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作业审批有利于安全管理部门或主管领导对危险作业将采取的人力资源、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进行有效把关,对不合格事项在作业前能够及时调整,从而保障作业人员安全。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单位应按制度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该审批表至少一式两,一份交作业人员保存,作为有限空间作业的凭证以备检查,另一份由授权单位或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审批表不得涂改且要求存档时间至少一年。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独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时,应注意以下要点:
1、 设施名称:填写详细,应写到具体设施、设备。任何人无权扩大或更改作业对象。
2、 作业内容:指作业的具体内容,如对作业对象进行清理、检修、电焊、涂刷防腐涂料等作业种类。任何人无权更改作业内容。
3、 作业人员:指直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姓名,有几人就填写几人,进去几人,出来几人,要相互一致。
4、 监护人员:监护人员自始至终必须在作业现场,对作业前必须落实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然后签字确认。作业中密切注意作业安全状况,然后清点人员和器材,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并按事故应急救援,携带好相应的救援器材,以备急用。
5、 气体检测人员:气体检测人员必须详细的填写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气体名称、检测结果,并对检测的气体的代表性和准确性负
责,然后签字确认。
6、 作业负责人:作业负责人应为现场作业负责人,对整个作业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自始至终在现场直接指挥、参与作业。现场作业负责人应对安全措施给予确认,有权补充完善。
第二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编号:DL/ZY-19-08 版本号:A/0
唐山市德龙钢铁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20xx年7月1日发布 20xx年7月1日实施 唐 山 市 德 龙 钢 铁 有 限 公 司 发布
修 订 记 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59号等国家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有限空间作业。
3术语
3.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有限空间的可分为三类 3.2.1密闭设备:如贮罐、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高炉、转炉、混铁炉、煤气柜、除尘器、加热炉、罐车、烘干炉、等;
3.2.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管廊、电缆沟、地下工程、暗沟、地坑、旋流井、污水池(井)、化粪池等;
3.2.3地上有限空间:如沉淀池、料仓、等。
4职责
4.1安全部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审核,对作业过程中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票据填写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2保卫部负责对易燃易爆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
4.3煤气防护站负责对煤气有限空间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气体及氧含量的监测。
4.4作业负责人职责
4.4.1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
4.4.2在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4.3在有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4.4.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4.4.5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4.5监护人员的职责
4.5.1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4.5.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4.5.3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有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4.5.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4.6作业人员的职责
4.6.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要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6.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4.6.3 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4.6.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4.6.5 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有限空间。
4.6.6 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7生产工艺系统安全职责
4.7.1根据有限空间作业的要求采取工艺控制措施,使该有限空间与其他系统有效隔离。
5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