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甲方(需方):四川大月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产品质量、金额:
备注:以上价格为包干价,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调价。
二、质量标准:质量应满足《轻质高强饰面砖》JC/T2195-2013以及企业标准执行,并满足需方要求,以双方签字封样为准,生产工艺为:垫板窑全通体砖,数量以需方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大月·龙湖尚城施工现场,上车费及运费由供方负责,下车费由需方自理。
四、交货时间: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供方在 25 日内开始向需方交货,第一批货在 年 月 日前供货,并按照需方工程进度交货。
五、验收标准:需方在收到货物后,按第二条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如供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由供方承担换货及相关经济责任。
六、货物交接:需方制定员工姓名 电话号码 身份证号 ,为货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货物。签订合同时应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制定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本合同签订生效后,需方支付 元作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币);需方在支付货款时,货款在人民币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现金支付外,货款超过人民币壹仟元以上时,需方必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账号,否则视为需方未支付货款;需方付清全部货款后,供方开票货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后一车货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约定付款,供方有权拒发货,造成停工损失由需方负责。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对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产品进行生产,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供方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仍由需方安装合同价格赔偿供方的损失。
九、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者解除;如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并按照定金法则处理定金,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十、供方在受国家能源调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及时告知需方,供货期顺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解决合同纠纷方式:1、协商解决;2、如协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争议,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并在需方支付定金后生效。
备注:因陶瓷生产工艺过程复杂,大批生产与样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需方:四川大月置业有限公司 供方:
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繁镇 单位地址: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电话: 收款账户名称:
收款账号:
开户行:
电话:
第二篇:专卖店装修用瓷砖购销合同
奥康名品专卖店装修用瓷砖购销合同
需方:
供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原则,结成“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关系,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东鹏瓷砖产品作为甲方名品专卖店装修用地砖事宜,物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章、 总则
1-1合作内容
甲方指定乙方作为奥康鞋业全国名品专卖店装修用砖(地砖产品)的供应商。 1-2合作区域:
仅限于甲方及关联公司业务范围内,不得用于甲方公司使用以外的其他用途,如转售或用于非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1-3供货价格:
合同期内乙方按双方协定的价格供货给甲方。(见附件)
1-4供货方式:
1-4-1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订单执行。由其所签字订单为可执行订单,乙方安排专人负责接收订单,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确认订单。
1-4-2乙方在确认收到甲方订单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发货给收货人,物流时间因具体收货地点不同自动顺延。
1-4-3为了能更好地协调产品生产和分配,了解甲方对产品的需求趋势,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对本季度中产品需求预测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安排合理库存,同时在下个月的第一周甲、乙双方同时统计上个月甲方的实际订单,双方有义务
提供所需的实际数字进行核对。
1-4-4乙方首次备货为两万平方。产品使用后,如甲方再次下单,双方按本合同各方面的规定执行,数量以甲方书面下单签字为准。
1-5付款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的供货情况隔月结款,规定每月15日以后的任何一个星期三为乙方办理为乙方办理结算日,待结算手续办理完成后,一星期内付清(节假日顺延);最迟不得超过当月30日,若逾期付款超过30日,则乙方有权停止供货。例:1月份货款在3月中旬支付,最迟不超过3月30日;2月份货款在4月中旬支付,最迟不得超过4月30日,以此类推,汇款至乙方指定银行账号。
2、税票提供:在甲方付款前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金额的正规税务#5@p。
3、乙方开具送货清单,连同货物托运单复印件送至甲方入库,最终凭甲方入库单据作为结算依据。(乙方持甲方提供的入库单办理结算手续)。
4、合同终止后,乙方支付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正,在六个月内没有质量问题出现,上述保证金一次性免息退还给乙方。
1-6运输方式:
甲方订购乙方所有产品,由乙方负责办理普通运输,且乙方承提自乙方公司至甲方驻外分公司当地的托运部普通运输费用。甲方如需加急运输,需在订单中注明,由甲方承担超出普通运输部分运费。
1-7发货时间:乙方接到甲方定单,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正常发货。 1-8服务方式:
甲方使用乙方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本合同下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乙方对此承担一切质量、安全保证与责任。一旦甲方反馈有质量问题时,乙方
主动在24小时内反应,承诺48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详见本合同附件《质量服务承诺》)。
1-9包装:
乙方提供所有的产品必须同时符合本产品的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和甲方的封样标准要求。
1-11验收标准及方法:
1、以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为验收标准。
2、在质量、数量和运输方面,如甲方的使用者(质检员、子公司、分销商和专卖店人员)在开箱验收时发现有少发、漏发、错发,甲方使用者应第一时间通知乙方指定人。在不影响开业的情况下,乙方3个工作日内无偿配合解决。
3、因瓷砖为易碎品,在运输过程中如有3%以上的破损由乙方负责,到分公司开箱后发现有砖损坏、破裂的,在超出3%的正常破损由乙方负责无偿更换(属于运输原因的,由托运方承认赔偿,甲方协助乙方向托运方索赔)。
4、因考虑到瓷砖生产工艺的特殊性,及对瓷砖纹理的流畅保证,每批砖的表面略有偏差均属正常现象。
5、乙方交货,甲方进行验收时,如发现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本批货。
1-12服务反馈:
乙方在每次服务解决后都将服务的反馈信息回传给甲方(传真或邮件形式)。 1-13合同期限: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本合同合作期服为20xx年3月20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2-1-1甲方有权依合同,要求乙方或其指定的代理机构及时配送乙方产品,并在合同约定区域范围内使用产品。
2-1-2甲方有权利享受乙方提供免费的铺贴咨询服务。
2-1-3甲方具有因乙方提供的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的权利,但属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问题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2-2甲方义务:
2-2-1甲方只能在自身业务领域内如自营店、加盟店及其自有部门内使用乙方产品;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产品使用于自身业务范围之外。 2-2-2乙方产品按约定价格供给甲方,甲方不得扰乱乙方市场价格体系。
2-2-3甲方在下单时,应将产品详细使用资料(使用地点、联系人、电话等)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以利于乙方提供更完善、细致的售后服务。
2-2-4为了乙方做好产品生产、配送和仓储的准备工作,甲方应提前一个月将下个月的开店计划和产品需求预测提供给乙方,同时每个月实际的开店结果和产品使用情况汇总给乙方,以便乙方协调生产厂家做好服务支持工作。并有在需求信息下妥善消化乙方库存的义务。
2-2-5对于已使用东鹏产品的场所,甲方应允许乙方和东鹏品牌对相关部分拍摄照片做样板工程进行存档、宣传。
2-3乙方权利
2-3-1为了确保乙方经营体系、产品、服务的一致性,乙方有权随时了解甲方东鹏陶瓷产品的使用情况。
2-3-2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约定,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破坏乙方经营体系的行
为,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终止甲方的合作资格。
2-4乙方义务
2-4-1乙方有责任提供适合甲方使用的产品,保证产品质量,科学合理定价,最大限度保证甲方的产品供应。
2-4-2乙方应提供完善的订单受理、产品配送及售后服务。
2-4-3在合作期限内,乙方应保证产品价格的稳定性,保证其向甲方供应产品的价格是市场上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产品的价格。
第三章、 产品所有权的转移及风险的转移
3-1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在产品被交付到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地点而且由一名甲方指定的代表在交货单据上签字确认之前,产品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并且产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2不论甲方是否付款,还是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到了甲方,都不能等同于甲方已经认可了产品的质量或服务,也不表示甲方对要据本合同及附件享有的任何形式的权利的放弃。
第四章、 违约责任
4-1交期违约:乙方在正常物流交期内产品没有到达收货地所在托运部(特殊情况,事先双方协商好),影响专卖店开业,按交期违约处理,交货期以托运单为准。
a、 逾期1天,警告处理(1个月累计两次以上逾期1天的按下例b处理); b、 逾期2天,支付甲方本瓷砖总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c、 逾期3天或3天以上,要求乙方支付甲方本批瓷砖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
金并有权取消本批订单。
d、 乙方本批违约金,由甲方在下个月货款中直接扣除。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
的交期违约,则不按违约处理。
4-2、乙方所生产的产品未按甲方封样标准及价格清单上指定材料的,如不是甲方原因造成此材料供应不上,需更换材料的,必须要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如乙方私自更换的或乙方原因造成的,如乙方私自更换材料,一旦查实,补回甲方本批物件差额,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批物件价格差额的10倍违约金。 4-3、乙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已支付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损失。
第五章、 商业保密条款
4-1商业秘密:合同任何一方其所有公开和未公开的销售政策、价格体系、产品、发展规划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4-2保密:双方对在本合同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向其他方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任何一方利益因秘密泄漏而导致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泄露方预以全额赔偿。
4-3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负有本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章、 合同的生效、终止及其他
5-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条款中的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造成无法达到合同规定之合作目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违约方相应责任的权利。
5-2对本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以书面形式为准,由双方授权代表签
字后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3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5-4乙方指定专人负责东鹏陶瓷产品的供应、配送、货款结算及售后服务。
5-5本合同为中文本,共两份原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6如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则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争议。
以下无正文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签章): (签章):
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
日期: 日期:
附件一
奥康全国专卖店用地砖价格清单
备注:以上价格含税单价
附件二
质量服务承诺
本公司针对所提供给奥康鞋业销售有限公司的产品作如下质量服务承诺:
一、 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优等品标准;
二、 对每批货进仓后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抽检,决不允许不合格的产品
出库;
三、 保障产品库存数量的充足;
四、 在发货过程中由专人跟单,保证货物安全、准时到达客户处;
五、 对于售后的投诉事件,本公司本着诚信的态度,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及时有
效的为客户解决投诉事宜。
温州市鸿联建材连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