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刮痧》影评

时间:2024.4.21

《刮痧》事小,差异事大

会展1241 韦思丹 学号: 120204404160

电影《刮痧》讲述的是在中美文化差异背景下不经意间引起官司的故事。电脑游戏设计师许大同(梁家辉 饰)与妻子简宁(蒋雯丽 饰)在美国奋斗了8年,事业有成。一次意外却令美好的家庭变得愁云惨雾:5岁的儿子生病了,老父亲(朱旭 饰)用传统的中国民间刮痧帮孙子治病。大同夫妻继而被控告虐待儿童,一个又一个物证人证令夫妻俩百口莫辩,西医根本无法了解这种传统中国疗法,从而引发了法庭上下许大同一家的遭遇。 刮痧是什么?是中医土方,是一种中国文化的传承,也是影片中爷爷对孙子的一种关爱。但在美国这片国土上却不经意间却引来了官司。影片中穿插了各种法理知识,但这部电影或许想着重表现的是中美两国的之间的巨大差异。

认真观看电影之后,仔细琢磨得出影片中最主要的几方面差异。 关于文化 中国特色的“打是亲,骂是爱”的传统观念,只有在我们这个国土之上生长起来的人才能够真正的理解其内涵。影片中许大同的儿子小丹尼斯对此就是一个不理解,以致和他的玩伴矛盾不断。这个是家庭伦理上中西文化的差异。(2)另外一个,医学上的差异也是让西方人很难理解中国的刮痧治疗术。在法庭上,许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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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中医的脉络,律师和法官都茫茫然。

关于友谊。许大同的老板,本来去法庭时为了帮助其一臂之力的,但看到照片上的小丹尼斯因刮痧而其的伤痕时,缄口不再发言。由此也引起了许大同的强烈不满。 从此亦可看出欧美世界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与中国人治的点点痕迹。

关于教育 说到教育,离不开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观念。在开篇为许大同举行的庆功会上,小丹尼斯和老板的儿子干了一架,许大同要他向老板的儿子道歉,小丹尼斯没有接受,于是把小丹尼斯揍了一顿。在后来,许大同跟老板说,这是给他面子,但他的老板觉得很难理解。中国人讲求个人自扫门前雪,讲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西方人讲求己所欲施于人。同同是从自身出发,但一个是从所不欲出发,一个是从己所欲出发。这就让两个地域的人有了完全不同的观念。在影片中,护士发现小丹尼斯背上的刮痧所致的伤痕时,马上报案,其他人也为了小孩不生活在自己认为的虐待环境中而不惜出庭作证,连许大同的老板兼朋友那个人同样出席,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为了对小孩好。但是在中国,或许就不会出现这么热情的人了

关于脾气 法庭中,那个儿童权利保护中心的律师为了赢得官司,任意曲解名著《西游记》中孙悟空的精神实质,终于激怒了许大同而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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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走向了诉讼。“中国的暴躁正好掉进了美国的冷静陷阱里”。在这里,看到许大同被激怒得近乎失去理智的表现,我们观众可能都会深深地给予同情,而对那个律师厌恶之。但实际生活中,愤怒往往于事无补,只会让事情越来越糟。一个人只有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愤怒,很理智的对待所发生的事情时,才是一个真正成熟的应有的态度。

当我们看完影片,被其中的感人的亲情打动,意识到了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也让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时时刻刻反思法律的约束,不仅只是知道法律条文的存在,也要考虑不同文化与情况下法律对我们的各种制约,如影片中中美两国文化差异下我们就需“入乡随俗”地对待法律。

观看精彩电影,乐习法律知识,明了事理文化。看电影也是一种高雅的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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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刮痧影评


众大家皆言这是一部反映中美文化差异的电影,我却更倾向于将它理解为一部将中国文化、道德观和价值观传承的作品。片中大同在功成名就之时将久居北京的知识分子老爹接至美国并准备为其申请绿卡,其间对美国的“聋哑”生活和升华的刮痧事件最终让老人离开圣路易斯,还有里面一些细节是反映两国文化的巨大差异的,但我认为这不是主线。从一开始简宁意欲为丹丹营造一个英语环境到片尾与大同一起教丹丹说普通话,这条草蛇灰线般一直潜伏的简宁的心理变化,我认为它才能表现出这部电影的主旨。

先截取影片中的一些片断来看这部电影吧。(以下并不全为支持我的观点,仅是我对一些片断的看法)

片断一:

来看看许大同先生的获奖感言:“八年前我还是一个新移民,站在街头卖画为生,不过我相信,只要努力,总有一天会成为你们中的一员,一个真正的、成功的美国人。今天,这个奖证明了,美国是个充满机会的地方......我爱你们,我爱美国,这就是我的美国之梦...”这是一段真实的陈述,但这般的喜悦之下隐逸着的危机将在后面出现,这个真正的美国人却不是已经完全美国化,这是先将故事提到一定的高度,随着事件的发展再狠狠地砸下……

片断二:

不得不说的是大同晚宴上对丹尼斯的教育,这点上,大同完全体现出来的是一个中国式父亲,关掉电游,拍打丹尼斯脑袋,这一系列的动作正是我们在中国这大环境下所常看到的。我想作为美国人的昆兰产生疑惑不解是很正常的,这一点被拿来作为文化差异的佐证。

片断三:

老霍的出现到老霍的结束总共只出现了三件事:工作,生活,死亡。在晚宴上扮演兵马俑说明老霍穷困潦倒,工作不稳定,经济来源就是接一下这样的活;生活中的消遣就是赌场赌博,赌博的规则是浅显易懂的,这说明老霍的生活也就大众的,浅层的,是未能融入美国社会中的。赚着微薄的工资,在赌场中挥霍,最后死于心脏病。老霍的出现到结束也就是给老爹的回国预留伏笔,在老爹心里已经不能承受客死他乡的沉痛。

片断四:

大同在听证会上的震怒应该给很多人惊讶,在法官面前怎么可意气用事?但是想一想,当一个泼皮般的人在你面前搬弄是非诋毁祖国的文化,你会怎么样?拍案而起,怒发冲冠...这个不是文化的差异,但是似乎不得不说,因为这段涉及了对文化的解读。

片断五:

对老霍墓碑的独白,是对文化差异的总结,从此以后再没有写文化差异的片断,这段给我很深的感触,呼应前篇。对大同的一番话“你想逃跑吗?......生活就

是这样,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你躲是躲不开的....”这便又是中国思想的衍生,这是老父亲对儿子的教育,又是一次传承。

片断六:

开车回福利院,途中警察围追堵截,而大同平稳驶车,“从容地”在逃亡中享受父子团聚的片刻快乐,这段便是本片中欢快的一段。注意到在孩子睡着后大同的表情了么?大同欣慰的微笑变成了紧皱的眉头,这是大同的无奈,是只能在孩子背后流露出的无奈。

片断七:

大同的生活出租屋里一片狼藉。一个破碎的家庭,不是因为自己而是因为制度,这可笑的原因正是让大同无奈的原因,生活失去了方向。简宁与其一起饮酒,嘲讽自己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最后大同悲痛的说“不许这样说”,这是对美国生活的呐喊。

一个很想说的人物----简宁进门前的那个妓女,出现的镜头只有惊艳的回眸一瞥,那轻蔑的眼神不屑的看着简宁经过。这是一个悲剧的角色,出来美国却沦落为妓,而不是像大同所说的那样成为一个成功的美国人,这也是一种无奈。

片断八:

很明显我要写大结局了,最后“圣诞老人”爬水管上演惊险一幕...一家三口紧拥在一起享受团聚,导演选择用圣诞节这样的节日不仅仅是可以让许大同有一个可以伪装的形象,也是为了说明中国的团聚文化在西方的节日里也可以出现,这就涉及到了文化的广义性,及一个大同世界。

当然简宁的心理作为隐线我就不说了,这也是我无法叙述的,只可自己体会的。

在我结束这篇文章之前我还要写一点有建设性的东西。个人认为此片电影的一些名字取得确实有些想表达中心旨意的意思,看。

刮痧,就是利用刮痧器具,刮试经络穴位,通过良性刺激,充分发挥营卫之气的作用,使经络穴位处充血,改善局部微循环,起到祛除邪气,疏通经络,舒筋理气,驱风散寒,清热除湿,活血化瘀,消肿止痛,以增强机体自身潜在的抗病能力和免疫机能,从而达到扶正祛邪,防病治病的作用。 文化差异在影片中算是一种瘀病,需要刮痧才能一个经脉的两端连在一起,活血化瘀的作用,亦可以理解成祖一辈的文化受到阻隔,需要刮痧刮去隔阂才能有一个文化的传承继续下去。

另《礼记·礼运·大道之行也》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

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就是为什么给主人公起“大同”的原因吧------“世界大同”。

电影《刮痧》(2001)英文影评

刮痧影评

A Chinese film shot completely on location in St. Louis, this is an off-beat hybrid that never quite works, even though it has a worthy and intriguing central premise. A young, successful Chinese immigrant couple (Tony Leung Ka Fai and Jiang Wenli) give their 5-year-old son (Dennis Zhu) a painless, ancient Chinese treatment called gua sha, which leaves marks on the boy's back. This alerts the authorities, who take the child away and charge the parents with abuse and neglect. Numerous court hearings ensue, followed by lots of overwrought melodrama, which will probably please Eastern audiences

much more than Western ones. The acting is uneven (the Asian cast is superb; most of the Americans are, frankly, awful), as are the production values (very slick camera work sits at odds with a cheesy musical score). First-time director Zheng Xiaolong will probably find success back home with this cautionary tale of life in the Promised Land. But few Americans or Europeans will take its TV movie-of-the-week sensibilities very seriously.

刮痧:究竟刮出了什么,掌上明珠国语

一直对表现东西文化差异题材的影片有着浓厚的兴趣.最近又将郑晓龙导演的《刮痧》翻出来重温了一遍.当看到主人公许大同被捉的场面时,不知何故,我脑海里竟忽地闪现出一个文学经典形象mm阿Q.这种联想貌似不合情理,深思之下,却又有不易觉察的可比之处.就让我们从许大同、阿Q的被捉说开去,对影片重新审视,看看《刮痧》究竟刮出了什么.

记得导演郑晓龙曾在某一座谈会上称:有人指责影片中美国警方以浩浩荡荡的十几辆乃至数十辆警车追捕一个"绑架"了自己儿子的许大同.未免过于夸张.郑先生则认为一点也不夸张:实际情况是警车数量可能更多,因为在美国,虐待儿童是重罪,"绑架"自然是重中之重了.

无独有偶,阿Q被捉时,当局动用了"一队兵,一队团丁,一队警察,五个侦探",并且"正对门架好机关枪".当时有人批评鲁迅如此描写"太远于事理".鲁迅则认为以中国官吏办事之"离奇",捉阿Q时再给添上一混成旅和八尊过山炮,掌上明珠大结局,也不至于"言过其实".因为政府对待徒手请愿的学生都架起机关枪,更何况对付阿Q这个小偷,而且他住的未庄又确实出了抢劫案."机关枪不装在土谷祠外,qvod掌上明珠,还装到哪里去呢"? 初看起来,郑晓龙为《刮痧》某些艺术表现所作的自辩,确与鲁迅对《阿Q正传》所作的自辩有相似之处.细想之下,其实不然《刮痧》中大队警察蜂拥而动,为的是保护弱者(孩子):土谷祠前架起机关枪,为的是镇压弱者(阿Q),从而保护强者(赵太爷们)的利益.辩来辩去,掌上明珠国语全集,鲁迅辩出的是当时此地(中国)司法的悖离人性,郑晓龙辩出的是此时彼地(美国)司法的符合人性:抑强扶弱是人性的表现,掌上明珠25,恃强凌弱则是兽性的本能.

然而,这却绝非郑晓龙及其《刮痧》之本意.正如郑晓龙本人所说:"《刮痧》通过演绎中西文化的冲突,表现了感人至深的东方式伦理亲情,掌上明珠粤语,同时呼唤交流和沟通".在高度肯定"东方式伦理亲情"的同时,影片也就构成了对"西方式法治社会"的批判mm正如导演所声言的及影片所表现的,这两者是"冲突"着的.于是,影片以东方文化为本位,对于西方文化进行了酣畅淋漓的批评:

仅因美国人不懂得"刮痧"这一中医疗法,孩子的父母就被送上法庭.切断了祖孙三代之间的事实性联系,严重伤害了一个家庭的伦理亲情,这种儿童保护法与其有还不如无.

许大同的老板兼朋友明知说出许大同曾在大庭广众之下打儿子对许不利,却仍按实际情况说出.全然不懂得什么叫友情.

美国的一位女医生对许大同在妻子难产时作出"只要妻子,可以不要孩子"的表态惊诧莫名,甚至认为许丧失了人性;

至于那位控方律师,无异于一个跳梁小丑.

而许大同本人敢于沿墙面攀登九层楼来看望儿子,在影片中更是作为一位满怀了父爱的英雄来讴歌,但从美国法律来看,他却是一个违法者(此时禁止他探望儿子的律令并未解除).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影片呼唤的是"交流和沟通".如此不近人情的美国司法,终于臣服于东方式亲情伦理,它理解了"刮痧"这种独特的东方文化.许大同探望儿子的禁令终被解除,东方文化终于获得全胜.主创人员所期许的大同(影片主人

公命名为"许大同"正有此种寓意),原来是要用东方文化征服、同化西方文化,而并非相互理解与认同.在东方亲情的合理性与西方法治的荒谬性的对比之下,编导者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昭然若揭.

其实,《刮痧》的出现,乃是阿Q主义的产物.面对西方强大的物质文明,自知东方的弱势地位,产生了严重的心理不平衡.于是便到本土文化中寻求精神慰藉.这正是鲁迅所批评过的"爱国的自大家的意见"之一种:"外国物质文明虽高,中国精神文明更好".(见《热风.随感录三十八》)结果忘记了这样一个基本的事实:西方法治社会虽仍有不够完善之处,但与我们那以沙里淘金的功夫或者能找出一二优点的人治社会相比,毕竟是一个人类社会发展的伟大进步.而西方文化以幼者、弱者为本位,东方文化以强者、长者为本位,也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一点《刮痧》也违背主创人员原意而于客观中得以展现(许大同打儿子纯系为自己的尊严).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郑晓龙将故事发生背景有意置于一个比较偏僻封闭的地区.当有人向他提出质疑时,他辩解说,只有这样的地区才最能体现美国的文化:他们以保守自豪.郑晓龙虽旅居美国多年,但对于美国文化的总体特点的观察不能不说有重大的失误:综观美国二百年历史,其文化的最大特点便是开放性与多元性.没有开放性与多元性,没有美利坚合众国,就没有美国文化.其实,郑晓龙选择一个封闭地区作为故事发生地,这与其选择一个小丑作为美国律师的代表人物之一是一样的,都是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中国精神文明更好".这种先入为主的创作理念,反映到影片里面则变成了令人无法信服的情景展现,是郑晓龙本人臆想中的"美国"形象,而并非客观的实在.千百年来形成的文以载道的文艺创作传统,本身无可厚非,关键在于载何"道"以及用何种方式将其"道"真实展示出来.不可否认的是,在这一点上,《刮痧》确实做得很用心,然而却终难避虚伪之嫌.能够揭示东西文化差异引发的问题,这固然是影片值得称道的地方.但它却没能尝试着更为客观、真实的去表现这一问题,所以《刮痧》就根本谈不上是对东西文化差异的正确认识和看待了.这一点,我们不得不为郑晓龙导演感到遗憾,影片本应该能做得更好,但却只能止步于导演本人固有的"经验".从这个意义上讲,《刮痧》为其他相似主题的影片创作提供了教训.

《刮痧》的出现及其受到部分观众的欢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下新儒学与文化保守主义的泛滥,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刮痧》最后刮出了自己的斤两:它只不过是文化保守主义思潮泛起的一个泡沫.

《刮痧》中的文化冲突

1、“刮痧”在美国

刮痧这个在中国极为平常的传统治疗法,在美国却引起了那么大的冲突与灾难, 因为“说不清

楚”,丹尼斯身上留下的刮痕自然被作为大同一家虐待儿童的证据,无论大同用英文和时儿夹杂着中文怎么解释都无法让美国人明白刮痧是什么。笔者认为与其说影片《刮痧》讲述的是许大同这个中国家庭在美国的遭遇,不如说是中国传统文化在美国因为不被理解和认同所处的尴尬和无奈的境地。影片中法官要求大同“找一个官方医生,用简练的、一]个老法官能看懂的英文来说明刮痧”,但正如大同的辩护律师所说,“没有一本美国的医学教科书有关于刮痧的记载,那是不科学的,没有人会为此作证。”在法庭上,当许大同试图解释“刮痧”时,他不得不使用中文“丹田”、“七经八脉”等术语,因为美语里根本找不到相应的词汇来表达,许大同的“dantian”和“seven jing and eightmai”让在场的美国人不知所云,法官阻止他继续说下去,让他们去找专家人士来说明“刮痧”为何物,可大同与其妻简宁费劲全力也找不到这样的人,他们只好放弃解释“刮痧”。

影片中爷爷痛惜地自问:“刮痧在中国几千年了,到了美国怎么就说不清楚了呢?”就爷爷和大多数中国观众看来,刮痧这种治疗方法在中国那么普通,似乎美国人也理所当然地应该知道这一疗法,他们不懂应该是他们的错,这便是跨文化交际中最容易犯的错误,即将自己的文化强加给另一种文化,用自己的行为方式

为标准来评判对方的行为。刮痧事件使得大同失去了对儿子的监护权以及随之而来的送父回国、带子逃亡、夫妻分居、朋友反目,其实这不仅仅是“刮痧”这一中医疗法与美国法律的冲突,它反映的是中国传统文化与异域文化相遇时产生的难以避免的碰撞和摩擦。

2、中国人的情感与美国法律

任何观看了这部影片的中国观众无一不被大同一家三代人之间浓浓的父子情、夫妻情和祖孙情所

感动。大同毫无顾及地顶替他父亲说是他本人给儿子刮痧的,大同从福利院“偷”儿子到机场与即将回国的爷爷见面以及为了在圣诞夜与家人团聚大同冒着被逮捕的危险爬水管上九楼等都反映了中国人亲情的重视,中国观众感动得眼泪汪汪,但大同的这些行为实际上都是美国法律不允许的。生活在一切都讲求法律的美国社会里,虽然大同爱子心切,但却拿不出证据来证明刮痧是中国的传统治疗法,无论他怎样用语言来表达他是多么地爱自己的儿子都打动不了法官的心,法律只需要证据。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律存在于每一个角落,每一种纠纷都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他们看重的事实,是证据。大同最终还是被判决与自己的儿子隔离,这一判决虽然缺乏人情味,但是从依法办事的角度来看,法院的判决却是正确的,只是广大中国观众绝对接受不了,情感还是站在不守法的大同这一边。但冷静下来想想,我们又不得不承认在这场文化较量过程中,我们看到了美国人是如何地重视人权,他们用法律和社会机构来约束人们的行为,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影片中许大同在公共场合教育儿子,叫丹尼斯给小朋友道歉,儿子不从,大同就当着众人的面摔了他一巴掌,这在一般中国人眼中父母管教儿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子不教,父之过”。中国父母在处理小孩之间类似打架这样的事情时都是首先教育自己的孩子,但在美国,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他们更加尊重事实,大同的行为让他们觉得中国人教育孩子的方式太粗暴,甚至还认为他有虐待倾向,这让广大中国观众不得不为大同叫屈。中国人爱孩子是出了名的,而且很多家庭对独生子可以说是溺爱。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儿女的生命是父母给予的,不管用什么方式管教孩子他人无权干涉。中国父母对子女有严厉的教育观念,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训诫,体罚甚至打骂。中国父母认为打孩子是为了孩子好,为了爱孩子,希望孩子成材,将来有出息。

美国人当然也是爱孩子的,影片中儿童福利院就是出于对丹尼斯的关心和保护才不让被他们认为有虐待嫌疑的父母接近孩子。在美国,父母只是子女的监护人,不能对其有过分责骂,更不用说动手打人了。他们认为不论男女、不论年龄大小,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每一个成员都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权利。尤其是对于未成年孩子,他们更是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来保护未成年人的平等权利,影片中医院里的医生一发现孩子背后的血痕就马上通知法院起诉孩子的父亲就足以说明这一点。美国这些法律规定对中国人来说显得有些多事,甚至不可理喻。比如,为了保护未成年儿童的安全,美国《交通法》还规定,体重不足40磅的儿童,必须连同儿童椅用安全带绑在汽车后座上,违反规定,罚款400美元。这是因为小孩太小,屁股底下没有儿童座椅很有可能从安全带里滑下来。但中国人一般认为把孩子抱在怀里已经很安全了,父母无疑是爱孩子的,是会保护孩子的,大可不必用一些冷冰冰的条条框框来约束我们的行为。

美国的法律涉及面之广是中国人难以想象的,人们在政治、经济、教育、婚姻等方方面面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制观念已植根于每个人的价值体系之中,人们时

时处处都会感觉到法律的存在。把孩子独自留在家里是犯法,夫妻在家打架是犯法,这些对中国人来说好像应该算是自家的私事,用不着外人干涉,更与法律无关。美国人的法制观念和中国人的传统文化很不相同,反映了不同的价值观,很难说清谁对谁错。但《刮痧》也的确让我们深思,我们对孩子的爱是否科学? 我们是不是也应该把打骂孩子提升到是否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侵犯和不尊重这个层面来认识?

3、中国人的面子观

在听证会上,大同的老板作为证人说出了大同打儿子的事实,令大同非常失望和愤怒,甚至断绝了与老板的朋友和工作上的关系。在其后的一段对话中,大同道出了打儿子的原因。

昆兰(老板) :“我只相信事实! 你不应该打丹尼斯! ”

许大同:“我为什么打我自己的儿子? 还不是因为尊重你,为了给你面子! ” 昆兰:“什么乱七八糟的中国逻辑,打你孩子怎么能是给我面子! ”

许大同:“不可理喻! ”

语言是文化的表象。这些对老板来说“乱七八糟”的逻辑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完全可以理解

的,大同打儿子只不过是想通过显示父亲对儿子的威严和约束力来给对方面子,但对美国人来说,这种 “体面”的表现被异化为不体面的言行,原因何在?

这就不得不说说中国人的面子观。林语堂先生在《脸与法治》一文中说道,“中国人的脸,不但可以洗,可以刮,并且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的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不管一个人是富有还是贫穷,是上等人还是下等人,面子总归是要的。鲁迅先生笔下的阿Q虽既无财产又无地位,但一旦有人伤了他的面子,他也会尽力去挽留与维护。当他被别人打了时总是说“我就算被儿子打了”,虽然他得忍受肉体上的疼痛,但在面子上却胜利了。阿Q的这种“精神胜利法”实质上就是一个人丢了面子后为维护自己的面子而采取的一种自我防御行为。对中国人来说,在同等情况下贬损自己是抬高别人、尊重别人、给别人面子的行为;而美国人则认为贬损自己是愚蠢的行为,与尊重别人毫无关联,对于中国人的面子观念,他们是无法理解的。在中国文化中,很注重长幼有序,尊卑分明,这是传统的儒家思想根深蒂固的表现;而美国文化更注重人的独立性,主张个性解放,长幼平等,强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尊重,相互解。

中国人的面子观与集体主义紧密相联,中国是一个以集体主义为向导的国家,集体主义文化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和平相处,人们努力维持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因而会尽量避免人际冲突,人们说话比较委婉,使用高语境的语言。“面子”是中美文化冲突的具体体现之一,中国有一句俗语说“人要面子,树要皮”,还有“要面子”、“顾面子”、“丢面子”、“没面子”等说法。中国是一个相当稳定的社会,中国人很少有机会离开他生活的地方,一辈子都与相同的朋友、邻居、亲戚在一起。当一个人的生活与他人相连时,与其他成员之间保持融洽关系就变得尤为重要。为了保持融洽,避免冲突和维护家庭、群体和组织的完整性,人们十分在意自己与他人的面子。

中国人特别讲面子还有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人们生活在一个无形的关系网之中,而且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就是不平等的,人们似乎也认同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在这纵横交错的社会关系网中,人们履行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每个社会成员在他人交往过程中要符合自己的身份,不仅要维护自己的面子,同时要尊重别人的面子,正如田玉川所言,“在社会关系这张错综复杂的大网中,每个人都

建立了自己的一张小网。人在网中,网在人中,网网相连,网网相依,网网相争,网网相生??”。(田玉川: 214)中国人讲面子甚至会以牺牲个人尊严甚至良知为代价,影片中大同为了给他老板面子而打自己的儿子就是最好的例证。

中国人讲面子可以说有一整套学问,中国人的“面子观”对于强调个人行动的自由和个人愿望的满足,强调以个人为中心的社会价值的西方人来说是很难理解的。西方人也讲面子,但他们在人与人的交往中远没有中国人这么复杂,他们公事公办,在原则问题上很少顾及人情、面子,甚至有些“不讲情面”、“冷若冰霜”,因此,要将中文的“面子大”、“没面子”、“铁面无私”、“脸上无光”等直接译成英语恐怕英美人永远都无法理解。

二 、从文化冲突到文化融合

随着科技日益发展,世界变得越来越小,不同民族人们之间的交往越来越密切。不同民族、不同国度间的语言文化不同,人们的看法、行为和表现必然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跨文化之间的主要障碍不是语言,而是思想观念和社会文化。要完完全全地适应一种新的文化是极其困难的,使用的语言可以改变,头发的颜色可以改变,饮食习惯可以改变,但有些骨子里的东西特别是根深蒂固的民族精神,文化传统是无法改变的。文化差异融合之难在这部影片中发挥到了极致,但笔者在此想强调的是文化差异之间的鸿沟也并不是不可以逾越。文化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差异本身并不是坏事,文化冲突主要由于彼此不了解而造成。从这部电影可以看出,不同的文化之间需要有理解精神和博大的胸怀,回避交流、放弃自我、相互对立都不是解决文化冲突的途径。

因为有文化差异,才造成了文化冲突,有了这些文化冲突也就预示着最终的融合,冲突只是文化融合的过程,就像影片中美国人最终懂得了刮痧的原理,理解了血浓于水的亲情,在冷冰冰的法律外找到人性的至善一样,只要努力,总会找到中西文化的融合点。我们不必为不同的文化模式谁对谁错、孰优孰劣而作无益的思考,因为任何一种文化模式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每一种文化的存在都使得这个世界更加绚丽,而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又难免会存在冲突。像影片中对待孩子的态度、教育孩子的方式,我们就不能片面地认为哪一方更加关爱孩子,它只不过是反映了不同文化的人在从不同的文化角度来关心爱护教育孩子。《刮痧》让我们认识到美国是怎样维护儿童安全的,他们的国家是如何制定法律保护儿童权利的;中国人以自己的医疗经验对孩子进行刮痧治疗以减轻孩子的病痛,也是为了关爱孩子,关心孩子的成长,只是因为这一疗法不被美国法律承认,因为误解和对异质文化的隔膜使这个中国家庭遭受了巨大的伤害。

跨文化交际难免会产生这样那样的冲突,但为达到交际的目的,在不同文化交流过程中,交际双方要尊重对方的文化习俗,特别是对于那些与自己文化习俗不相同的地方要持宽容的态度,消除民族偏见和打破文化定型,坚持文化平等的原则,互相尊重,克服民族中心主义。积极参与中西方文化交流,建立相互间的信任,避免自我文化的优越感,尽量理解对方的文化,努力消除对异质文化的隔膜。随着交际双方不断熟悉对方的文化,因为文化差异而引起的困惑就会逐渐减少,交际质量也会进一步提高。

大同的梦想与流放者的困惑------电影《刮痧》观后

因为怕成为历史上的

你的心是一只浮空体了

它生长在香粉和时装的氛围中

做着灰鸽般的流浪*

去年春天晚些时候,京城各家影院热映《刮痧》,媒体也炒得很厉害,誉为“20xx年中国影坛最独特的景观”、“反映中西文化差异的巨片”云云。但媒体对我向来有反作用力,于是本想观摩一下的念头也被压了下去。直到最近几天,读康有为的《大同书》,颇有心得之时,忽然记起好象听朋友说过,《刮痧》中主人公的名字叫许大同,不由心下一动,便借来影碟补课,看过竟生出许多感慨来。

故事发生在美国中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圣路易斯。许大同与妻子简宁赴美8年,事业有成,家庭幸福,老父的到来更平添了几分人子的喜悦。这一切都使许大同感到他的“美国梦”正在实现,但随后的一件意外却使他从梦中惊醒,5岁的儿子丹尼斯因为着惊肚子疼,在家的许父便用中国民间流传的刮痧疗法给丹尼斯治病,但孩子背上的道道红痕竟成了许大同虐待孩子的证据。在听证会上,中西文化的差异使许大同百口莫辩,最终失去了对儿子的监护权??随之而来的是送父回国、带子逃亡、夫妻分居、朋友反目,接踵而来的厄运将许大同抛入深渊——这就是他的美利坚之梦吗?

尽管影片最后大团圆的结局明显地落入了俗套,没有让人感到更进一步的悲剧力量,但对这一处理也应该给予同情式的理解。这一方面可能是考虑到受众的心理期待——“生活里悲剧太多了,所以看艺术作品总希望一点理想色彩,不希望看到残酷的东西”[1];另一方面更为可能的是取决于导演的审美倾向——即虽然有冲突,但终会融合——这一点从主人公的名字“许大同”或可看出。紧跟其后如潮的影评,虽然大都关注到了片中所揭示的中西文化、观念碰撞的问题,但我所看到的似乎缺乏对这一差异与碰撞背后的更进一步的现实思考,我将在本文最后力图做到这一点。我的分析也许会跟导演的思路有所出入甚至完全相左,但这也并不妨碍我对这一文本的解读。[2]在这之前,我将从一个专业问题入手。因为在我看来,每一部文艺作品(包括电影),当然是给所有观众看的,但限于文本取材的范围,揭示的问题只能是“这一个”而不可能包罗万象,因此在受众群中必然有一部分较之其他人会有更强烈的反响或触动。[3]我们可以松散地按照职业、出身、年龄或者性别去定义这么一群人。如琼瑶片有少男少女的观众,京剧有老年的票友等。顺着这个思路,去看《刮痧》的话,那么我想,法律人至少应该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不是最应该的话。整部片子自始至终贯穿着“法律”,从开头群众街头抗议暴力玩具的“言论自由”至影片结尾警车呼啸而至,中间有近三分之一的镜头是描写两次听证会。无论是细节上的处理,还是宏观上的启示,这其中留给法律人去思索去玩味的空间实在是太大了,尤其是对于当下的中国法律人而言。 首先引起我兴趣的是一个普适性的问题,尽管读者将在下文看到引起问题的原因之一恰恰是一种地方性知识。在影片中,儿童福利局指控许大同虐待、体罚他的儿子丹尼斯,为查明是否有足够的证据提交法庭审理,赫威斯法官召开了两次听证会,这直接关系到官司的成败。实际上,两次听证会的结果是认定许大同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人物,并进而证实了儿童福利局的指控——丹尼斯在家中长期受到体罚和虐待。一个合乎情理的正当行为如何被认定为是犯

罪,“刮痧”如何被“非法化”,一个疼爱儿子的父亲是如何一步步被确定为虐待、体罚儿子和充满暴力倾向的罪犯的,便是在这一过程中完成的。(实际上,听证会最后所做出的结论意味着终审判决许大同几乎必然败诉,而按照美国法律,虐待儿童构成犯罪,也就是说,许大同的罪犯身份在听证会之后已基本确定了。为行文方便起见,我将使用犯罪(人)的概念,尽管可能会有政治不正确之嫌。)听证会的过程是整部影片中非常出彩的一部分,从法律角度看,它向我们生动地展示了犯罪事实如何被重构和犯罪人如何形成——这样一个其实并不限于美国,即使在中国各级别的法院的司法实践中都会遇到——的场景。一般的传统理论认为,司法过程中认定的“法律事实”在很大程度上等于事件真相。以过去发生的、静止的、客观的,作为整体存在的事实为基础,通过司法程序,利用违法或犯罪成立要件理论,法官能够较为顺利的发现、确认客观存在的事实真相。从根本上讲,这些理论都是以犯罪事实的客观性和静态性为前提的。但实际情况果真如此吗?或是说这就是全部知识了吗?影片生动为我们揭示了那个被建构的理论所遮蔽的复杂的世界。

在片中,丹尼斯背上的红印成为案件关注的焦点,这究竟代表什么?看了影片的观众自然明白这是许大同的父亲为孙子刮痧留下的印记,但当这些印记呈现在医生、儿童福利局直至法官案头时,加之于印记之上的行为已成为过去时,已是发生的不可再历之事。真正客观存在的只有一道道红痕。韦伯告诉我们,这并不能说明什么,必须去考察行为者在待定环境中赋予这一行为或事件的主观意义。也就是说,人们看到红印痕后应该去问,这是在什么情形下如何造成的?而实际上,人们也并非没有去问,只不过这一问显得如此多余,因为在医生眼中,在儿童福利局玛格丽特女士眼中,在许大同的好朋友昆兰眼中,甚至在赫威斯法官眼中,与丹尼斯背上的“伤痕”唯一对应的就是许大同的虐待行为,难道还能有其他可能吗?这简直就是常识。包括法官在内,人们对许大同的所谓“中医”疗法云云嗤之以鼻,认为这只不过是诡辩。尽管法官出于程序需要,也表示许大同可以“找一个官方医生,用简练的、一个老法官能看懂的英文来说明刮痧”,但正如许的辩护律师所说,“没有一本美国的医学教科书有关于刮痧的记载,那是不科学的,没有人会为此作证。”在这种情形下,许的虐待行为因为对应着红印痕意义的唯一可能性而成为“客观事实”。在整个过程中,法官严格依照程序,也凭借着他自己的实践理性,得出了这一结论,从司法程序上讲,对其没有任何可以指摘的地方。

许大同的刮痧行为被“非法化”的这一过程,其实是真实地向我们再现了发生于不止美国境内的各个国家各个法院的司法过程的一个片断。它清晰地表明了所谓“法律事实”的不确定性和非客观性,在很大程度上,它只是司法过程中想象性重构活动的结果。尽管法律条文上会提供认定某一行为是否为违法或犯罪行为的基本框架,但那些都只是备而不用之物,只有通过司法,通过法官这一“活着的法律宣示者”,立法上的规定才会获得生命。在此一过程中,对法律事实的认定必然会“采取某种思想重建的形式”,[4]这是由于包括法官在内的司法活动参与者都在不同程度上有意或无意地运用着罗素所说的“对客观事实的知识”或者詹姆斯所说的“一种支撑生活的哲学,一种如流水潺潺不断的倾向”。[5]这些“偏见”(伽达默尔意义上的)使得对个别实体的完全客观的感觉从一开始就是不可能的,每个人都会从他的观察中创造出某种东西。[6]在《刮痧》中,法官正是根据自己对这些“伤痕”的看法和“印象”,对曾经加于其上的行为性质做出了判断,当“自在之物”被套上“意义(偏见)之锁”时,所谓的“虐待事实”便产生了。[7]

写到这里的时候,情况已经很明朗了,也许有人会说,既然法官创造了或者说重构了那种一直被我们认为是“客观”的事实,其中或多或少地带有主观的成分,那为什么对犯罪有决定权的司法者的判断仍然被认为是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呢?一种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的知识差不多都与我们自己的知识相类似,所以,从根本上讲,不存在为某些人所拥有而不为正在行动的司法人员所持有的、能够理解人的行为动机的超级知识。[8]

这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司法过程中所遭遇知识的普适性决定了司法判断的正当性。应该说,事情大致如此,但《刮痧》这部片子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反例:生活在美国的赫威斯法官,玛格丽特女士以及昆兰先生在头脑中根本没有“刮痧”这个概念,以解剖学为基础的西医理论无法解释口耳相传的经验中医学,许大同在听证会上为刮痧所作的说明在他们如听天书一般,对“丹田??”之类的描述更是令赫威斯法官感到极不耐烦甚至认为这简直荒诞不经。正是在这里,我们看到了普适性知识的缺场,看到了两种地方性知识的遭遇。这令我想起吉尔兹的记载,伊文思一普利察在对阿赞德人巫术进行探讨时,根据他自己的“传统常识观念”出发,认为赞德人对巫术的信仰纯是“扯谈”、“胡说八道”。但这种神秘的巫术对赞德人来说却并无任何神秘之处,这是他们根据其设身处地的因缘而精心制作和维护着的真理。[9]在赫威斯法官,玛格丽特女士以及昆兰先生眼中,“刮痧 ”无疑也是与他们的常识冲突的,尽管在许大同眼中,刮痧行为本身就是一个常识。在这两种知识的对垒中,将产生一个问题,哪一种是正确的知识,是主流的知识,是真正的“common sense”,是能够借助其以做出正确判断的知识。问题的答案取决于谁在运作以及如何运作“权力”。我在这里不仅仅指的是赫威斯法官,毫无疑问他是最重要的人,除此之外还有广慈医院的朗曼医生,儿童福利局的玛格丽特女士以及出庭作证的三个证人:第一个证人,公寓门卫奥姆曼证明许大同曾将孩子单独放在家中(美国法律不允许);第二个证人—康斯威罗女士是丹尼斯出生医院的护士长,她证明简宁分娩的时候许大同不在场,并说过“保大人舍孩子”的话;第三个证人的出现具有戏剧性,他是许大同的老板兼好友昆兰,在控方律师的逼问下,他承认看到许大同当众打过丹尼斯。此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即控方律师戴维斯,他通过对《西游记》中孙悟空性格分析,解释了所谓中国传统道德和价值观——崇尚暴力,[10]毫无疑问影响了赫威斯法官,并激怒了许大同,其在愤怒之下的企图袭击对方的反应更使法官坚信了许的暴力性格。而这一系列的事件最终使法官认为丹尼斯确实曾生活在恐惧之中,许大同本人也是一个危险人物,因而判决孩子由儿童福利局监护。

由此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权力,并非指那种由法官垄断的国家司法权力,而是意指一种关系,是特定时间、特定社会关系的一般模式,意味着由个体实施并影响个体的整体关系,这些关系指导个体的行为并构建其可能的结局。[11]在整个案件中,儿童福利局的指控、双方律师的攻守、法官的法庭调查、证人证言以及许大同本人的争辩都表现为一种话语(Discourse),它们是权力的各种表现形式,不仅受到权力的制约,更是权力的产物。话语的活动就是权力的运作,按照利奥塔尔的说法,话语就是斗争,语言行为属于一种普遍的竞技,可观察的社会关系就是由语言的“招数”构成的。[12]由于每一次话语运作都有成为权力行为的潜在可能性,那么每一次语言表达就都是一种权力行为。[13]正是在这里,我们清晰地看到,权力要素是如何通过话语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由于权力的暗中压制与合谋,这些话语虽然名为表意系统,但却往往变成了强加于事物的符号暴力,并依此产生知识,使许大同最终“符合”了现代国家法律上的违法或犯罪要件。[14]权力实施本身创造和引起了新的知识对象的出现,同时积累了新的信息体系。在任何时候知识都依赖于权力;没有知识权力不可能实施,知识也不可能不去引起权力。因此福柯提出了“权力/知识”的概念,旨在表

明两者之间的关系:倘若没有知识领域的相关构成,就没有权力关系,同时任何知识都预先假定并同时构成权力关系。[15]知识就是这样被权力正当化或者说制造出来的;反过来,关于刮痧的知识,关于中国传统价值观的知识(或者更精确的说,关于“刮痧是无稽之谈”的知识,关于“中国传统道德上崇尚暴力”的知识)最终通过司法的力量决定了许大同一家的命运。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更真切地体会到了“Knowledge is power and power is knowledge”。在影片中,许大同既是知识分析的核心对象又是权力运作的直接对象,但实际上,受权力/知识支配的不仅是许大同,涉入案件的所有人包括法官在内都是受权力/知识系统管理、支配和作用的对象,他们组成了庞大而复杂的社会。主体、权力和知识构成了三角式的话语理论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在这样一个关系场中,许大同一家被放逐了,他们被送上了新的“愚人船”。[16]影片中许大同的父亲在万般的痛苦和压力下乘飞机回国,在我看来,这就是一个绝佳的隐喻——作为边缘人被流放?(尽管导演可能并不这么想)他在临走前也始终不明白,正如他在片中喃喃自语的:“我在国内好歹还算一个知识分子,为什么到这儿就成了什么都不懂了呢?”“在中国几千年的东西(指刮痧),为什么在这里说不清楚了呢???”

也许我的分析走远了,有人会不以为然地说,许大同的知识与在美国的司法者的知识不相符,这只是一个例外,是的,我也承认这仅仅是个个案,毕竟我们不是做人类学研究。其实,由这个案子去探讨司法过程中的犯罪事实的客观性问题,尽管是个极好的入口,但却容易低估了这一文本的另一能量。关于这一点,我在上文的分析已经隐隐触摸到了。这牵涉到故事发生的背景,这是在美国的圣路易斯,这样的语境使得许大同一家感到困惑,却很容易让银幕下的观者感到轻松,我们要做的似乎只是为我们在海外的同胞鸣不平而已,那种传奇般的境遇都还离我们很远,而我在观看时却常感到手心发凉,尽管我在看电影之前并不比赫威斯法官更知道刮痧的含义,然而我却知道中国法治西化的路子却一天天走近,片中的语境其实离我们并不远。在我看来,片中的许大同尽管远在大洋彼岸,尽管可能更有“知识”,但他与秋菊所遭遇的,却可能是同一个问题;片中许大同的父亲,在乘飞机离开这个“文明的法治国”时仍困惑他的,与秋菊目送警车远去的困惑,真的有很大不同吗?

其实,在影片中,“刮痧”只是一个被放大的冲突,它的象征意义也许在很多人看来过于夸张或者说极端。人们会争辩说,如果在中国实现了西式的法治,法官是会懂得许大同的行为的,何况“刮痧也不能算是中医的主流”。[17]这话是不错的,如果只是就一个不被美国人理解的中医上的刮痧行为来提起中国法治道路的问题,似乎有些过于要“以小见大”,如果影片只是向我们展示了这一点,那么相信很多与我一样对刮痧也知之甚少的中国人并不能从中就获得那种“中西文化差异”的感觉。事实上,在法庭上讨论刮痧只是许大同的知识链中的一环,只是许家父子心中“传统道德与价值观”的一部分,通过这条导火索来顺藤摸瓜,我们看到并且感受到的是虽已旅美8年但仍保持中国人脾性的许大同一家与西方法律制度和西方“法治精神”的“零距离接触”。

费孝通先生在分析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时,曾指出这是一个“缺少流动的”、“熟悉的”和“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周围的人物都不是我们选择得来的关系,而是无须选择,甚至先我们而存在的生活环境。[18]在这种情形中,人们接受着同一道德体系,社会成员平均具有的信仰和感情的总和,构成了他们自身明确的生活体系,用涂尔干的话说叫“集体意识”(或译“集体良知”)。[19]在中国社会中,这种“集体意识”的形成以及对其违反所引起的反应

是建立在以生育和婚姻为基础的、以家庭为中心并向外延伸的社会关系之上的。这种人际网络就如同石子投入水中后,引起的水波一圈圈推开去,越推越薄。[20]而这种人际网络或者说社会圈子不仅是个人赖以自我发展的文化器具,而且成为人们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展开具有伦理性和社会交换互助的场所。[21]在这种知识背景下去看这部影片,也许会有一些更为微妙的启示。

首先,在一般中国人眼中,父亲管教儿子是天经地义,因为“子不教,父之过”,管教的方式中则常常了包括训诫,体罚甚至打骂。因此在许大同眼中,别说他根本就没有虐待过儿子,即使真的因为儿子不听话而对其管教,也不至于闹到法庭上去。影中一开始就为我们展现了这样一个镜头,丹尼斯(许大同之子)与许大同老板昆兰的儿子打架,许令其向对方道歉,丹尼斯不肯,反而向对方吐口水,当着昆兰夫妇的面,许大同感到“很下不来台”,就打了丹尼斯一巴掌。这看似不经心的一巴掌为下文留下了精彩的伏笔,在后来因“刮痧”而引起的听证会上,这成为昆兰出庭作证时认为许大同平时就对孩子有暴力倾向的一个最有力的证据。昆兰的证词令许大同感到极其失望和痛苦,因而中断了与昆兰的工作及朋友关系,下面的一段对话极其精彩:

昆兰:“我不能在法庭上说谎,他们都知道。”

许大同:“我一直把你当成是我的朋友,可你却在法庭上出卖我,你还怎么指望我能跟你合作?!”

昆兰:“我只相信事实!你不应该打丹尼斯!”

许大同:“我为什么打我自己的儿子?还不是因为尊重你,为了给你面子!”

昆兰:“什么乱七八糟的中国逻辑,打你孩子怎么能是给我面子!”

许大同:“不可理喻!”

在我看来,许大同的“不可理喻”可能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在许大同看来,即使他当时打了丹尼斯也是管教不听话,没有礼貌的儿子,这最多是方式上的欠妥,但他仍然是在作为父亲的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许大同的父亲(也是一个“老知识分子”)对许大同打孙子尽管感到心疼甚至不满,但事后也规劝孙子不能和爸爸生气,因为在他看来,“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成材”。二是许大同之所以如此,是通过显示父亲对儿子的威严和约束力来“给对方面子”。这些对于任何一个生活在或曾经生活过中国社会中的中国人,相信都会一目了然而会心一笑。但昆兰却感到无法理解“这些乱七八糟的中国人的逻辑”。从这些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说在美国社会中同样存在着以法律方式表现出来的“集体意识”,那么上述被包含在中国社会一般民众的“集体意识”中的逻辑,则被看作是对这种美式“集体意识”的违反或者触犯。这些逻辑为一般的中国人所熟知,是“落实在行动上,融化在血液中”,许大同一家旅美八年仍是如此。在他们眼中,这些逻辑也许严厉,也许不够规范,却带着家庭成员间与社会交往中朋友间的温情,是另一种方式表示出的“爱”和“理解”。然而,这些不规范的温情,在冷冰冰的、大写的法律面前被击得粉碎,人们在捍卫另一种理想,一切“乱七八糟的中国逻辑”都必须在“人人平等”和“保护人权”的法庭上接受审判和质询,直至颤颤发抖。许大同在法庭上被迫所做的一番对儿子如何疼惜的父爱表白,在法官和律师

眼中,认为只不过是“一场精彩的表演”。

其次,由于上述所说的家庭亲属观念在中国人心中的根深蒂固,因此即使家庭成员内部间出了问题,一般也羞于为“外人”所知,而“外人”去探知的兴趣也不大,哪怕是虐待行为严重至“虐待罪”,刑法中也规定属于不告不理之列。因为在中国人眼中,实在是“清官难断家务事”,遇到家庭成员间的事情,法官只是不明就里的“外人”,法律亦不过是一个文本化或者说“符号化”的“外人”。因而我们也可以理解,许大同夫妻的不解、痛苦乃至愤怒,“为什么我们连接自己的孩子回家都不行?”“为什么父亲爱儿子还需要在法庭上解释?”。在中国传统社会这样一个水波式的层层推开的圈子里,发生的纠纷常常是“由内向外”层层发难的,法律作为符号化的“外人”处于这水波的最外缘。如果家庭或小圈子内的人们能平息事端,那么法律的介入就是一种最后不得已才出动的手段,但在《刮痧》中,我们看到的却是“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的主动出击和发动起来的猝不及防。许大同夫妇还没有搞清楚怎么回事,心爱的儿子就已经被儿童福利局以“保护其免受虐待”之名保护起来。愤怒的许大同企图夺回儿子却被警察制服,儿童福利局的玛格丽特女士向他宣布,“在召开听证会之前的48小时内,许大同夫妇若接近儿子500英尺以内,将会被以‘蔑视法庭罪’起诉。”许大同夫妇绝望地询问“为什么”,玛格丽特则一脸正气、义正言辞地回答:“因为那是法律!”

几年前有一部风靡一时的香港连续剧叫《法网柔情》,其实若然法网上果有柔情,那“程序”上恐怕就不正义了。在影片中,以玛格丽特女士为代表的国家法律以无孔不入的覆盖面和雷厉风行的速度进入到了许大同一家的生活中,并运用现代法律和现代医学的知识和逻辑制造出“虐待事实”、“被虐待者”和“虐待人”。从一开始,许大同一家就被动地卷入了这场事件(event)中,从一开始,许大同就不得不为自己是一个爱孩子的父亲而辩护,并且千方百计地出示这种“父爱”的证据。在许大同眼中或者说在许多中国老百姓眼中,父亲爱儿子是天经地义的,居然还要证明,这简直是荒谬。然而现代法律运作起来并未考虑许大同作为父亲疼爱儿子以及是否会虐待儿子等在常识上的可能性,这在一般中国人心中至少会设身处地的去理解的“伦理人情”,在法律面前,则必须经过质证。法律的逻辑只问事实不考虑人情,排除去这些“非法律因素”,本来就是“程序正义”的要求。因此,面对丹尼斯,许大同夫妇没有任何为父母者的优先权,或者说在玛格丽特眼中,她与许大同夫妇对孩子的关注及权利主张相比,如果不是更有力,至少也是一样的,她并未觉得这是“多管闲事”或是有什么不妥。在儿童福利局的紧急会议上,大家都被丹尼斯背上的红痕所震惊,坚信“只要有我们在,这种事情就再也不会发生。”而这里的“我们”,表面上看起来是这些热心公益的官员,实际上是在背后支撑的强大的法律制度和国家机器。换句话说,父母子女之间的感情或者可能的感情并未被法律明文规定在处理这类事件的考量因素之内。一切都要经过证明。如果采取一种时髦的比较立场,也许我们可以总结说,正是由于中国传统社会中以家庭为本位,内外有别,在伦理人情上亦有厚薄远近之分,因此才有许大同夫妇对于儿子的管教,才有对于昆兰出庭作证的愤怒,才有对于法律径直进入家庭生活的抵触;而在西方现代社会中,以个人为本位,家庭宗法观念淡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观念披着现代法治文明的合法化外衣,在强大的国家力量的支持下最终击溃前者,取得了胜利。

在整部影片中,刮痧只是中西文化差异的一个缩影,通过它,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中国人

与这一整套法律制度的磨擦。而这一套西方的法律理念与制度正在从各个方面向中国传统社会渗透。我并不企图也无力去论证这一过程是否可行,但至少现实早已经告诉过我们,人与制度的不兼容永远不会在理论层面上显现,当法学家们论证种种洋货色的合理性时从未遇到过挫折,因为那是“纸上谈法”。尽管他们有时会构想出一些问题并提出“学者意见”,但这些在他们脑海中浮现的所谓“实践中的问题”其实从来都是一些伪问题。很明显,我在老调重弹,法律能否移植,法治如何可能,“西化”还是“本土化”,这些在最近几年被激烈讨论的话题,似乎已很难在理论上凭空引起任何人的兴趣。然而《刮痧》的故事却使我对这些问题的思考重新获得一种生动感,一种新鲜感,似乎是“一切都理解过了/一切又都在重新理解之中”(苏力诗)。这种“蓦然间生起的忘却已久的心情”,[22]在看《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时,我们曾经有过,那是一个中国的农村妇女在面对国家法时的挫败,这里的国家法带有明显的日益西化的标志,即“强调正式法律制度,强调西方式的纠纷处理办法,强调西方的那种权力观念,强调国家对司法权的垄断性控制。”[23]而在《刮痧》中,我看到的是一个已经旅美8年的中国的知识分子在面对强大完善的西方法律制度前无法通约的痛苦。前者向我们展示的是中国法治的现实,后者有没有可能成为即将上演的中国法治的明天?

影片中末尾许大同将老父送回国内后被迫与妻子分居,以使得法官认为孩子被妻子带回家中后可以有足够的安全保障。若许大同走近其公寓20米以内,就是“违抗法律”。在圣诞夜许大同思子心切,在企图偷溜进公寓而被门卫发现并拒绝后,铤而走险去爬楼外的管道(他家在9楼)。当我看到他在寒风中冒着生命危险抱着铁管一步步吃力地向上爬时,我眼中的泪水就会落下来。这部电影我反复看了几遍,每次放到这个镜头时我都难以自己,唏嘘不止。这里面包含着一个身在异乡的中国人为寻找他的“美利坚之梦”所遭遇的辛酸,尽管不如意,却仍然那么执着。在我眼中,他的背影慢慢幻化成一幅幅画面: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新文化运动??,那是一个古老的民族近百年来在饱受屈辱后转而向西方学习的踉跄脚步;严复、康有为、胡适、殷海光,一批批优秀的知识分子在各种艰苦卓绝的环境中,亦未曾放弃过传播西学以壮我族的探索,他们会成功吗?我的祖国会因此强大起来吗?写到此处,笔下不由得沉重起来。自《礼记》中提出“大同”一词距今已是几千年,在如今“全球化”、“接轨”、“现代化”的语境下,它已经被赋予了新的意思。若是孔老先生活到今天,他会不会也问一句:“夫大同可欲乎?其有期乎?”我不得而知也。时至今日,在中国法学界诸多优秀学人将西方法治的理论和经验引进国内以求建构中国的现代法治时,我脑海中仍然常常挥之不去这样一些问题。这样的困惑并不意味着我就是个“××论”者,在理想与现实的纠缠间,在普适性与地方性的话语争斗里,在平面化与时序化的语词丛林中,堂吉柯德也会迷失其间。所以我想苏力可能是对的,争论那些“众妙之门”的问题也许并没有多大意义,只是在为论者授以“虚名”的同时又演化成新一轮的主义与标签之争。那将把我们再一次引向八十年前的情势。如果本土化的努力只是表现为引经据典地论证此一口号的合理性,那不过是又树起了一个宏大的招牌,实质上将和它所批判的“移植论”沦为同一货色。所以重要的是做了什么,而不是说了什么或标榜了什么。然而我们能做什么呢?在这样一个时代里,每一个川上的吟者可能都会在有所作为的雄心与无能为力的荒谬感之间面临分裂,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无所作为。尽管我赞同是一个民族的生活而非法学家创造其法治,[24]但在我看来,法学家所做的也并非仅仅是事后的理论正当化。因为学者的努力无论微巨又何尝不是这民族生活的一部分呢?每个人都不可能游离于生活之外,因为“我和你都深深地嵌在这个世界中”(借用苏力的一篇文章名)。如果每一个有责任感的知识分子都可以静下心来,“不要让世纪末的时尚口号和花哨的旗帜所遮蔽,使相互认同产生障碍”,[25]而是去认认真真地“阅读”当代中国社会的内在秩序,并在此一基础上清晰合理的呈现有感而发的读书笔记,为将来可能的系统的理论建构做一些坚实的准备,那么在我看来,可能要远远胜于为一些众所周知的

表象提供某些隔靴搔痒的“学者意见”或“解决方案”了。

又想起了胡适的话:

“我们应该先从研究中国社会上,政治上,种种具体问题下手;有什么病,下什么药,诊断的时候,可以参考西洋先进国的历史与学说,用作‘临症须知’,开药方的时候,也可以参考西洋先进国的历史和学说,用作一种‘验方新编’。不然,我们只记得几首汤头歌诀,便要开方下药,妄想所用的药进了病人肚里,自然‘会’起一种适用环境的变化,那就要犯一种‘庸医杀人’的大罪了。”[26]

不是畏难求易地、偷懒去做留声机,而是认真地先诊断,再参照西洋的学说,为中国的问题开出我们自己的药方,在川上的我们自己的船上说出自己的独特感悟并寻求共鸣,——也许,这可以回答那个令人战栗的问题——“什么是你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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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指导如何写电影观后感一什么是观后感观后感就是看了一部电影或电视剧后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所谓感可以是从作品中领悟出来的道理或精湛的思想可以是受作品中的内容启发而引起的思考与联想可以是因观看而激发的...

电影《精诚大医》影评范文

观精诚大医小感凡大医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普救众灵之苦来求救者不问贫贱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一心赴救如此可为苍生大医这是国医大师李振华教授一生的真实的写照他也用他的一生来践行医者至高的品性今观看以国医...

电影影评(3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