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原列传(节选)》课本注释辨正
《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 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 王怒而疏屈平。”此处“夺”和“与”应如何解释?
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教科书(试验修订本·必修)《语文(第六册)》(人民教育出版
12“夺”强取。下文的?不社,20xx年10月第1版)P102《屈原列传(节选)》文下注释:○
与?是不给的意思。《教师教学用书》将“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翻译成:上官大夫看见了就想夺取,屈平不给。
这样处理有无依据?
旧注(三家注)未曾涉及,新注或避而不谈,或语焉不详。有几部译注之类的书实在绕不过去,有所述及,现摘要列举如下:
《二十四史全译》(许嘉璐主编,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20xx年1月第1版)之《史记全译》(分史主编安平秋)第二册P1081:上官大夫见到之后想要夺为己有,屈原不给他。 《史记注译》(王利器主编,三秦出版社,19xx年11月第1版)第三册P1931:上官大夫想夺为己有,屈原不肯给他。(贾辅民译)
《名家精译古文观止》(中华书局,19xx年2月第1版)P188:上官大夫见了就想夺过手去,屈原不给他……(谭优学译)
《古文观止译注(修订本)》(阴法鲁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xx年3月第1版)P287:上官大夫见了就想夺走,屈原不肯给他……
《文白对照全译史记》(吴兆基等译,黄山书社出版发行,19xx年10月第1版)第四册P2084:上官大夫看见了,便想夺取这份草稿占为己有,屈原不给他……
“夺”被讲成“强取”、“占为己有”, “与”被讲成“给”。译者大多是名家,自然知道,将“夺”讲成“强取”,未免有些失之简单:两个大官竟然孩子气十足地在“抢”东西!于是意译成动作性减弱、心理色彩较浓的“占为己有”,这样一来就“顺理成章”了:上官大夫是个妒贤嫉能的小人,楚怀王重用屈原,让屈原制定法令,他心里早就不是个滋味;现在屈原草稿拟好了,还没来得及审定,正好被他看到;于是心生歹念,妄想将屈原的劳动成果占为己有。屈原知道后坚决不给??这样处理,貌似有理,其实不然。
《史记会注考证》(泷川资言,文学古籍刊行社,19xx年7月北京第1版)P3839:〔考证〕陈子龙曰:?上官欲豫闻宪令,以与几事,非窃屈平之作以为己作也:王本命平,上官无繇窃之也。?
泷川资言(1865——1946),日本学者,松江人。致力于《史记》注释的集成工作,荟萃前人成果,爬梳整理,于20世纪30年代撰成《史记会注考证》,“在当前《史记》新集释性注本未出现之前,《考证》堪称是资料最丰富的《史记》注本”( 上海古籍出版社《史记会注考证附校补》出版说明)。
泷川资言借陈子龙语明确指出,上官大夫“非窃屈平之作以为己作”,并简要说明理由:“王本命平,上官无繇(由)窃之也”。
在正确理解“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这两句之前,我们有必要先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楚怀王让屈原制定法令之时,还是倾向于改革的。他对屈原的信任也非同一般:“入则与王图议国事,以出号令;出则接遇宾客,应对诸侯。?屈原实际上处于内阁总理兼外交大臣的地位,上官大夫岂敢从他手中“强取”草稿!再者,楚怀王是把制定法令的任务 1
交给屈原的,上官大夫将这尚未审定的草稿“占为己有”来跟屈原争宠,不怕楚怀王反而会责怪他“越俎代庖”吗?泷川资言引用陈子龙的话已经讲得够清楚的了!
笔者认为,将这两句中的“夺”、“与”分别解释为“强取”、“给”,纯属望文生义,是不可思议的说法。
那么,此处“夺”和“与”到底应作何解?
据《说文》“手持隹失之也”和段注“引申为凡失去物之称”可知,“夺”的本义是“失”。《孟子·梁惠王上》“百亩之田,勿夺其时”,《中华古汉语字典》(上海人民出版社,19xx年8月第1版)解释为“失去”;《 荀子·富国》:“无夺农时。”杨倞注:“夺,失也。”《论语·子罕》:“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句中“夺”字,《汉语大字典》(缩印本,19xx年12月第1版)解释为“改变,更改”;“夺志”,《辞海》(缩印本,19xx年版)解释为“强迫改变原来的志向或意愿”,“夺”有“改变”之意;杨伯峻《论语译注》将这两句翻译成:“一国军队,可以使它丧失主帅;一个男子汉,却不能强迫他放弃主张。”从中不难看出词义引申的轨迹:夺——失——使(之)失——改变。至于“与”释为“许”,当“同意、赞同”讲的例子随处可见。《论语·先进》“吾与点也”,杨伯峻《论语译注》解释为“许可,同意”,译成:“我同意曾点的主张呀!?
再来看《屈原列传》中的那两句,实际上是讲:楚怀王叫屈原制定国家法令,屈原起草后,草稿尚未审定;上官大夫看到之后,想让屈原放弃初衷,修改法令内容,屈原不同意他的意见。
由此可见,此处“夺”应释为“改变”,“与”应释为“同意”。
后记:㈠ 一点补充。写作此文后不久,翻看江苏教育出版社的《〈史记〉选读(选修)》(20xx年8月第2版),《屈原列传(节选)》还在,只是文下有关这两句的注释有所更新:P71②“夺”改变,更改;③“与”允许,同意。不再是什么“强取”、“给”了。苏教版的新注正可用作此文的一条补充论据吧。
㈡ 一点感想。文字训诂,竟被有些人视为“雕虫小技”,不屑一顾;经典名篇的译注中出现明显的错误,有人却熟视无睹,甚至人云亦云、以讹传讹、贻害无穷:岂非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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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屈原列传第一课时
高二语文导学案 主备:胡威 王东梅 审核:陈士胤
《屈原列传》导学案
第一课时(1——3段)
学习目标
1、掌握1到3段重点实词、虚词、特殊句式等文言知识。
2、了解屈原的生平事迹,学习屈原的爱国精神和志洁行廉、刚正不阿的高尚品德。
3、背诵第三段。
文学常识
屈原是两千多年前的一位伟大的诗人,同时是一位思想家、政治家。出生楚国贵族,知识渊博,有卓越的政治和外交才能。他曾得到楚怀王信任,担任地位相当高的“左徒”官职,参与国家政令的起草和外交等工作,但由于上官大夫的诽谤而被楚怀王疏远。屈原鉴于在秦国威胁下的楚国的危机,主张改良内政,联合齐国以求自存。但是,当权者靳(jìn)尚和怀王的宠姬郑袖受了秦国使者张仪的贿赂,阻止怀王接受屈原的正确意见,和齐国绝交了。怀王甚至被秦国诱去做了三年的俘虏,囚死在秦国。楚怀王死后,顷襄王即位,他比他的父亲还要糊涂,在令尹子兰和上官大夫的挑拨和诋毁下,屈原被流放在外二十多年。六十二岁时,他看到楚国的前途已经绝望,于公元前 285农历五月初五日,跳进湖南省汩罗江自杀了。屈原的一生是一个悲剧,他的政治生活虽然失败了,但作为伟大爱国主义者和伟大诗人却赢得了人民的同情和尊敬。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五日端午节,全中国各地划龙船, 吃粽子,就是用来纪念屈原的。屈原的诗作,是我们中华民族传统精神的写真。他同腐朽没落的贵族政治集团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他坚持自己的理想而宁死不屈的坚定意志,他出污泥而不染的高尚情操,他眷恋祖国,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的爱国主义思想,形成了他的诗作的基调。这便是屈原的作品传颂千古的原因之一。屈原的诗作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一座丰碑。它打破了以《诗经》为代表的四言诗的格调,吸收民间形式,创造了一种句法参差多变的新诗体“楚辞”,是诗歌形式的一次大解放。它继承和发展了《诗经》的比兴手法,开创了浪漫主义的创作道路。后代一切有成就的文学家,都从屈原和他的作品中吸取了营养。
《屈原列传》一文记叙、议论、抒情相结合,记载屈原的事迹和文学上的杰出才能,具体而深刻地表现了他忠贞不渝的爱国精神和志洁行廉、刚正不阿的品格,集中表现了屈原的高尚情操和斗争精神,流露了作者的郁郁不平之气和“悲其志”的叹惋。
写作背景
课文节选自《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司马迁大约因为屈原、贾谊都是文学家,又都怀才不遇,贾谊还作过《吊屈原赋》,所以就把他们合写一传。课文选的是屈原的传文部分(有删节)。秦朝以前,古书中都不记载屈原的生平事迹。《史记》中的这篇传记,是记载屈原生平事迹最早,最完整的文献。 1
高二语文导学案 主备:胡威 王东梅 审核:陈士胤
基础知识
1、字音
属( )草稿 惨怛( ) 帝喾( ) 靡不毕见( ) 濯( )淖( ) 蝉蜕( ) 滋垢( ) 浊秽( ) 泥( )而不滓( )者 2、通假字
(1)、离骚者,犹离忧也 (2)、人穷则反本 (3)、糜不毕见 (4)、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 (5)、 自疏濯淖污泥之中 3、词语释义
(1)、娴.于辞令( ) (2) 争宠而心害.其能( ) (3)、屈平属.草稿( ) (4)、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 ) (5)、平伐.其功( ) (6)、王怒而疏.屈平( ) (7)、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 ) (8) 可谓穷.矣( ) (9)、其文约.( ) (10)、其词微.( ) (11)、明.道德之广崇( ) (12)、治乱之条.贯( ) 4、词类活用
(1)、 屈平疾王听之不聪也( (2)、 谗谄之蔽明也( (3)、 邪曲之害公也( (4)、 蝉蜕于污秽( (5)、 方正之不容也( (6)、 明道德之广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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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高二语文导学案 主备:胡威 王东梅 审核:陈士胤
5、 文言句式
(1)、 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
(2)、 方正之不容也
(3)、 明于治乱,娴于辞令
(4)、 离骚者,犹离忧也
(5)、 信而见疑,忠而被谤
(6)、 其行廉,故死而不容
(7)、 明道德之广崇 6、 翻译句子
(1)、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
(2)、其称文小而其指极大,举类迩而见义远。
(3)、博闻强志,明于治乱,娴于辞令。
二、文本理解
1、课文第一段重点介绍了屈原哪几个方面的才能?并联系全文分析作者为什么把屈原得志时的情况写的如此简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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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语文导学案 主备:胡威 王东梅 审核:陈士胤
2、研读第三自然段,指出屈原作《离骚》的原因,并分析作者是从哪几个方面介绍《离骚》的?
拓展阅读
楚 辞
《楚辞》是我国古代一部重要的诗歌作品集,它得名于公元前四世纪的战国时代在我国南方楚地形成的一种叫做“辞”的新诗体。这种诗体经屈原发扬光大,其后的宋玉等汉代作家继续从事楚辞的创作。
楚辞在汉代又被称作“赋”,如司马迁在《史记》中称:屈原“乃作《怀沙》之赋”;实际上,楚辞作为一种产生于楚地的独立诗体,是不应与汉赋混淆的。汉赋是适应汉代宫廷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半诗半文或称带韵散文的作品,赋一般用主客问答为叙事的形式,它不是抒情,而是铺陈辞藻,咏物说理。楚辞则不同,它虽然也富于文采,描写细致,含有叙事成分,但它以抒发个人感情为主,是一种诗歌。
在楚辞之前的《诗经》,诗句以四字句为主,篇章比较短,风格朴素;楚辞则篇章宏阔,气势汪洋恣肆,诗的结构、篇幅都扩大了,句式参差错落,富于变化,而感情奔放、想象力丰富、文采华美、风格绚烂,都与诗经作品截然不同。一般来说,诗经产生于北方,代表了当时的中原文化,而楚辞则是南方楚地的乡土文学,楚辞中的大部分作品是屈原吸收民间文学并加以创造性提高的结果。
《楚辞》的编纂始于西汉,汉成帝河平三年,文学家刘向领校中秘书衔,负责整理屈、宋作品,编定《楚辞》。
《楚辞》一书中选编了屈原的《离骚》、《九歌》、《天问》、《九章》、《远游》、《卜居》、《渔父》等名篇,并加以详细的注释,即使现代读者对当时的语言习惯、社会背景等都比较陌生,也能比较好地理解楚辞作品,从中领略楚辞的精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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