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词解释
1、世界贸易组织
答::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它是根据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议》于19xx年1月1日建立的,取代了19xx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并按照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所达成的一整套协定和协议的条款作为国际法律规则,对各成员之间在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履行的正式国际经济组织。
2、协商一致
答:所有缔约方都表示支持,或者没有缔约方反对,即为协商一致通过。
3、贸易政策审议机制
答:贸易政策审议机制是指,世界贸易组织成员集体对各成员的贸易政策及其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定期进行全面审议。实施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的目的,是促使成员方提高贸易政策和措施的透明的,履行所做的承诺,更好地遵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从而有助于多边贸易体制平稳运行。
4、最惠国待遇
答:最惠国待遇是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予任何其他国家(无论是否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5、国民待遇
答:国民待遇是指,对其他成员方的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提供的待遇,不低于本国同类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所享有的待遇。
6、有关条件最惠国待遇
答: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是指当一成员给予另一成员的优惠、优待、特权或豁免是有条件时,其他任何成员必须提供同样的条件才能享有同样的优惠、优待、特权或豁免。
7、市场准入
答:市场准入是指一方成员允许另一方成员的货物、服务与资本进入本国市场的程度。《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一成员对来自另一成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应给予不低于其在具体减让表中所列的待遇。服务贸易承诺也是约束性承诺,它确定了给予其他成员服务或服务提供者的最低待遇,在实际中成员方亦可给予他们更为优厚的待遇。
8、公平贸易原则
答:公平贸易原则也称公平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是指成员方应避免采取扭曲市场竞争的措施,纠正不公平贸易行为,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创造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9、透明度原则
答:透明度原则是指,成员方应公布所制定和实施的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不公开的不得实施,同时还应将这些贸易措施及其变化情况通知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方所参加的有关影响国际贸易政策的国际协议,也在公布和通知之列。
10、关税壁垒
答:一国如果通过征收各种高额进口税,形成对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的阻碍,就可以提高进口产品的成本从而削弱其竞争能力,起到保护国内生产和国内市场的作用。
11、关税高峰
答:关税高峰,是指在总体关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少数敏感性产品维持高关税的税则结构。
12、关税升级
答:关税升级是设定关税的一种方式,即通常对某一特定产业的进口原材料设置较低的关税,甚至是零税率,而随着加工深度的提高,相应地提高半成品、制成品的关税税率。
13、关税配额
答:关税配额是指对一定数量内的进口产品适用较低的税率,对超过该配额量的进口产品则适用较高的税率。
14、非关税壁垒
答:非关税壁垒,又称非关税贸易壁垒,指一国政府采取除关税以外的各种办法,来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进行调节、管理和控制的一切政策与手段的总和,其目的就是试图在一定程度上限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和国内产业的发展。
15、倾销
答:倾销是指,一项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在正常贸易中出口国供其国内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市场。
16、正常价值
答:在正常贸易过程中出口国用于本国消费的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换言之,正常价值是指出口商或生产商本国市
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
17、倾销幅度
答:倾销幅度是对正常价值和出口价格进行适当的比较后确定的。
18、价格承诺
答:价格承诺是指,被控倾销产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与进口方主管机构达成协议,出口商提高价格以消除产业损害,进口方相应地中止或终止案件调查。从实际效果讲,价格承诺也属于反倾销措施的一种形式。
19、绿色补贴
答:不可诉补贴又称“绿灯补贴”。《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第四部分规定了两大类不可诉补贴,一类是不具有专向性的补贴。另一类是符合特定要求的专向性补贴。
20、红色补贴
答:禁止性补贴又称“红灯补贴”。《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明确地将出口补贴和进口替代补贴规定为禁止性补贴,任何成员不得实施或维持此类补贴。农产品出口补贴的削减由《农业协议》规定。
21、黄色补贴
答:可诉补贴又称“黄灯补贴”,指那些不是一律被禁止,但又不能自动免于质疑的补贴。对这类补贴,往往要根据其客观效果才能判定是否符合世贸组织规则。
22、保障措施
答:保证措施是指,成员方在进口激增并对其国内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采取的进口限制措施。
23、知识产权
答: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其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发明、成果和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也就是人们对自己通过脑力活动创造出来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
24、版权
答: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字、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25、商标
答:商标是一企业的商品或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这些标记包括人名、字母、数字、图案、颜色的组合。
26、地理标识
答:地理标识用于标示出某商品来源于某成员领土内,或来源于该成员领土内的某地区或某地点,显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与该地理来源相关联。
27、专利
答:一切技术领域中的任何发明,不论是产品发明还是方法发明,只要其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并适合于工业应用,均可获得专利。
28、工艺品外观设计
答:工艺品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9、国际服务贸易
答:国际服务贸易定义为:货物的加工、装配、维修以及货币、人员、信息等生产要素为非本国居民提供服务并取得收入的活动,是一国与他国进行服务交换的行为。
30、服务贸易
答:服务贸易又称劳务贸易,指国与国之间互相提供服务的经济交换活动。
31、跨境支付
答:跨境支付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2、境外消费
答:境外消费是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
33、商业存在
答:商业存在是指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提供服务。
34、自然人流动
答:自然人流动是指一成员的自然人在其他任何成员境内提供服务。
35、绿箱措施
答:绿箱措施是指,由政府提供的、其费用不转嫁给消费者,且对生产者不具有价格支持作用的政府服务计划。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和农业生产不会产生或仅有微小的扭曲影响,成员方无需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
36、黄箱措施
答:黄箱措施是指,政府对农产品的直接价格干预和补贴,包括对种子、肥料、灌溉等农业投入品的补贴,对农产品营销贷款的补贴等。这些措施对农产品贸易产生扭曲,成员方须承担约束和削减义务。
37、蓝箱措施
答:蓝箱措施是指,按固定面积和产量给予的补贴,按基期生产水平的85%或85%以下给予的补贴,按固定牲畜头数给予的补贴。这些补贴与农产品限产计划有关,成员方不须承担削减义务。
38、综合支持量
答:综合支持量是指,给基本农产品生产者生产某项特定农产品提供的,或者给农产品生产者全体生产非特定农产品提供的年度支持措施的货币价值。
39、出口补贴
答:出口补贴是指依出口行为而给予的补贴,是最容易产生不公平竞争的政策。
40、经济条款
答:经济条款:《纺织品与服装协议》要求,成员方不得设立新的纺织品与服装贸易限制,并逐步取消已有的限制。这一规定通常称为“经济条款”。具体做法是,按比例逐步取消附件中所列产品的配额限制,对尚未取消限制的产品逐步扩大进口配额。
41、过渡性保障措施(纺织品)
答:过渡性保障措施是指,某项纺织品或服装的配额限制取消之前,若进口方证明该产品进口数量剧增,对国内有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有严重损害的实际威胁,并且自单个国家的进口出现急剧和实质性增加,则可针对该出口方采取保护行动。
42、纺织品监督机构
答:纺织品监督机构,世界贸易组织专门设立纺织品监督机构,发挥调解和准司法的作用。负责监督《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实施,审查成员所采取的措施是否符合协议的规定,包括各成员的纺织品与服装贸易自由化方案,以及所采取的过渡性保障措施等,并就这些事项提出建议或作出裁决。
43、纺织品配额
44、多哈回合
二、简答题
1、世贸组织产生的背景。
答:19xx年“乌拉圭回合”启动时,谈判议题没有涉及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问题,只设立了一个关于完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体制职能的谈判小组。在新议题的谈判中,涉及到服务贸易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问题。这些重大议题的谈判成果,很难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框架内付诸实施,创立一个正式的国际贸易组织的必要性日益凸现。19xx年4月15日,“乌拉圭回合”参加方在摩洛哥马拉喀什通过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马拉喀什协定》,简称《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该协定规定,任何国家或在处理其对外贸易关系等事项方面拥有完全自主权的单独关税区,都可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2、世贸组织的宗旨。
答: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步地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持续发展的目的,最优运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需要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
3、世贸组织法律框架。
答: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由《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4个附件组成。附件一是货物贸易多边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附件二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附件三是《贸易政策审议机制》,附件四是《政府采购协议》、《民用航空器贸易协议》、《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其中,《国际奶制品协议》和《国际牛肉协议》已于19xx年12月31日终止。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作为多边贸易协定,所有成员都必须接受。附件四属于诸边贸易协定,仅对签署方有约束力,成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
4、最惠国待遇在世贸组织的体现(法律方面)。
答:(1)最惠国待遇义务在货物贸易法律规则中的体现,最惠国待遇义务是《关贸总协定(1994)》的基础;(2)最惠国待遇义务在服务贸易法律规则中的体现,最惠国待遇义务也是《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基本条款之一;(3)最惠国待遇义务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中的体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将最惠国待遇义务规定为世贸组织成员必须普遍遵守的一般义务和基本原则。
5、国民待遇在世贸组织的体现。
答:(1)国民待遇原则在世贸组织货物贸易法律规则中的体现;(2)国民待遇原则在服务贸易法律规则中的体现;(3)国民待遇原则在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规则中的体现。
6、影响市场准入的因素。
答:一是关税约束的程度以及范围;二是非关税壁垒措施,包括对进口产品的数量限制、进口许可制程序、海关估价的方法及手续、技术壁垒规定、原产地规则、装船前检验规则、反倾销反补贴实施情况等;三是国家政策与法规的透明度;四是对进口产品实施国民待遇的情况等。
7、公平竞争原则的要点。
答:(1)体现在货物贸易领域、服务贸易领域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2)既涉及成员方的政府行为,也涉及成员方的企业行为;(3)要求成员维护产品、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在本国的公平竞争,不论他们来自本国或其它任何成员方。
8、市场准入原则的类型。
答:影响市场准入的因素很多,均是以关税和非关税措施的形式出现的。在货物贸易方面主要有:一是关税约束的程度以及范围;二是非关税壁垒措施;三是国家政策与法规的透明度;四是对进口产品实施国民待遇的情况等。
9、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
答:(1)鼓励成员通过双边协商解决贸易争端;(2)以保证世贸组织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目标;(3)严格规定争端解决时限;(4)实行“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5)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6)允许交叉报复。
10、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程序。
答: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的基本程序包括磋商、专家组审理、上诉机构审理、裁决的执行及监督等。除基本程序外,在当事方自愿的基础上,也可采用仲裁、翰旋、调解和调停等方式解决争端。
11、货物贸易常见关税壁垒形式。
答:常见的关税壁垒有以下几种形式:关税高峰、关税升级、关税配额以及高税率等。关税高峰,是指在总体关税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少数敏感性产品维持高关税的税则结构。关税升级是设定关税的一种方式,即通常对某一特定产业的进口原材料设置较低的关税,甚至是零税率,而随着加工深度的提高,相应地提高半成品、制成品的关税税率。关税配额是指对一定数量内的进口产品适用较低的税率,对超过该配额量的进口产品则适用较高的税率。
12、补贴类型。
答:世贸组织把补贴分为三大类:禁止的补贴、可诉的补贴和不可诉的补贴。禁止性补贴又称“红灯补贴”。可诉补贴又称“黄灯补贴”。不可诉补贴又称“绿灯补贴”。
13、反倾销措施基本类型。
答:(1)限定的反倾销税;(2)临时措施;(3)价格承诺。
14、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一般例外。
答:只要这类措施的实施不在情况相同的国家问构成武断的、或不公正的歧视,或构成对服务贸易的变相限制,则本协定的规定不得解释为阻止任何成员采用或实施以下措施:(a)为保护公共道德或维护公共秩序而必需的;(b)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必需的;(c)为确保服从与本协定规定不相抵触的包括与下述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所必需的:(1)防止欺诈和欺骗做法的或处理服务合同违约情事的;(2)保护与个人资料的处理和散播有关的个人隐私以及保护个人记录和账户秘密的;(3)安全问题;(d)与第十七条不一致的,只要待遇差别是为了保证对其他成员只有当社会的某一根本利益受到真正和足以严重的威胁时才能援引该公共秩序例外。员的服务或服务提供者平等和有效地课征或收取直接税。(e)与第二条不一致的,只要这种待遇差别是源于避免双重征税协议或该成员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避免双重征税的国际协议或安排的规定
15、保障措施制度特征。
答:(1)确立保障措施的非歧视性;(2)严格的实施条件;(3)严密的实施程序。
16、关贸总协定的一般例外。
17、贸易与环境领域的焦点问题。
答:(1)自由贸易是否会导致环境恶化;(2)是否应该用贸易限制措施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3)环境标准与竞争力问题;(4)环境标准与污染企业转移问题。
18、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宗旨。
答:促进投资自由化,制定为避免对贸易造成不利影响的规则,促进世界贸易的扩大和逐步自由化,并便利国际投资,以便在确保自由竞争的同时,提高所有贸易伙伴,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经济增长水平。协议的基本原则是各成员实施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不得违背《关贸总协定》的国民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19、《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有几种。
答:(1)违反国民待遇原则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形式。包括(a)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最低限度的国产品或任何
国内来源的产品;(b)要求企业购买或使用的进口产品数量或金额,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为限。(2)违反普遍取消数量限制原则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形式。包括(a)总体上限制企业当地生产所需或与当地生产相关产品的进口,或要求企业进口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以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金额为限。(b)将企业可使用的外汇限制在与该企业外汇流入相关的水平,以此限制该企业当地生产所需或与当地生产相关产品的进口。(c)限制企业出口或供出口的产品销售。
20、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法律特点。
答:(1)《TRIMs协议》非属纯投资协议,其性质介于投资于贸易之间,具有双重性质;(2)《WTO协定》所确定的多变贸易的总体框架中,《TRIMs协议》只有相对独立的框架结构;(3)《TRIMs协议》有关条文的内容尚未确定,体系也未完全定型,具有“暂行规定”的性质;(4)《TRIMs协议》的规定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5)《TRIMs协议》有关条文在表述上采用概括性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方法。
21、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的法律意义和影响。
答:(1)大大促进了世界多边贸易法律体制的完善;(2)实现了投资领域国际立法的重大突破;(3)促进了各国外资立法的统一性、公开性;(4)完善了解决国际投资争端的法律机制;(5)加强了贸易与投资自由化的进程。
22、知识产权的特征。
答:(1)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2)知识产权的专有性;(3)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5)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性;(6)知识产权的法定性;(7)智力成果的可分离性。
23、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产生的原因。
答:(1)知识产权在国际贸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原有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不能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各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政策有巨大的差异;(3)美国等发达国家极力推动,发展中国家不得不做出让步;
24、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基本原则。
答:国民待遇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权利穷竭原则。
25、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几种形式。
答:知识产权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作的成果,也就是19xx年于斯德哥尔摩签署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公约》中所划定的范围;狭义的或传统的知识产权,则包括工业产权与版权两部分。
26、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的主要特点。
答:(1)内容涉及面广,几乎涉及了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2)保护水平高,超过了以往的国际公约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水平;(3)将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中关于有形商品贸易的原则和规定延伸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领域,既充分肯定了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同时也尊重相关的国际公约;(4)强化了协议的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把履行协议保护产权与贸易制裁紧密结合在一起;(5)设置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作为常设机构,监督该协议的实施。
27、世贸组织新加坡议题的内容。
答:贸易与竞争政策、贸易与投资、政府采购透明度和贸易便利化合称“新加坡议题”。
28、国际服务贸易特点。
答:(1)贸易标的一般具有无形性;(2)交易过程与生产和消费过程的同步性;(3)贸易主体地位的多重性;(4)服务贸易市场的高度垄断性;(5)贸易保护方式的不确定性和隐蔽性;(6)营销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更大。
29、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关贸的关系。
答:(1)从法律地位上来看。《关贸总协定》是世贸组织成立之前,唯一协调和处理国家和地区间关税与贸易政策的多边协定,而《服务贸易总协定》则是多边贸易体制下第一个有关国际服务贸易的框架性法律文件。(2)GATS和GATT内容的相似之处。首先,GATS以GATT的多边货物贸易规则为范本,确定了国际服务贸易领域适用的若干基本原则;其次,与国际货物贸易的若干具体规则相对应,国际服务贸易领域也订立了若干具体规则。(3)GATS与GATT内容的不同之处。虽然GATS与GATT都有“国民待遇”原则的规定,但是GATT的国民待遇原则是一项普遍适用的基本原则,而GATS的国民待遇原则仅仅在各成员承诺的范围内适用。
30、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范围。
答:包括跨境支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方面。
31、农业协议的主要内容。
答:《农业协议》的正文共分为13个部分,21个条款,包括市场准入和特殊保障的规定、国内支持承诺、对出口补贴削减的承诺、有关出口禁止和限制的规定、对发展中国家的特别待遇和差别待遇、对最不发达国家和食品净进口的规定等。《农业协议》还包括5个附件,分别规定了《农业协议》的适用范围、“绿箱政策”的范围、国内支持的计算方法以及关于市场准入的特别待遇。
32、农业协议中对排除非关税壁垒措施的规定。
33、农业协议衡量黄箱补贴大小的具体规定。
34、农业协议所涉及的农产品贸易领域的三大支柱。
答:1、市场准入;(1)关税化;(2)关税减让;(3)保证最低市场准入;(4)维持现行市场准入;(5)特殊保障条款;(6)实行特殊和差别待遇;2、国内支持;(1)“绿箱”措施;(2)“黄箱”措施;3、出口补贴;(1)减让基期;(2)列入减让承诺的出口补贴措施范围;(3)出口补贴减让承诺;(4)控制补贴的扩大。(5)对农产品加工品的规定;(6)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与差别待遇。
35、纺织品与服装协议分阶段取消纺织品配额限制的规定。
答:十年内分阶段取消纺织品服装贸易限制。《ATC协议》中最主要的规定是,在不得设立新的限制的前提下逐步取消已有的纺织品服装贸易限制,这一规定通常称为“经济条款”,它具体规定了现有纺织品服装贸易限制的取消方式,包括把《ATC协议》附件中的产品逐步从配额限制体制中取消;对仍然保留限制的产品进口配额逐步扩大数量。(1)逐步取消受配额限制的产品;(2)逐步放宽配额的限制。
三、论述题
1、世贸组织的宗旨职能。
答: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步地增加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按照持续发展的目的,最优运用世界资源,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需要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的份额,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称。世贸组织的职能:(1)负责多边贸易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促进世界贸易组织目标的实现,同时为诸边贸易协议的实施、管理和运作提供框架。(2)为各成员就多边贸易关系进行谈判和贸易部长会议提供场所,并提供实施谈判结果的框架。(3)通过争端解决机制,解决成员间可能产生的贸易争端。
2、WTO与GATT的不同之处。
答:(1)法律地位的不同;(2)管辖范围的不同;(3)成员义务的不同;(4)争端解决机制的不同。
3、WTO的运行机制。
答:世界贸易组织的运行机制包括,法律框架和组织结构,加入和退出机制,决策机制,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等。
4、WTO争端解决机制特点。
答:(1)鼓励成员通过双边协商解决贸易争端;(2)以保证世贸组织规则的有效实施为优先目标;(3)严格规定争端解决时限;(4)实行“反向协商一致”的决策原则;(5)禁止未经授权的单边报复;(6)允许交叉报复。
5、WTO的基本原则。
答: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具体是指非歧视贸易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条款;可预见的和不断扩大的市场准入程度,主要是对关税的规定;促进公平竞争,致力于建立开放、公平、无扭曲竞争的“自由贸易”环境和规则;鼓励发展与经济发展。
6、WTO争端解决机制原则。
答:(1)多变原则;(2)统一程序原则;(3)协商解决争端原则;(4)自愿调解与仲裁原则;(5)授权救济原则;(6)法定时限原则;(7)发展中国家程序特殊原则
7、非关税与关税的区别。
答:(1)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2)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能更有效地限制进口;(3)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8、为什么对倾销或补贴产品实施反倾销或反补贴措施。
答:倾销一般是指一国出口商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将产品出口到另一国市场的行为。产品倾销在国际贸易中由来已久,倾销行为一出现,就被一些国家认为是不同平的贸易做法,并通过立法采取反倾销措施予以抵制,以保护国内相关产业。补贴作为公共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各国广泛采用。但补贴措施如使用不当也会导致不公平竞争,对进口方或第三方的相关产业或其他合法利益造成损害,扭曲贸易和影响资源的合理配置。实施反补贴措施能有效约束和规范补贴的使用,防止补贴对竞争的扭曲;同时,规范反补贴的程序和标准,防止滥用房补贴措施,阻碍公平贸易。
9、WTO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条款。
答:(1)旨在增加发展中国家成员贸易机会的条款;(2)世贸组织各成员应当保障发展中国家成员利益的条款;(3)体现在承诺、行动以及政策工具使用方面的灵活性;(4)过渡期规定;(5)技术援助;(6)与最不发达国家成员有关的条款。
10、与贸易有关投资措施协议的缺陷。
答:(1)《TRIMs协议》不是完善的国际投资法典;(2)《TRIMs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投资领域国际立法的不
平衡性;(3)《TRIMs协议》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原有GATT规则的重申,未有重大突破;(4)《TRIMs协议》的调整范围过于狭隘;(5)《TRIMs协议》不但条文简单,而且不少条文含义模糊,解释弹性很大,表现出很强的不确定性;(6)《TRIMs协议》存在较多的“灰色区域”,有损其整体功效;(7)通知与透明度方面的不足。
11、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意义。
答:(1)促进世界多边贸易体制的完善;(2)促进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发展;(3)促进各国广泛的参与;(4)促进多边承诺效应的发挥;(5)促进服务贸易和相关货物贸易的发展。
12、农业协议产生的背景。
答:(1)农产品贸易作为一个特殊的领域,一直游离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规则的有效约束之外;(2)农业保护深深地植根于发达国家的农业政策之中;(3)发达国家利用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体制缺陷,一方面极力推行农业支持和进口限制政策,造成农产品生产过量和结构严重失衡;另一方面又为缓解库存压力,处理剩余产品;(4)19xx年“乌拉圭回合”启动时,农产品贸易问题被列为该轮谈判的中心议题之一;(5)参加方终于在19xx年12月15日达成了《农业协议》。
13、农业协议规定将非关税转化为关税以保证农产品市场准入机会的具体规定。
14、农业协议列入减让出口补贴措施的范围。
15、纺织品与服装协议产生的类型。
16、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的主要内容。
答:(1)适用的产品范围;(2)十年内分几段取消纺织品服装贸易限制(一体化进程);a:逐步取消受配额限制的产品;b:逐步放宽配额的限制;(3)过渡性保障措施;(4)反规避行为;(5)纺织品监督机构,
17、WTO面临的挑战。
答:(1)世贸组织未来面临的第一大挑战来自世贸组织本身管理和决策的内部制度;(2)世贸组织未来面临的第二个挑战来自民间社会;(3)世贸组织未来面临的第三个挑战来自发展中国家,即世贸组织是否能够提供更好的服务,以真正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4)当今世界贸易体制有一个引人注目的趋势,就是区域和双边自由贸易协定的泛滥。
18、多哈回合达成的工作纲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