙方进行业务时,应提供准确、有效、完整的单证,并负责协调和配合提货事宜。
4)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物品运输的规定,每次按送货清单的数量交付 托运货物。
5)甲方所委托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对包装不符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进行重新包装后承运,如甲方不进行包装改善,乙方将不承担运输损坏责任或拒绝运输。
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运费,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后,应根据甲方的产品特性及要求尽快安排合适的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装货,保证货物安全送达。
2) 运输车辆进入工作区必须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乱停乱放,并听从相关工作人员的指挥。
3) 在承运期间,乙方对托运货物应负责安全责任,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在外包装完好或无异常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包装内货物的损坏、缺少。
4)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异常情况时,如洪水、冰雪、塌方、修路、交通事故、车辆损坏、车辆修理等,乙方人员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
5) 乙方运达目的地的货物如被拒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说明拒收的原因,并按照甲方的指令处理。
第1页 共2页
第三条:结算方式
1、 双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每月5日之前提供上月的运费清单。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货客处,由此产生的罚款及停线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而招致爆炸、腐蚀等事故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甲方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乙方应赔付逾期交货所产生的违约金。
4、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乙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甲方。
5、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办理变更;若需解除,一方须提前壹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五条:免责条款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发生地震、水灾、暴乱、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在履行货物运输协议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条:合同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双方依照上述条约终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页 共2页
第二篇:物流运输快递服务合同
物流运输(快递)服务合同
甲方(收件方):**茂源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发件方):
法定代表(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流(快递)服务,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区域及价格见合同附表(不管物价上升或下降),此表价格不含税,若索要#5@p,按10%的税率计算。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双方在货物交接时,应确认货物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甲方有权利拒绝接受该货物。
2.2 对于直接接收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
保证其安全和完整。
2.3 将乙方交接的货物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
位。
2.4 如果乙方要求改变送货目的地,所产生发费用由乙方负责。
2.5 为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派送(限于凤冈县城),签收的查询服务。
2.6 及时向乙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
通知乙方,商议处理。
2.7 同一地点,同一收件人,按批量结算。
2.8 为乙方免费提供运输面单、信封但不提供塑料袋和包装箱。
2.9 只要外包装好,若有内损(质量、数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但必须签收。
2.10 若乙方在发货过程中夹带违禁物品或有价证劵、支票、现金、
#5@p、手机、首饰、高贵物品,导致有关部门没收货物,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并且还要配合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2.12 甲方有权拒收邮政管理部门规定三超物品(重量大于100公
斤,长度大于2米,三边之和大于3米)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
仓储包管的要求。
3.2 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货物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
积、运输要求、收件人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货物遗失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3 第一条的区域及价格支付邮费。
3.4 在运输或保管过程中外包装若受损,乙方有权开箱验货,并
按照中通速递公司的赔偿办法处理。
3.5 乙方指定的发件网点属于超区范围,乙方自行提取。
3.6 乙方交给甲方的货物被运输车辆错运到其他地方,乙方有权按
当时面单指定地方货收货人,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结算方式
4.1 以现金方式:每月1号—5号结算上月的邮寄费。
第五条:合同期限20xx年4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第六条:争议处理
6.1有关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协商达不成
的,移交上海中通速递公司总裁部处理。
第七条:其他
7.1 本合同未见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合同协议为附件。
7.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生效。
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4 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意见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7.5以上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