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电影《辩护人》的感想
陈奕名 2011210255
我小时候是个胆小的人,尤其害怕警察,因为常常被父母恐吓:再闹,再闹小心警察叔叔来把你带走。虽然在成长过程中看到的很多电影很多新闻塑造的警察都是正义的象征,但这种恐惧还是一直持续到高中毕业,甚至在大学也略有残余,不知道是因为小时候长期的积累形成了条件反射还是真的就很怕警察。
后来我发现,我怕的不是警察,而是莫须有的罪名压到了自己头上和公权力的滥用伤害了自身利益。
借用其他人的评价:“这世界上有一种人是最为可怕的,就是认定自己是在用暴力声张正义的人,比如影片中的警官车东英,特别是当他们所认定的正义在政府为背景的权力的支持下,手无寸铁的公民用一个词来形容就可以了,任人窄割。这种人从来不会少,不然为何坊间有“警察比流氓更像流氓”这种话。城管打人,暴力拆迁流传多少年了,真的是屡见不鲜。”
而简单来讲,这部电影就是讲了这样的人和反抗者之间的对抗。但它最终还是塑造了一个优秀的反抗者。人生不可能永远都有太阳,但是不能因为黑暗而放弃了对光明的努力与坚持。
这就像是影片中的宋律师。他不是绝对的正义者,他并不道貌岸然。他也是投机者,只是,他更有良心,更柔软,更坚毅。
电影前半段塑造了他的人生——坚持不懈,永不放弃。他从一个司法中专出来搞水泥工,连饭都吃不起,到7年后买下自己亲手涂水泥的公寓。这不是励志的故事,这只是一个努力的投机者的际遇。本质而言,他和房地产中介的骗子没什么太大的区别。发一笔横财,各种土豪功利主义者的嘴脸。
而电影的高潮则是在最后那半个小时的辩护。随着不断的了解深入,一个由权利堆砌的“真相”和“官官相护”的法庭逐渐出现在宋律师眼前,而宋律师也确实有勇有谋,依法辩论,舌战群儒,每一句都掷地有声、铿锵有力。在此借用一句,“国家,证人所说的国家到底是什么?大韩民国宪法第一条第二项,大韩民国主权属于国家,所有的权力都由国民产生,国家即国民。但是证人毫无法律依据,一味强调国家安保,就把国家镇压践踏在了脚下,证人所说的国家只是强制取得政权的一小部分。难道不是吗?你是让善良无罪的国家生病的蛆虫,军事政权肮脏的帮手而已。”
这样的辩护戏,完全算得上我看过所有的律政片中的前十了,但,辩护的再精彩,再激动人心,再热血,最终,还是皈依了现实。并不是证据不够,只是设定的“真相”就应该是这样,相反,如果剧情真的让宋律师翻案,这电影反倒索然无味了。
到这里我不得不略提一下车东英警官的设定——一个获得了国家嘉奖的警察,一个自身利益系在当权者而不是民众身上的警察。最值得关注的是他走出法庭时昂首自傲的神情,像极了畏上欺下、完成了主子交下来的任务后的奴才。还有他脸肥体胖的身材,也不知道是不是隐喻了无限膨胀的公权力。
直到影片的最后,当全釜山144名律师中的99名都站出来为宋律师辩护时,才算是电影中民主运动的开始,才算是“想让我的孩子们不要生活在因这种荒唐的事踩刹车的时代”的开始,才算是宋佑硕的胜利。
影评的最后,也算是巧合吧,在看这部电影之前刚好看完了《Legal High》的第二季,雅人大叔饰演的古美门律师在第九集也有一段关于民意的论述,刚好与这部影评说宣扬的民主主义相悖,而更偏向与对多数人暴政的批判,我引用醍醐检察官和古美门律师的一段辩论——
醍醐:真是迂腐啊。法律绝不是万能的。弥补法律不足的是什么?正是人心。因为犯罪的是人,裁决的也是人。顺应大多数人的想法,使枯燥无味的法律充满血性,才是人间正道。陪审员审判正是它的产物。本案中,人们做出的决断,便是安藤贵和应当被处以死刑。为了使他们深爱的家人、朋友、孩子们健全的未来。这就是民意。
古美门:太精彩了。不愧是民意的代表人,醍醐检察官,这番主张说得真是精彩。那好啊,那就判她死刑好了。安藤贵和确实是侵蚀社会的凶恶害虫,必须加以驱除,因为下一个被她俘虏的可能就是你的丈夫,可能是你的恋人,可能是你的父亲,也有可能是你的儿子,或者可能就是你自己。就判她死刑吧,虽然案发现场的目击证词真假未分,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从被告人家中查出的毒药就是犯案的毒药,还是判她死刑吧;虽然有证词表明,现场掉有另外一个疑似毒药的瓶子,都不用管,就判她死刑吧。证据证词都无关紧要,谁让她坐着高级进口车四处兜风,穿一身名牌,每天吃着鱼翅肥鹅肝,所以判她死刑吧,这就是民意,这就是民主主义,多么了不起的国家啊!民意就是对的,大家赞成的事全都是对的,那么,大家使用暴力也无可厚非,群殴我的搭档律师的事,因为是民意,所以也是对的?开什么玩笑?开什么玩笑!真正的恶魔,正是无限膨胀的民意,是坚信自己是善人,对落入阴沟的肮脏野狗进行群殴的“善良的”市民。
说这么一茬,倒不是要否定民主主义了,只是想说,怎样在民主和多数人暴政之间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才是我最希望了解的吧。
第二篇:韩国电影 辩护人影评
“辩护人”感悟
“辩护人”这部电影让我看到的是一位贫苦人民经过自己的奋斗之后对国家公权力的关注,同时这也是他认为的作为一名律师的责任。
如果不观看影片,实在很难想象一位认为学生游行对国家民主毫无作用的人会在后来的生活中转变成自己当初嗤之以鼻的那类人。是什么让他主动走上这条追寻民主的道路?在只为赚钱的时代,普通人民根本无暇去思考国家的民主人权问题,但当主人公宋佑硕囊袋饱满时,在与周边朋友的交际接触时,他意识到了只有钱是没有用的,更需要的是对这个国家国民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再加上对镇宇的怜悯,他毅然走上追寻人权的道路。
在一个军事政权统治的时代,国家权力由少部分人控制的时代,能够站出来反抗公权力,这已说明他是一位对这个国家有自己理解,意识到自己对这个国家负有责任的律师。意识形态控制下的群众很难发表自己的观点,尤其是牵扯到这方面的问题,更无发言权。从这个层面上来讲他是真正的爱国者,这与影片中的车东英警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车东英警官在使用刑罚来惩治他认为的所谓的赤色分子时,丝毫不觉得这是对人权的践踏,甚至一度认为他是这个国家秩序的维护者,是国家安全的守护者。他对此觉得很光荣。像这样的人物在国家的每一处都存在,而且只要有军事政权的存在,就必然有用刑者的存在,只是在用刑时是否有什么东西可以来支持他用刑?在整个辩护过程中,他一直强调国安法,甚至在意识到自己的国安法无法超越宪法时,仍然不承认自己的用刑行为。这是在让人难以理解,为何他的逻辑里只有国家安全而没有人权?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甚至可以毫无人性地对一位不知是否是真正内乱分子使用酷刑。为什么裁判长在辩护人请求伪证证明时仍拒不接受,裁判长对于国家权力也不想惹祸上身吧。这是什么审判啊,检察官一直在以个人意志表明辩护人在威胁诱惑证人,一旦言及国家公权力,又由裁判长来脱围。
凡此种种,他们只是国家里的一份子,对自己所做的平庸的事无足轻重,只为尽快裁决,对公正民主毫无责任感,对国家的法治建设毫无建设感。如果一个国家长期被军事政权笼罩着,群众的诉求无法得到表达,公权力在使用是无法得到有效监督,平庸者在施行“恶”是认为只是国家允许,理由正当,如果这时又没有人站起来说话,坚决表态的话,这个国家永远无法达到民主与法制的目标,也就是说这个国家没有任何发展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