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 房 回 购 协 议
甲方:
项目地址: (以下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配偶及共同购买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手机号): (以下称乙方) 乙方购得甲方在 住房一间,为了最充分保障乙方的利益,甲方同意乙方保留要求甲方回购该房屋的权利,现就回购的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位置及购买价格
1、位置:福林铭城 号住宅(下称住宅), 建筑面积约 ㎡(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2、住宅成交价: 元/㎡,总房款: 元。
二、乙方选择的付款方式
乙方购买住宅时选择:□一次性付清购房款 □首付后按揭付清购房余款□首付分期。
三、乙方已付购房款的组成
元整 (小写¥ 元)。 □乙方选择一次性付清购房款,乙方已付购房款人民币
□乙方选择首付后按揭付清购房余款,乙方已首付购款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
元整 (小写¥ 元)。
四、回购的前提和期限
1、自乙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甲方正式向乙方交房之日起五年后,若乙方认为购买本小区住宅后,甲方降低销售价格的销售行为损害了乙方当初的购房利益,可要求甲方回购。
2、乙方要求甲方回购的期限为:甲方正式向乙方交房之日后,五年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视为乙方不要求甲方回购,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回购。
3、乙方要求甲方回购的,须在本合同约定回购期限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达到约定回购条件的相关资料。甲方经过审查认为房屋达到约定回购元整(小写¥ 元),向银行按揭付款人民币 □乙方选择首付分期方式,乙方已付购房款人民币
条件的,甲方须按约定回购房屋。
五、回购价格
1、甲方回购房屋的价格为乙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价格的1.3倍,即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
2、乙方系按揭付款的,须在向甲方递交回购申请前还清银行按揭款,解除房屋的抵押登记,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3、乙方系按揭付款的,乙方已付利息、违约金和按揭产生的费用等由乙方承担,不计入回购价。
六、回购产生的税费的承担
1、回购实质为乙方向甲方出售房屋,由此产生的税、费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2、自甲方收到乙方回购申请之日起,甲方有权将房屋另行出售给第三人,乙方须无条件根据甲方要求与第三人办理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并依法承担相关税、费。
七、回购款的支付
回购房屋达到约定回购条件,在本协议约定回购期限内,乙方向甲方提出回购书面申请,并在乙方办清相关手续后,在甲方作出回购决定之日起三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回购款,即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八、回购条件
1、乙方不得破坏房屋的结构和公共设施,不得对所购房屋装修及门窗、管线等设施有任何破坏行为,如发生上述情况,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2、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约定回购期限内向甲方提出回购申请,办理回购事宜,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3、乙方已经转让、赠与、遗赠房屋或者房屋已经作为遗产分割的,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4、乙方已经将房屋出租的,须在向甲方提出回购申请前解除出租协议,并将房屋腾空。
5、乙方以该房屋为乙方或他人设置抵押、担保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保证的,乙方须在向甲方提出回购申请前解除房屋的抵押和担保,保证房屋处于无权属争议状态。
6、房屋被司法机关査封、冻结、扣押或者因权属、租赁争议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7、乙方在使用和管理该房屋期间改变房屋用途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使用
功能降低的,甲方有权拒绝回购。
8、乙方按本协议约定要求甲方回购的,乙方及承租人已投入房屋的装修等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九、回购程序
1、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使房屋达到回购条件。
2,乙方在本协议约定回购期限内向甲方提出回购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房屋达到回购条件的相关资料。
3、甲方在收到乙方回购申请后,对乙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并由甲方或委托物业公司等单位对房屋进行实地勘查。甲方须在接收乙方回购书面申请后七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作出是否回购的审查结论,并通知乙方。
4、经甲方审查确认房屋符合回购条件的,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回购款。
十、违约责任
因甲方违约,拒不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导致乙方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的,乙方胜诉的,乙方为实现债权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诉讼费、交通费、律师费)由甲方承担。
十一、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 方: 乙方:
经办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第二篇:代 购 房 协 议
代 购 房 协 议
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单位团购住房一套(约xxxx㎡),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购买此房,基于客观真实的情况共同作出如下约定:
第一条:甲方出资委托乙方以乙方名义为甲方购买如下商品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
第二条:乙方所代理购买的以上商品房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享有该房屋的房产所有权、使用、收益及买卖的权利。
第三条:购房合同签订后,合同由甲方保管。
第四条:购房首付款、按揭还款、抵押费、保险费、各种水电煤气暖开口费、配套费、物业费、产权转让过户费、契税等,所有购房及房屋产权过户相关费用均由甲方及时足额支付,所有交款凭据由甲方保管。乙方不承担由于购买该房屋和转让该房屋产权所引起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该房屋产权证暂办至乙方名下,产权证由甲方保管,甲方有权在房屋产权符合法律要求变更时限时,将产权变更至甲方名下或甲
方指定的其他人名下,乙方应当积极协助甲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乙方有义务将本协议代理购房事宜通知乙方的所有利害关系人,保证其不得主张该房屋所有权利。不得借以任何理由侵占该房的产权,使用权及买卖。
第七条:自该房屋房权证办理完毕至甲乙双方完成该房屋产权过户期间,甲方需要以该房屋产权抵押贷款时,乙方要配合甲方,提供证件和相关的资料。
第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转让费(委托购房费)___________元整。
第九条:如果乙方反悔不配合甲方过户,除按市场价付给房款外并承担房款20%的违约金。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房款20%的违约金。
第十条: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时,可向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一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