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一)
一、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二)
一、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三)
二、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一)
二、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二)
二、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三)
二、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三)
二、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四)
二、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五)
二、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六)
二、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七)
三、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一)
三、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二)
三、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三)
四、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一)
四、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二)
第二篇: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内容
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内容与要求 对见习教师的要求:
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四大方面的18个要点。培训要求以经历这18个要点的过程或完成这18个要点的有关任务为主,把过程记录或结果填写在见习培训手册上,作为培训考核和注册的依据。
一、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
1.对参加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作出个人规划,写一份个人的参培计划书。
2.读一本教师职业生涯或师德修养方面的书,写一份读书心得。
3.完成不少于10篇见习期教师职业生涯体验随笔,包括对实习学校的规章制度、校园文化、备课方式、课堂教学、教研风气、师生关系、学生辅导、教师礼仪、学生群体、学校特色等方面的一事一议一得。
4.完成包括对教师职业感悟在内的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总结。
二、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
5.在导师指导下通读所教学科课程标准,教研组内作一次课标解读专题发言。
6.在通读所教班级教材的基础上,能对指定单元作教材分析与教案设计。完成一个单元的教材分析与教案编写,在教研组内说课。
7.结合自己兴趣爱好与个性特长,完成一门拓展型选修课的构思与教学大纲,试教一节选修课。
8.在导师指导下正确熟练掌握教育教学基本功,包括:学校常用文体的撰写,学科有关教学具的使用和学科基本技能的操练等。
9.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对照录像,进行5次自我观课评课,写出自我评课报告;在此基础上,由导师、基地团队、双方学校有关人员分别把关,通过三次正式试教。
10.除平时随班观课外,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观摩10节课,写出观课报告。有目的有针对性地点评3节其他教师的课,写出评课报告。
11.结合跟班教学,编一个单元的学生作业,并写出理由。
12.编一次单元考试试卷,实测后作质量分析;针对有问题学生能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一次期中或期末考试班级质量分析,并提出教学对策。
三、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
13.就某个主题召开一次班干部会议、一次学生座谈会,就某位学生的某个问题作一次家访。
14.在导师指导下策划并主持一次主题班会、一次班级社会实践活动。
15.在导师指导下写一份班级情况分析、2位学生个案分析;会写学生学期综合评价评语。
四、教研与专业发展:
16.精读一本导师推荐的专业书,写出读书笔记;还能自学有关书籍。
17.积极参与教研组活动,主动承担有关任务;在导师指导下策划并主持一次备课组活动。
18.能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一份3年的个人专业发展计划。
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对基地学校和带教导师都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这些要求既能体现规范,又有创造空间,注重“效益”。
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内容与要求 对基地学校的要求:
1.承担中小幼新教师见习培训的基地学校须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由政教主任、教学教导和相关学科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参加的学校新教师教育见习培训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见习培训内容,遴选指导带教教师,组织教育见习培训,进行见习培训工作经验交流,新教师见习感悟体会互动、对新教师教育见习进行评价等事项。
2.每批新教师见习培训学校都应制订相应的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见习培训目标、内容、人员配备、指标标准、见习评价、日程安排等,送达上级相关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并向见习新教师宣讲。
3.新教师见习培训的指导教师包括学科指导和班主任工作指导。指导教师的遴选须坚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原则,选择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爱生的优秀教师。指导教师可以身兼教育、教学指导。为了提高指导实效,一位指导教师带教新教师不宜超过四名。
4.新教师培训须坚持师德为魂。学校要组织新教师学习校史、了解学校优秀教师事迹、了解学校文化,提升职业境界,为爱教育、爱学生、爱自己所教学科奠定发展的思想基础。
5.为帮助新教师全方位了解、体验、矢志教育,学校要安排有关人员,组织宣讲师德规范、文明礼仪、教学常规、班主任职责、学校三风(校风、教风、学风)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适应教师岗位作好必须的适应性准备。
6.班主任工作是学校德育的重要阵地,也是教师育德的必备能力。学校须安排政教主任、年级组长、优秀班主任指导新教师学习班主任工作计划的制订、班集体建设、学生干部培养、家访、主题班会、主题活动、社会实践、学生谈心、家长会召开、评语撰写与科任教师协调沟通等。
7.学科指导教师要指导新教师学习学科课程标准,指导新教师听课、评课、备课、编写教案、课件制作、上课、课后反思、作业批改、学困生辅导、编制试卷、质量分析等项内容,须事前指导,事后点评,帮助新教师体验、感悟,提高能力。
8.学校每学期应向见习教师推荐教育、教学理论书籍各一本。组织学习现代教育理论、二期课改理念、教育科研等相关文章。指导新教师写好读书心得、学习体会,并在读书交流活动中深化学习。
9.新教师见习培训结束要写见习总结,并组织见习小组交流。见习总结要求真求实,字数不少于2000字。
10.学校要组织对新教师考评。考评由学员自评、教育教学指导教师分别评价,相关职能部门认定。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的比例掌握在见习新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左右。
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内容与要求 对指导教师要求:
一、指导教师的权利
1.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指导教师承担的任务,每月发给一定的津贴;学校根据带教教师承担的任务,合理安排好他们的工作。
2.指导教师有权对带教见习教师的行为进行指导与批评,不但负责他们教学规范的养成,还要关心他们的职业认同和心理状态。
3.指导教师是带教见习教师能否顺利通过规范化见习培训的第一责任人,有权对见习教师是否通过规范化培训发表个人见解。
4.指导教师与见习教师通过双向选择协商方式结对,假如指导教师有恰当的理由对学校指派的见习教师不满意,可以提出换人或拒绝带教。
二、指导教师的义务
1.指导教师应按照《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要求》中提出的: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四大方面的18个要点,全面关注见习教师的职初成长。
2.指导教师要主动向见习教师介绍学校的发展历史、办学特色与校园文化,让见习教师认识学校,接受学校,认同学校事物。
3.指导教师要以身作则,以自己良好的师德修养与礼仪规范潜移默化地影响见习教师,让他们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
4.指导教师要悉心教会见习教师各种学科教学基本功,培养他们形成良好教学习惯。
5.指导教师要及时查阅见习教师填写的《上海市中小学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手册》中的各项内容,认真作出评价。
6.指导教师要接受学校等部门对其带教工作的督查与评估,带教结束时写出带教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