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自私的基因》有感
自从老师推荐了《自私的基因》后,我就开始抱着基因是怎样的自私这样一个问题断断续续地读起了这本书。起初,我了解到这是一本很通俗易懂、没有多少术语并且附有很多有意思的例子的书。但刚开始读起来还是对作者的一些观点有点似懂非懂(可能是中文翻译造成的意思偏差)和虚无的感觉,然而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对于作者的一些思路也逐渐明朗起来。这本书给我们提供了另一条思路,让我们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下面就来谈一谈我的感受。
这本书的开始就说此书的前提是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讨论的只是事物是如何进化的,而不是讲人类应该怎样做才符合道德规范和准则。好吧,虽然我不太明白什么叫“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但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告诉我们所谓的“自私”只是行为意义上的,而非主观意义上的。之后作者提出了这样一个观点:我们只不过是基因制造出来的生存机器而已,世间的生物只不过是各种不同形式的生存机器,大家存在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帮助基因繁衍下去。我们的存在,完全是自然选择和不断淘汰的产物,我们活着就是为了保存和延续基因的存在。我们的饥饿、痛苦、快乐、满足感等……这些感受只是基因“设计”的“程序”,让我们在这些情绪的驱动下不断回避痛苦和追求享乐,以确保基因有更多的生存机会,这对于自以为是万物之灵的我们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
然后我又对基因有了重新的认识,它不再只是我之前所了解的那个单纯可复制的、具有双螺旋结构的生物大分子。它还是自然选择的基本生物单位,也就是自我利益的基本单位。成功的基因的一个突出特性是其无情的自私性。但不能把基因看作是自觉的、有目的的行为者。可是,盲目的自然选择经过数十亿年的积累使它们的行为好像带有目的性。这些基因所设计出来的个体通常也会具有自私性,这也是动物的本性所在。正如作者说:“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希望为了共同的利益,建立一个人与人之间慷慨大度,相互无私合作的社会,那你就不能指望从生物的本性获得什么助益。让我们设法通过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义灌输到人们头脑中去吧!因为我们生来是自私的。”然而我们也会看到,基因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会产生一种利他主义,但这只是为了更有效地达到其自私的目的。我觉得作者的观点不无道理,也许有的人会质疑,那么假设一个基因真的存在单纯的利他主义,可以为了其他基因的利益牺牲掉自己,最终只会导致这个基因在基因库中消失,也就不能称之为成功的基因,更谈不上继续繁殖,所以假设是不正确的。既然这样,那么我们生活的世界岂不是很黑暗?
转而一想,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我们又并不是纯粹的机器,而是理性动物,我们有着意识,会学习会探索,能够发现基因的存在,能够不断认识自我。从生物学角度来说,也许生命本身并没有什么意义,但我们的意识赋予生命以目的和意义。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这也就是作者在书中提到的“拟子”。 当我们离开这世界以后,能留下来的事有两种——拟子和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但是你对这个世界的文化有贡献,例如你有个好想法,写出一首旋律、发明一只火花塞,写出一首小诗,这些贡献可能会在你所有的基因都消失于浩大的基因库之后,还能存留很久。
用书中的话说:“我们是作为基因机器而被建造的,并且被文化陶冶成为拟子的基因,但我们具备足够的力量去反对我们的缔造者。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们,我们人类,能够反抗自私的复制基因的暴政。”也许这就回答了我在看书时开始时虚无的感觉,我们并不是被基因操控的,我们还有自己的灵魂和心灵,这才是生命真正的意义所在,而不是单纯的生殖繁衍!
第二篇:自私的基因
《自私的基因》——读后感 进化的故事令人绝望,人类从来只会以人的方式来理解这个世界。自古以来,世界或多或少被看成泛灵论的,是一个或多或少活着的有机体。其活着的标志就是,每一部分的运动、变化都是有目的的。中国古语“树高千丈,落叶归根”说的也是这个意思。再有,植物为什么会向上生长,它的种子里已经包含了这个目的因———长成一颗大树是一粒种子的内在目的。这一革命性的变化首先表现在物理科学领域,物体的运动不再有任何目的,因为运动并保持这种运动是任何物体的常态,除非有别的物体的干扰,这种常态不会被改变。因此,重物下落并非它“自己”愿意如此,而是受到了另一个物体(地球)的影响造成的。生命现象的那种自主性、自组织性、自协调性,一句话,内在性,与无机世界的那种纯粹的外在性,确实有着鲜明的不同。达尔文的进化论为在生命科学领域彻底消除目的论,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工作框架。一切生物,个体也好,物种也好,只要活着都面临生存压力,都处在生存竞争之中,自然选择的意思就是,适应环境者生,不适应环境者灭。由于并不存在一个绝对的适应标准,所以进化是没有方向的,进化是无止境的。自然选择的进化论,承认一切现存的都是合理的,因为若不然的话,它们就早已在自然选择中被淘汰掉了。它现在还没有被淘汰掉,说明它相比那些已被淘汰的具有更好的适应性。达尔文的进化论100多年后,又在新的科学水平上出了更新的版本,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就是一个饶有兴味、颇富挑战性的新版本。他提出进化的单元可能既不是物种,也不是群体,甚至也不是个体,而是基因,因为作为选择单元,不仅要求长寿,而且必须能够精确地复制自己。在他的基因中心论中,生命的个体反而成了基因主宰着的生存机器。基因是如何面对生存竞争的呢?作者在书中举出了大量的动物行为,生动地描述了基因如何通过博弈,不断建立更为完善的生存策略。博弈的前提是所有的竞争者都只为自己的利益考虑。道金斯非常内行的介绍了多种生存策略,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社会生物学的一个通俗讲座。比如,“如果你比对手小,就逃走;如果你比对手大,就进攻”。恃强凌弱,逢善者欺,逢恶者怕。这就是我们人类非常熟悉的一种生存策略,谁胆敢打破这一切,必定头破血流。再比如谈到说谎在生存策略中的位置时,道金斯告诉我们,一开始说谎者处于有利位置,于是自然选择的结果是它们的数目增加,等到说谎者的数目占了绝大多数,能够迫使说谎者摊牌的个体又变得有利,说谎者数目开始减少,最后,进化上的稳定策略是,面部表情不动声色。尽管道金斯一开始就声明,他并不提倡以进化论为基础的道德观。近代科学制造的这种人与世界的分裂,在今天由于更加精致化、合理化,而显得更难弥合。
五(2) 杨其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