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1.目的:
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保障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气体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全厂范围进入危险有害因素且受到限制、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3.权责:
3.1作业部门负责提出申请要求,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申请审批表》并落实好事前预防措施;
3.2作业部门负责确定作业人员、作业时间段、作业种类、使用工具及需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3.3消防部负责检测、分折及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定义及分类:
4.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4.2封闭、半封闭设备:储罐、反应塔、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4.3地下有限空间:地下管道、地下室、暗沟、地坑、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池、地下电缆沟等。
4.4地上有限空间:垃圾站、温室、冷库、烟道等。
5.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规范及安全防范措施:
5.1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凡是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先检测其氧气、有害气体、可燃性气体含量,将检测结果记录“作业申请审批表”内,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
5.2确保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现场的空气质量,其中氧气含量: 18% < O2 < 23.5%,可燃气体含量: LEL<25%;
5.3有限空间危险作业进行过程中,在氧气浓度、可燃性气体浓度可能发生变化的危险作业中应保持必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5.4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照明应使用安全矿灯或12伏以下的安全灯,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5.5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采取必要通风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流通良好;
5.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标志;
5.7在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抢救器具,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必须设有专人现场监护;
5.8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密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并在醒目处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5.9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前应履行申报手续,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见附表,以下简称“作业申请审批表”)。逐项落实各项措施,经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负责人和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核、厂长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5.10作业(施工)完毕后,现场及时清理干净,安全监控员、操作人必须在表内签名
确认;
5.11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6.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人员职责:
6.1 严格按照“作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6.2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3 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6.4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7. 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7.1 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
异常情况。
7.2 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
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7.3 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
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7.4 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
并坚守岗位。
7.5 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8. 禁止以下作业:
8.1 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
8.2 与“安全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
8.3 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8.4 超时作业。
9.5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9. 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9.1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9.2 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9.3 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9.4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第二篇: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切实保证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受限空间作业管理。
三、职责
生产科负责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归口管理,安保科指导监督本制度的执
行,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四、管理程序
(一)、受限空间作业
进人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釜、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二)、切断
1 、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对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管道、设施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对动力电源的切断,应采用取下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
(三)、清洗、置换和清理
1、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料孔和炉门等。
2、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
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作业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性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3、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尽量排放或移液,清理干净。
(四)、采样、分析或检测
1、检修作业人员进入危险设备内前,要通知质检科对设备内的状况进行分析或检测,并符合下列条件:
① 含氧量在18~21%之间。
②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或低于允许进入的时间及浓度。
③可燃性气体浓度应在其爆炸下限浓度的5%以下。
2、对危险设备内的气体或粉尘进行取样分析或检测不得早于进入设备作业前30分钟,所采取的样本应是设备内的最高浓度;工作中断后,作业人员再次进入前应重新采样分析或检测。
3、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分析检测并加强通风措施。
(五)、电气及安全防护措施
1、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照明电压应使用不高于36V的安全电压,狭小或潮湿场所应使用不高于12V的安全电压;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2、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
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3、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4、设备内作业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5、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使用不漏气的设备,在设备内不得随便开放乙炔或氧气,加强设备内通风。
(六)、安全监护
1、设备外应配备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2、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3 、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异常情况发生,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抢救。
(七)、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防爆区域《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管理
由车间主任或带班长认真填写作业证上的作业地点、名称、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确认作业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由生产厂长审查安全措施,通知质检科进行现场检测,并由安保科长进行作业审批后方可作业。作业证上所有签字不能代签。
2、非防爆区域《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管理。
①由车间班组长认真填写作业证上的作业地点、名称、作业时间、作业内容、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确认作业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由车间主任审查安全措施,并由安保科长审批后方可作业。
②需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时,由车间主任报质检科进行现场检测,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作业证上所有签字不能代签。
(八)、《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作业人员持有,作业完交生产科存档,安保科进行日常检查。
(九)、作业涉及动火、登高等特殊作业时,按本厂相应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十)、在作业过程中,作业负责人、现场监护人必须坚守作业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十一)、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十二)、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部门和作业部门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十三)、职责要求
1、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①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
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③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④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⑤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2、监护人员的职责
①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②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③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④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3、作业人员的职责
①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②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③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④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⑤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作业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
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⑥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4、审批人员的职责
①审查《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②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③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十四)、其它作业安全规范应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08相关条例。
(十五)、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五、 检查考核
本制度由生产科组织实施并检查考核。安保科人员及各级领导,有权随时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违反本制度或作业有危险时,有权制止,并根据违反制度的情节,严肃处理。
六、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总部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