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店铺股份合作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现有甲、乙、丙合股(合伙)开办一家 ,全面实施三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的决策,成立股份制管理经营。经三方合伙人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 出资的数额:
甲方出资 、出资形式 、出资时间 乙方出资 、出资形式 、出资时间 丙方出资 、出资形式 、出资时间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三方约定甲方占有总股份的 %、 乙方占有总股份的 %、丙方占有总股份的 %,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无名缘米粉店铺股利,三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店铺若产生利润后,甲乙丙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其余部分留店铺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店铺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由甲乙丙三方同意,并由甲乙丙三方同时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1、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店铺正常经营,三方无意退出,则协议期限自动延续。
2、入伙、退伙:
A入伙:①需承认本协议;②需经甲乙丙三方同意;③执行协议规定的权利义务。
B退伙:①商铺正常经营不允许退伙;如执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无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伙人的投资股份60%退出。未经三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继续合伙而踢出一方时,则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时,则按公司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的60%进行赔偿。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第四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4、合伙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 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四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5、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四、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 作为店铺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店铺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店铺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 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重大的促销活动;
4、协议约定外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店铺今后如需增资,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仍按原股份比例投入钱额。
六、店铺正常运营后,生产所需原材料必须由 方单独供应。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协议壹式肆份,三方各执壹份,见证方留存壹份备案,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第二篇: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书
甲方: 辽宁北科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甲方决定在 沈阳市大东区南卡门路33号 设立分公司经营 业务,双方经友好协商,
在本着公平、公正、合法共赢原则的基础上, 就合作经管 业务达成合作意向, 现就成立分公司具体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事项
乙方的经营范围只限于甲方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 ?建筑业企业资质? 范围内允许经营的项目。
二、合作体制
1、合作方式。
甲方 沈阳市大东区南卡门路33号 设立辽宁北科城建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乙方指派人员担任乙方负责人和选聘相应管理人员, 负责乙方的生产经营管理,乙方设立独立帐户,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收费标准。
(1)甲方对乙方按年度收取管理费用。在双方合作的第一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收取乙方年管理费 元人民币,付款时间为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付清。第二年管理费数额
根据市场经济形勢及行情变化适当调整,其具体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在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协商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定。
(2) 甲方对各单项投标项目根据提供文件类别收取相应费用: a、纸质版技术标为 元, 电子技术标为 元; b、业绩及项目班子成员明细和复印件为免费提供;
C、若乙方独立制作标书则甲方应不计费的给乙方提供全部投标文件所需资料。
(3)若分公司以甲方名义签订合同, 使用甲方账号开具#5@p时, 年度内开具#5@p金额 元以内, 乙方缴纳沈阳地区税务部门征收的税费( %多退少补额外不另行计费)及总额的 %的进项材料费用用以抵扣材料#5@p及劳务#5@p(如建筑行业营改增后此条根据实际政策甲乙双方另行修改不再设其他费用); 元以上产值部分除上述两项费用外, 乙方需另行向甲方支付 %的管理费(无限额标准)。如外地工程产生其他增加或重复税费, 需由乙方另行支付。
(4)若乙方建设工程需网上锁定甲方公司建造师证件, 需另行收取建造师费用, 具体费用比例如下。如需建造师到场答辩, 按实际与建造师协商费用支付给甲方。
a、工程造价 万以下锁定一级建造师自锁定之日起至解锁日每月收取 元;
b、工程造价 万以上锁定一级建造师白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合同结束工期次日起至解锁日每月收取 元;
C、工程造价 万以下锁定二级建造师自锁定之日起至解锁日每月收取 元;
d、工程造价 万以上锁定二级建造师白与业主方签订施工合同结束工期次日起至解锁日每月收取 元;
(解锁日为乙方交给甲方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单日期为准或乙方提前为建造师解锁, 二者以提前的时间为准, 竣工验收后乙方不再支付甲方建造师费用)
以上费用不足月按照每月30日折算计取。
(5) 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 使用分公司账号开具#5@p税费自行负担,不另交甲方服务管理费。
3、乙方投入与利润。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 无论乙方的经营是否盈利, 乙方均应依约按时向甲方交纳前述管理费。
在乙方经营过程中的所需要的投入,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在乙方因经营所取得的收入, 乙方应先行依法纳税, 按时支付内部人员工资及外欠债务等所有分公司依法应当交纳各种费用与债务, 而后, 分公司利润归乙方所有, 甲方不参与分配。
三、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账薄实行监督管理, 甲方
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所有经营行为及财务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査。
2、 甲方派员不定期到乙方负责经营管理期间对分公司承揽工程的施工现场、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监督与检査。甲方保留每月至少两次安全质量检査的权利。
3、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 甲方有权对乙方以文件形式提出警告, 乙方积极整改后甲方进行核査直到满意。
(1)经营过程中欠款、借款数额较大(合计 万以上), 甲方认为己经对自己造成不良影响或乙方资不抵债。
(2)乙方经理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3)乙方出现重大事故。
(二)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委托乙方在工商部门成立 公司的必要条件, 并授权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
2、甲方为分公司提供信息咨询, 并对分公司承揽工程提供指导和帮助。
3、甲方对分公司人员进行不同形式与内容的培训和指导。
4、甲方为分公司的投标提供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和个人执业资格证书以及相关业绩资料。
5、甲方可为分公司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综合管理部门在工作上给予协调和服务。
6、甲方在乙方未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乙方业务所辖区域内另外成立
分公司。
7、甲方必须保证本协议的延续性,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单方面终止合作。
四、乙方权利义务
(一)乙方权利
1、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按甲方的登记程序、要求及相关制度使用甲方的投标资料(不含预算和施工组织设计)。
3、对甲方的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
4、分公司有权使用甲方统一标识, 统一经营店面的装修风格, 统一牌匾的称谓 ?辽宁北科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装饰风格的标样和标识、标志由甲方提供 。
5、分公司经营场所内要悬挂 ?辽宁北科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守则? 并教育员工认真遵守。
(二) 乙方义务。
1、接受甲方对其生产、经营及财务等活动的监管。对于甲方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管, 乙方须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乙方保证其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间的所有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维护分公司及甲方的信誉和利益。
3、必须执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执行每月汇报制度。每月要向甲方呈报财务报表和安全报表。对重大经营事项和财务事项要及时向甲方汇报,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经理级人事任免;分公司资产变动;分
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财务状况;分公司经营决策等。
4、乙方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担保、融资、借贷等与经营行为无关的经济活动;
5、分公司的所有施工工程, 乙方都必须负责办理工程意外伤害险。
6、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由乙方独立使用,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 乙方不得私自持有使用总公司印章及印鉴, 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 不得私白复制甲方相关证书及文件, 因上述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 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分公司签订的所有合同原件均需留存甲方一份。
7、分公司承揽的所有施工工程,在签订正式的施工合同后,需及时将此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 各种报验手续、竣工备案手续及自行整理的各种工程资料、文件交由甲方存档备案。
8、对承揽的工程要按工期保质量、保安全、保效益,分公司在由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安全事故、人身伤亡等所产生的影响及经济损失, 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自行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9、甲方原则上是不予以总公司名义与任何材料商或施工班组签订供销或施工合同, 如特殊情况需要(如后期审计需提供总公司签订的合同等) ,分公司须将合同报送总公司经专人审议后方可予以盖章, 但对于此项合同产生的的任何经济及劳务纠纷, 由分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乙方将其指派的分公司管理人员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报到甲方
存档。乙方对分公司员工进行管理和教育, 对分公司的职工因劳动关系、违法违纪、人身损害以及损害赔偿等相关事宜负责处理和善后。
11、在乙方负责分公司经营管理期间, 乙方对分公司的所有事宜承担责任。在乙方负责分公司经营管理期间, 如果因分公司的行为致使甲方承担了相应责任, 乙方应对甲方承担的责任给予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
1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只限于甲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建筑业企业资质?范国内的项目,不得超越范国经营。否则,分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分公司人事安排
分公司在工商局注册后, 分公司的总经理由甲方正式下文任命, 分公司部门经理由分公司的总经理任命, 并以书面材料报甲方, 分公司长期在岗(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报甲方备案, 如人员有变动要及时向甲方汇报。
六、分公司设立
1、设立程序。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关于分公司的设立条件与程序办理分公司设立申请,待甲方书面同意后, 乙方有权设立分公司 。
2、主办人。
经甲方书面同意并签署委托文件后, 由乙方负责办理设立分公司的相关事宜, 甲方协助乙方, 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
3、设立费用。
因设立分公司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设立工商登记费用, 分公司办公场所费用, 办公家具及用品, 人员开支等。
七、分公司解散
1、 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 如果分公司出现特殊事由, 可能需要解散时,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全面汇报相关情况。经甲方书面同意后, 分公司可以解散, 具体解散程序以甲方书面意见为准。
2、出现终止合作关系时,甲乙双方应公平合理结算与支付,如有未完工程可继续按本协议书实施,在此期间甲乙双方的责任、义务、权利继续有效, 只是不再开展新项目合作。
3、解散后续事宜。
(1)在乙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经营分公司期间, 分公司所发生的所有对内对外债务及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 甲方不承担责任。
(2)资产处理。分公司成立前、成立后及解散后,乙方投资所形成的分公司财产及物品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投资所取得的财产归甲方所有。
八、担保条款。乙方对甲方提供资产抵押担保。
1、抵押物或抵押金为:
2、 担保范围为: 乙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间给分公司造成损失、分公司的行为给任何他方(含自然人、单位及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害、因分公司的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上述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
此上述损失额经过相关机关或部门或甲方确定后, 甲方即可直接变卖抵押物受偿上述损失。
3、在签订本合同后7日内,乙方应到相关部门办理前述抵押物登记, 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如无法办理抵押登记, 乙方指定的分公司负责人( )在抵押物的价值范围内对上述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乙方对上述担保范围内的损失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九、协议的终止与解除 。
1、 分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不服从甲方的领导及监管的;
(2)分公司行为有损于甲方形象、信誉及利益, 并不接受批评教育的;
(3)不按时足额交纳年度管理费或不按比例缴纳工程管理费的;
(4)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甲方安排的活动的或拒不接受甲方交办的事宜;
(5)发生重大事故, 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解除协议的方式: 甲方向乙方下达解除协议通知书。
2、本协议履行期满,双方未能达成新的合作协议,则本协议履行终止。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意见, 可以解除和终止本协议。
十、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则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能解决, 则由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约, 应赔偿另一方由此所受的全部损失(直接和问接损失)。
十二、其他事宜。
1、甲乙双方如有未尽事宜, 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条款, 补充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作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 乙方有优先的合作权和续约权 。
2、通知:
双方约定, 甲乙双方的邮寄地址及通讯联系方式如下, 下列信息如有变化, 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否则, 任何一方依下列邮寄地址向对方发出的书面通知均视为送达 。
甲方邮寄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南卡门路33号 联 系 电 话 : 024-24213333
联 系 人: 李 丰
3、本协议一式四份,同具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辽宁北科城建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公司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南卡门路33号 公司地址:
账户: 账户:
公章、法人章: 公章、法人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