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协议书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见证方(丙方):
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公平原则共同签署协议由见证方见证 签署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一、车辆及费用 甲方租用乙方 一辆,载人数为 (不
含司机),车辆由乙方当事人全面负责。每日租金为 。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在租赁期间内所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等。
2、乙方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应有的权利。 4、乙方向甲方应提供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 5、在收到甲方租金及足额押金之后,乙方将所租车辆交付甲方。 6、甲方租赁期间拥有所租车辆的使用权(无抵押权)。
7、甲方租赁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肇事、违法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8、甲方不得把所租车辆转借给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经营,以及参加竞赛、测试、实验、教练等活动。 9、甲方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用。在租赁期间应对制动液、冷却液负有每日检查的责任,在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或将车辆开至乙方指定维修厂,甲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换愿车设备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0、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协议期内违约,违约方都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协议到期后在双方的同意的情况下,可续签租车协议。
五、协议文本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本协
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章见证人签字时生效,并具法律责任。 承租方:
出租方: 见证方: 手印(食指) 年 月 日 手印(食指) 年 月 日 手印(食指) 年 月 日
第二篇:个人租车合同范本
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_____ 所租车辆名称:__________
型号:_______颜色:_____车号: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将车辆出租于乙方使用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从____年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月___日___时止,甲方将______________号车交付给乙方使用。
租金:共计_________元(人民币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月租续交租金时间应在每月租赁到期前三天办理。
行驶区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范围内。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
依合同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供乙方所需的车辆。
2.甲方保证所交付的车辆,其性能由车辆检测部门认定为技术状况合格且 车
辆配置及相关证件齐全。
3.甲方应每月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测及维护。
4.如实告知乙方租赁车辆的相关信息。
5.对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6.甲方承担该租赁车辆的保险费及养路费。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1.如实向甲方提供驾驶人员的驾驶证、身份证证明材料。
2.按时根据合同的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保持车辆原状。未经甲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 不
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其他设施。
5.协助甲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不得利用甲方车辆,作非法用途,不得装载易燃易爆物品。
7.保护甲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 转租
所租赁的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后,再向交警、 公
安等部门报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乙方登记的信 息
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
第五条 免除或减轻责任
1.双方因不可抗力(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第2款所称) 原
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应当在合理期
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2.损失是由乙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其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一方违约后,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 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扩大部分的数额为限。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费用、使用和保管租赁车辆的,应承担 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纳租金总额的3%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根据所租车辆型号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应按一个月租金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 租金的,甲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将余款退还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续租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 决定是否续租。
4.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的; (3)转让、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 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 失,由乙方承担。
6. 未协助甲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不按车辆性能及操作 程序使用车辆致使车辆修理、停运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违反交通法规所造成的车辆及人员伤亡(如喝酒,违章驾驶等)等 其他原因致使保险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绝赔偿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如发生事故,乙方负责通过保险公司定损维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由乙方承担。
10.在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时,乙方未按上述规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办理报警等相关事宜,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11.乙方在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违章等行为所产生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1.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