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影评

时间:2024.4.7

愤怒中的公平与正义

———《十二怒汉》观后感

东北师范大学03社会学 WSJ

内容提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十二怒汉》是一部男人的电影,但是由于它的魅力,依然让包括我的很多女同学津津有味地看了两个小时。对它的解读,可以是从政治学,社会学,哲学,也可以是从伦理学的角度。本文就是试图从伦理学的角度关于它的正义的方面来解读它。

关键词:罗尔斯 公平 正义 《十二怒汉》

(一) 何谓正义?

“如果我们承认伦理学是一种思想,就必须承认它与政治或宗教等意识形态的思维方式有所不同。伦理学不承认任何一种观点的权威地位,它不打算偏袒,它不为"某 些人或多数人"(some or majority)着想,而是为"所有人或每个人"(all or every)着想。这条原则把思想与意识形态区分开来。因此,伦理学将以所有人或每个人所追求的价值作为无疑的前提,去说出如何获得这些价值的真理。”————赵汀阳:《不含规范的伦理学》

对于正义的追寻,是人类永恒的追求。人类在各个领域里都留下了探索的脚步。但是各个学科的价值旨趣不同,关于正义也就有了不同的理解。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等学科也在追求正义,但是这与伦理学的正义不一样,就象赵所说,它为“所有人或每个人(all or every)着想”,我想这是与其他学科的最大不同之处。

就伦理学内部而言,关于正义也有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探 讨正义观念,严格地讲只能限于西方的制度文明,因此要说变化,也只能说正义观念在西方的演变。基督教文明下的西方正义观念因为以人为本位, 就注定了这种观念将随着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需要而不断变化。在古希腊、古罗马,人们认为把人分为奴隶和自由民是正义的,随着时代的变迁,这样划分人群的方 式逐渐被人类抛弃,被认为是不正义的;中世纪处死异端被认为正义,而后经过文艺复兴,又被抛弃,被认为不正义。直到上个世纪,欧洲列强对其他小国的无端侵 略还没有被认为不正义,美国蓄奴也还得到大量基督教信徒的认可,本世纪初,美国的妇女都还没有选举权。直到今天,西方世界依然存在着不少非正义观念等待解决。而且有大量观念在原来的生活方式中被认为是正义的,现在也开始受到怀疑(如人类以动物为食物就开始遭到质疑,以至于许多西方人提出动物的权利,可是这在佛教中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原来被认为是不正义的,现在却开始得到宽容和尊重(如同性恋问题),从这样的演变中,实际上我们能够看到的一个脉络就是所 有的变化都贯穿着一个主线——尊重人的权利,甚至这种尊重将延续到动物、植物以及不会说话的大自然。

正如上文所说,正义是一个发展的概念,古典伦理学家,近代以及现代的伦理学家都对它有自己的看法,但是本文的所说的正义,主要是指罗尔斯的正义观。

相对于古代社会和中世纪,现代社会的主要特征是多元化。人与人之间,不仅宗教观念互不相同,道德和哲学观念大相径庭, 追求的人生理想和价值观也各异其趣。非但如此,观念与观念之间,还常常互不相容,甚至势不两立。然而,这些人生观价值观不同甚至对立的人们,必须生活在同 一个社会,接受同一个政府的统治。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在有关社会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基本原则上,我们究竟有没有相互重叠的共识?如果有,它们是什么?

罗尔斯的正义理论,就想回答这些问题。他观察到,在现代社会里,任何一个关于人的本质或人生价值的全面性理论,不管它是宗教的、道德的,还是哲学的,都不大可能获得社会所有成员的一致支持。因此,现代社会的正义观念,不能像古典理论家那样,以一套特殊的人生观价值观作为预设前提。这样一种尽可能不预设人生目的和价值观的正义理论,以什么为基础呢?罗尔斯说,公平。公平是正义的基础,正义不外乎公平。

那么,什么才是公平呢?罗尔斯说,理性的个人,在摆脱自身种种偏见之后,大家一致同意的社会契约,就是公平。公平就是没有偏见。那么,什么才算是“摆脱自身种种偏见”呢?这个要命的问题,是罗尔斯正义理论的第一个关键点。他必须给出一个清晰而严密的定义,才能依据它推导出他的一整套理论。

2006-5-22 22:06 回复

wsj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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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罗尔斯的回答绝了:“无知才能公平”。没有偏见就是无知,也就是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人。当一个人不知道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不知道自己属于哪个阶层,不知道自己的天赋和才能,甚至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追求什么的时候,他的决策就是毫无偏见的。当所有的人都在这样一重“无知之幕(veil of ignorance)”背后作决策时,他们所一致公认的社会契约,就是正义的。这样一种人人都无知,因而人人都无偏见的状态,罗尔斯管它叫“原初境况 (original position)”。罗尔斯的看法是,我们人类有通感,可以通过自我反思,摆脱一切偏见,达到像未投生灵魂那样思考的境地。

最后罗把他的正义原则阐释如下:第一原则:每个人都拥有享受彼此相容的最大限度自由的平等权利;第二原则:社会经济不平等应当(a)尽可能地有利于从中得益最少的人,(b)权力和地位在机会均等基础上对每个人开放。在这两大原则中,平等自由原则优先于其他原则:除为了更好实现自由以外,不能因其他缘故(如经济理由)而限制自由。在第二原则内,机会公平开放原则又具有优先性。

在我看来,罗尔斯的正义观在某种意义上是对西方几大伦理原则的超越,他秉承了西方的以人为本的传统,尊重人的权利,特别是对少数人,使弱势群体的权利得到实现。对每一个人,不管是公平还是自由,都尽可能得到兼顾。

(二)《十二怒汉》中所体现出的正义

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中,每个人的机会都是平等的。因此这里的平等只是一种机会上的平等,而不是结果上的平等。对于那位年仅18岁的少年来说,他能否得到一个公正的审判将决定他的命运,但是个体的人在国家政权面前永远是弱者,在一个没有正义公平的国度里,清白善良的人完全可以被无辜地判罪,象美国这样一个有无数人追求正义的历史上,依然可能存在着许多不正义的判决。于是人们把希望寄托在陪审团制度上。然而这是否能实现人们所期待的公平与正义呢?影片给我们一个疑问,只是在我看来,即使看完电影后,我依然没有解开这个疑团。

公平首先要体现在机会公平上,那个男孩审判时按西方的法律应该有被指定的律师,如果他没有钱请律师的话。但是这不是我所讨论的范围之内。我们只是关心那一个陪审团。毫无疑问,当程序进行到这一步的时候,男孩的命运就系于这使十二个人了,因为所有的证据都证明男孩有罪。而这决定一个人命运的十二个人,以前素不相识,他们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一定的法律素养。他们来自不同的家庭和生活背景,从事不同的职业,有自身更关心的利益,有不同的人生经验,有自己的偏好和性格,更有不同的社会地位。

根据法律,他们只要一致表决通过有罪,就可以完成使命。他们按号入座,开始举手表决:11票有罪对1票无罪,结果有一人异议,这意味着必须讨论下去、给出怀疑无罪的理由。8号是持怀疑态度的那个人。他不知道那男孩是否真的有罪,只是他不确定那些证据的可靠性。他们开始辩论,随着辩论深入,控方证据的混乱和矛盾之处不断揭示出来。在辩论过程中间经历了六次表决,表决方式有写纸条、举手、口头表示,其结果分别是:11比1;10比2;8比4;6比6;3比9;1比11,同意有罪的人越来越少,最后顽固坚持被告有罪的陪审员终于放弃立场。被告终于被宣判无罪。

在整个电影人物中,相信大家对那个8号的印象是最深刻的。8号的最开始的怀疑,才使案件有了讨论的可能。在那个8号心里,一定对公平和正义有着自己的理解。我认为他有两个角色,一个是男孩的辩护律师,一个是中立的法官。因为另一方的力量太强大了,在开始的时候,他不得不一人分饰两个角色(尽管在我们看来是矛盾的)。他认为那个男孩应该有别人为他辩护的权利,所以他是律师。另一方面,他还要站在中立的立场上来判断。因为情感不能代替法律。但是后来随着讨论的深入,这两个角色已经有更多的人来承担,案情开始有一点明朗。

当由一部分人来决定另一部分的人的时候,这件事本身就具有严肃性,更何况还有法律的严肃性。但是从一开始,我们看不出有什么严肃的。他们只是把它当成了一种他们不得不履行的一个程序。他们中有人惦记着自己的生意或下午的球赛,有人在发呆,在想自己的事情。争论的开始,也是他们意识到自己的职责的开始。一位陪审员终于道出了自己对此的心声:“我们的责任重大,我们拥有伟大的民主。我们被认可和信任为真正无辜的人洗脱嫌疑。我们拥有权力。这是我们强大的原因”。他们最后用牺牲自己那点自由换得了那个年轻人的人身自由。

在这里不得不说到一个词:偏见。偏见是一个人对事情的的歪曲认识,它来源于印象的刻板化。在电影中,我们也能看到偏见。有陪审员认为男孩来自平民窟,仿佛天生就有不好的基因。这时判断已经不是基于事实,而是一种印象,是针对人做出的判断。罗尔斯希望人们能回到毫无偏见的状态,事实上这不可能,就象人们很难做到绝对的客观一样。但是人们在交流中依然可以尽可能地以偏见来判断。就象在电影中,一个也是出身贫民窟的人当即对那个人的偏见做出了反击。

理性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理性也是万万不能的。社会学总是在争论,人是感性的还是理性的,抑或是情景的。我认为理性在伦理中也应该有它的位置。但是理性本身不是目的,它是实现伦理目的的手段。情感和偏见都不能代替理性的逻辑的推理和判断,因为伦理学最终要实现的是公平和正义。如果说推动结果的改变仅仅是8号的坚持,是不全面的。他让那些人开始认清自己的职责,对使命的尊重,他是所有人中最理性的。但是最终是大家一起努力才使结果发生了改变的。只是其他人的态度的改变并不一定是处于一种理性,更多的是一种情景的,其次是情感的(既有愤怒,也有同情等等其他复杂的情感)。这仿佛是民主的一个悖论。

一个正义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尽可能使社会中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多得好处较少受损的社会,此即照顾弱者原则。法律给了人这样的平台,而伦理中的正义却给人提供了方向和价值。我们不知道事实上的真相以及最后那位男孩的最终结局,但是至少在电影中,他得到了他应有的公平和正义,而那十二个陪审员也对自己的职责和关于公平和正义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第二篇:十二怒汉 影评


《十二怒汉》

早先看过米哈尔科夫版本的《十二怒汉》,曾深为之震动,却还未看过57年美国原版的《十二怒汉》,甚感遗憾,今日幸得一见,竟有振聋发聩之感,虽是西德尼·吕美特所导演的处女作,却于朴实无华间流露出的大师气息,而十二位男演员的表演,则更是炉火纯青,观此片,恍惚间不觉时光之流逝,日月之变幻。九十分多钟的电影,在我感觉好像是只过了十分钟似的,电影拍到这个份上,不得不说已经拍到了极致。在中国曾有“天上一日,人间一年”之说,其合理性不得而知,而观此片之后,我可以把它理解为仙界的的生活着实快乐,使得神仙们浑然不觉时光飞逝,一年的时间就如过了一天一样。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一部电影也可以给观众带来神仙一般的享受,而就电影而言,更多的是反面的例子,大部分电影看起来极其煎熬和痛苦,观影体验可用“度日如年”来形容,每每看完,心情也总是愉悦的,长舒一口气道:“OMG,终于TMD看完了??”

《十二怒汉》之所以被我奉为经典,主要是因为这部电影扎实的剧作和高水平的表演,当然也少不了导演对社会的批判和人性的揭示,这似乎成为了一部好电影必不可少的条件,而《十二怒汉》在这一点上做的确实非常到位。在这里我想引用一下“木桶短板效应”,这部电影正是由于各个方面没有短板,才名正言顺的成为一部经典之作。当亨利·方达坚守着阵地,将对手们一个个说服的时候,我总是情不自禁想鼓掌的,也许这正是心理作用于生理的一个例证吧。

《十二怒汉》的故事完全发生在一个封闭的房间之中,十二名陪审团成员在此作出裁决的全过程,案件是指控一名18岁的少年杀害了他的父亲,各项证据都表面少年就是凶手,似乎是确凿无疑的事实了。这十二名陪审团成员素不相识,因为这样一件事坐到一个屋子里,他们的要决定的是另外一个同样素不相识毫不相干的人的生死——guilty or not guilty,to be or not to be,live or die!影片的点睛之处在于结尾,两个素不相识的陪审员,互通了姓名,将手握在一起,然后再见各自离去,生活一如既往进行,用一句比较玄妙的话来说,就是民主尽在不言中。

首先,这充分暴露了美国社会的一个矛盾,那就是英美法系中的陪审团制度的弊端和优越,陪审团制度有一个致命的缺陷,它又可能成为社会某种隐蔽的偏见者的容器,而在某一特定的案件中,这种偏见则愈发明显,比如这个案件中的少年,是一个生长在贫民窟的少年,未受良好的教育而且受尽歧视和摧残,另外在片头少年正面直视镜头时,我发现少年并不是典型的美国主流白种人,更倾向于一种少数族裔的美国人,在这样的情况下,贫富带来的社会偏见和对少数族裔的歧视,则容易影响判决。另一方面,陪审团制度彰显着其民主性的一面,他宣称成员均选自人民的各个阶层,所宣扬的正是陪审团成员的人民性,正在努力地消除贫富、种族的偏见。影片中,有老人,有年轻人,有来自广告公司的,有股票经纪人,有工程师,也有钟表匠,总之是各种各样的人都有,最特殊的是一个曾经在贫民窟长大的人,但是很显然,现在他已经脱离了贫民窟,而更显然的一点是,现在在贫民窟里的人将没有发言权。很不和谐的,我自然的想到了我们中国社会的农民工群体,他们是城市的建设者,却沦为弱势群体,没有决策权和发言权,这本身就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另外,《十二怒汉》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哲学层面的问题,量变引起的质变,由亨利方达所在的“not guilty”一方,从原来的势单力薄只一人,发展到后来全部赞同无罪,这是事情的本身的是非曲直,而“guilty”一方则是被某些偏见遮蔽了双眼,或者是顺从者众,或者是游戏心态,或者是着急要走,不愿过多纠缠于此,几乎没有思考。而亨利方达所饰演的角色的意义不仅仅是说教于人,控诉不公,或破解案情,以理服人;我觉得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他将认真负责的态度,对人生命权利的尊重,以及独立思考的美德带给了在座的十二怒汉,以及观众们。后期逐渐开窍的那些怒汉,基本上都是由于自身积极独立的思考,自行决定选择“not guilty”的。在传播学和政治学领域,有一个极其重要的理论——“沉默的螺旋”,讲

的是如果一个人感觉到他的意见是少数的,他比较不会表达出来,因为害怕被多数的一方报复或孤立。简单来说就是人们都喜欢随大流,随大流有一个好处,这是一种和心理以及潜意识密切相关的理论。

张国荣在《沉默是金》中唱到,冥冥中都早注定你富与贫,是错永不对,真永是真,始终相信,沉默是金。王小波曾写过一篇文章,叫做《沉默的大多数》,里面提到:沉默是一种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化,一种生活方式。在某些年代里,所有的人都不说话了,沉默就像野火一样四下漫延着。而福柯同志却说“话语即权力”,于是在当下,如此宽松和谐的社会环境下,保持质疑也是我们的一项权利和责无旁贷去行使的义务,质疑是独立思考的表现,而整个民族的独立思考则是这个民族强大和思想活跃的必要条件之一。

此刻,思想正如刹不住车的宝马,奔驰在不着边际的旷野,言归正传,《十二怒汉》虽然拍摄于19xx年,可是探讨的却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所展现和揭示的也是现在和将来都将面对的问题,现代社会人的自私与沉默和关怀与宽容的对立与矛盾,而另一方面则是民主性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的探讨与剖析。

民商6班 安治旭 2010044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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