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时间:2024.4.13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开始就给了我一个惊喜,“无限的轮回”这正是我最近所在看的《上帝与新物理学》中所经常提到的,虽然两者写作的目的完全不同,但是这样的一个假设,却是都同样引人入胜,引人深思的,昆德拉(以下都将这样称呼)将这样一个假设运用到历史的唯一性上,将不可重复的时间尽行无休止的循环,从而将原本宏伟壮阔的大时代,大英雄所演绎的历史剧目变成了一幕幕可笑的蹩脚话剧,将那些原本血腥无比,不堪入目的黑色岁月,重播成了令人麻木模仿的脑白金广告。从而将人性的善忘和对自身无关事物的漠然,对历史、对恶、对生命之轻的错误理解,阐述的清晰无比,甚至可以说是进行了厌恶式的倾吐。人们对自己对历史太容易做出“正确”的选择,对于轻和重,虽然从哲学上这永远都是一道相当晦涩难懂而且辩证互通的难题,太多的伟大哲学家都耗死在了这一道坎上,但是对于从不关心哲学同时却又能熟练运用物理生活常识的我们,却是真的能将这个轻与重的问题,变得就像是回答太阳是冷还是热一样简单。所以,很遗憾,我们的确对得起这样的厌恶。

托马斯是因为六次偶然才遇到特蕾莎的,然而我觉得特蕾莎遇到托马斯却不是偶然的,特蕾莎是迟早会遇到一个这样的托马斯的,尽管可能那个托马斯不叫托马斯,然而托马斯遇到特蕾莎却真的是偶然的。托马斯不是一个会爱人的人(从他遇到特蕾莎之前)我至今还不是很明白,为什么托马斯会爱上特蕾莎,托马斯是一个滥情的人,但是他不是一个滥爱的,这两者是明显有区别的。难道是因为特蕾莎的软弱,因为她的善妒,因为她不掩饰的痛苦,还是因为她那一次生病,托马斯总是将她比作是“一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顺水漂来的孩子”难道是同情吗?作者倒是给出了一个很通俗的解释“比喻是一种危险的东西。人是不能和比喻闹着玩的。一个简单的比喻,便可从中产生爱情。”这句话很耳熟,我也经常会在各种小说里看到“当一个女人对一个男的产生好奇的时候,那就说明这个女人已经危险了”,“好奇害死猫”果然是到哪里都通用。

特蕾莎

我觉得我还是先讲一下特蕾莎好了,因为这个女人对托马斯很重要,似乎有些时候比他自己都要重要,对于托马斯这样的人,的确是很神奇。

然而讲到特蕾莎就又不得不讲到特蕾莎的母亲,因为从某种意义上,特蕾莎就是她母亲的延续,这真的是很复杂的问题。特蕾莎的母亲一生可以说是以个悲剧,然而更悲剧的是她把自己的悲剧加注到了特蕾莎身上,特蕾莎厌恶在家里在母亲的世界里生活,所以她才会盼望着叛离这样的生活,所以她才会如此果断,如此轻易的就去找托马斯了,当然这也是因为托马斯的不同,就像她手里一直拿着书一样,她在托马斯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所向往的世界的大门在向她敞开,在呼唤她的前往。她这才如此义无反顾的离开了自己的小镇,所以说,她遇到托马斯并非是偶然,这是必然的,因为对于她这样有所期盼的人,任何将来未知的事件都是命中有所预谋的。特蕾莎是如此的想要寻找自己的生活,她在镜中寻找自我,似乎每一次发现的不同都将是一种对她母亲抗争的胜利,对于世界的胜利宣告“如同船员们冲出底舱,奔上甲板,向着田中挥臂高歌”她正是在托马斯的身上寻到了自己的世界,然后将一身之重全部加之于托马斯的命运之上。幸运的是,托马斯是爱她的,并且最终和她一起死于车祸。

特蕾莎一生中所反映的人性,可以看做是软弱、善妒、追求自我价值(这点我觉得和后面要说的萨比娜很像)同时又是在不断的进行自我矛盾,软弱似乎是不能避免的,因为她一直都是托马斯的庇护下,她的生活,她的爱情,还有她的梦境,她时常做梦而且一般都是噩梦,除了后来他们一起搬到了乡下和卡列宁一起,最后她梦到卡列宁生下了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我觉得这里是整本书中写的最最温馨的一段,梦即是欲望,由此可见,

特蕾莎的确是痛苦。善妒是出于她的爱,爱总是自私的不是么,正是由于这样的软弱这样的善妒,并且两者叠加同时表现出来的痛苦让托马斯感到了无以复加的生命之重,他同情她,将她看作了是自己唯一的真爱。或许,这里还可以谈到的是托马斯内心中所产生的“同情”。我有看过亚当·斯密的《道德情操论》这书中间有多的篇幅讲述了“同情”这种感觉、这种情绪,很大程度上我是赞同亚当·斯密的,毕竟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们似乎永远也不可能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些正在遭受痛苦的人身上所承载的感受的,因为毕竟那不是我。所以,同情的最高境界我不是很赞同,那就是“感同身受”这四个字,要是我能感受世人的悲伤,那我一定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最悲伤的人。但是,要是说到爱情,我想还是可以有点意外的阐述的,所爱之人的痛虽不是亲自加之于我的肉体,但是那种心灵上的同感确实能反馈到灵魂的住所并且直接体现在我的五感之上,即是产生于源头,又是反馈于源头,真的是让人痛到难以附加的。从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实践出真知,对于未知的事物,如果不能确认,那就也不要去否认。好吧,现在我们又回到正题上,特蕾莎的一生也在追求自我价值并进行自我矛盾。我认为,这才是她一生中最最悲剧或者是伟大的价值所在。她既希望能够给托马斯以帮助,体现自己的价值,但是却又往往由于自己的软弱,一次次的将托马斯拖入爱的泥沼,但是我们却不能说特蕾莎是自私的是恶的,因为这就是人性的本能,她渴望生的价值,体会着轻与重的交替,世事并不会如心所愿,但是既然活着却又是一种价值,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于他人。

书里有这么一段,那是托马斯让她到一座山上去,那里正在进行着自愿的判决,看到特蕾莎的那一段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要流泪了,生命竟是如此的脆弱。

“她觉得自己再也没有了勇气。她对自己的软弱感到绝望,但她实在控制不了。她说:‘不!这不是我的意愿。’

持枪者立刻垂下了枪口,很平静的说:‘如果这不是您的意愿,我就不能这么做。我没有这个权利。”

萨比娜

既然讲了特蕾莎,那我们就不能忘记托马斯的另外一个女人,萨比娜,同样是托马斯的情人,但是,她却是和特蕾莎相差的太多,我想这也应该是托马斯功劳,他总是在寻找不同的女人,在她们身上发现人最本质的差异,经过他不懈的努力,这才使得我们能够见识到如此丰富的人性吧。

萨比娜是一个画家,应该算是艺术家吧,或许我又可以说真正的艺术家都是有些与众不同的,书中有提到“对萨比娜来说,活着意味着观看。视觉受双中边界所限:让人什么也看不见的强光与完全彻底的黑暗。她对任何极端主义的憎恶,或许产生于此。极端标志着生命的终极之界,极端主义的基情,不论是政治上的们还是艺术上的,都是一种改改头换面的对死的渴望。”但是,正是在这里我看到了萨比娜本身的极端,人性是矛盾的。萨比娜总是在叛离,这点她做的比特蕾莎可是要彻底的多,她不仅是叛离她的情人,她还要叛离这块土地,叛离这个世界,她认为叛离才是美,她不想被束缚,不想被埋葬在石板之下,所以她一直都在前行。萨比娜给托马斯写的信中有那么提到一段“我想在我的画室里和你做爱,就像是在剧院的舞台上。周围尽是观众,他们无权靠近我们。但他们的目光却无法离开我们??”这就是最好她最强烈的宣告。后来文中又提到爱她的弗兰茨,弗兰茨为了要和她在一起更是背叛了自己的妻子,那个他曾经发誓要忠于一生的人。但是萨比娜却是认为她不应该停留在这里,让她变成弗兰茨的属品,这让她感到自己将要的一切将要被展示在众人眼前一样,这是她所不能容忍的,也是她所惧怕的,所以她不安,她又一次的叛离了。于不同之中显出才是真正的不同,那么叛离世界就是这其中的最美的一种,因为和

整个世界不容,那么必然是这世界中最最耀眼的焦点,犹如黑夜中灯火,犹如上帝周身的华光。我想,人是需要这样的精神的,疯狂有时也是一种动力,即使是这样的代价将会很沉重,但是对于要叛离世界的人来说,这样的沉重又和鹅毛的轻盈又有什么区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重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这本身也不是矛盾的,沉重的是脚下踏过的大地,轻盈的是自己的肉体,就如同肩上的重担,还有欢愉的内心,这可以是不同的角度,也可以是一种极端的转换。

弗兰茨

其实,有些地方我还是蛮喜欢弗兰茨的,这是一个很大众的人,是这本书里面最现实的一个人了,所以说,这也是一个媚俗的人。一开始我对作者用这个词很是不解,但是自己想了很久以后,也没能想出一个更为恰当的能够描绘这样的情景的词语之后,我就理解了。媚俗,就是对世界对这个社会对人类自身有一个统一的认知以及肯定,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需要交流,需要精神上的沟通,需要得到肯定,尤其是自身的价值,这是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就存在的本性的需求,不可磨灭,除非他们要叛离这个社会。弗兰茨就是典型的一个媚俗的人,因为他需要上述的一切,这些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就可以从他从事的工作,还有他的妻子身上得出结论。

但是,我这里所说的媚俗却不是对他的否定或者是鄙夷,正相反他应该是被赞美的,我认为社会正是由这些媚俗的人所创造的,要是我们的社会中没有这样媚俗的人,那我们看到的社会是怎么样的,我想这将会是《十日谈》里故事开篇的一样的场景吧,社会的秩序正在崩塌,人们时刻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当每天都能在行走的街道上看到数不清的死人的时候,还有什么能够保持住自己精神不受侵害,有人尽情的放纵自己,毫无顾忌,闯入他人家中肆意胡为,女人放下了矜持,男人卸下了绅士,到处都是欲望的淫笑,酗酒抽烟糜烂的烟气充斥夹杂着死亡的呼吸,还有人却是独立于世外,他们不勘忍受这样的世界,崩塌的社会同样是他们的信仰与遵守崩坏。所以,他们选择在乡下偏远的地方,清修祷告,期盼终老一生。人性的本能,一旦没有了约束,将是多么的丑恶,我是难以去想像的。

社会是需要媚俗的,媚俗更多的时候就像是一道人类自己加之于本身的枷锁,他让我们知道我们的肩上还是承载着负担的,我们的前行的道路并不是畅通无阻的,媚俗教会我们要懂得文明礼貌,教会我们要遵守道德规则,媚俗教会我们要人一样的活着,所以,可以说媚俗就是维持着这个社会秩序的守护者。我们离开不了他,虽然,他就是我们所创生的。

然而,就要这样说弗兰茨,似乎还是不够的,因为他遇到了萨比娜。为了萨比娜,他开始了自己的媚俗之路,这媚俗又不同于世人的媚俗,这媚俗似乎只是为了萨比娜,只是为了他自己,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所要走的道路,他岁生活于这个媚俗的世界,但是,这媚俗却是可以有自己的定义,无意到最后,我相信他是找到属于自己的定义,他离开了自己的妻子,选择了和那个女大学生在一起,最后还和那些媚俗的人一同前往了柬埔寨,并且将他的生命也终结在那里,但是,正像他的墓志铭上所刻写的那样“迷途漫漫,终有一归” 这就是我所看到的弗兰茨。

托马斯

好吧,我想现在我终于可以定下心来写写本书中,貌似是主人公的托马斯了,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我觉得这本书中提到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说是一个主要人物,每个人都拥有不一样的特点,这是一个世界一个社会,社会又是有集体所组成的,而集体又是有个

人所组成的,好吧,人体又是器官组成的这里我们就不分析下去了。所以说,世界即是个人所组成的,请允许我稍稍的偷换一下概念,这里我们不从整体论来看,而是用还原论来了解。每个人的存在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不论是在生物学上还是从神学从哲学上,都是毋庸置疑的,这就像是我们所称呼为太阳的东西,他就只有那么一个。所以说,没有哪一个人是这个世界这个社会的中心,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也就是因为他是独一无二的,所以没有谁会成为这个世界的中心。每个人都可以看做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每个人都是一个自我运转的宇宙,谁都不能否定他存在的意义,就像是我们不能否定宇宙的存在,要是我们有一天否定了宇宙,这样不就同时等于否定了自己的存在嘛,况且谁也不知道别人内心的世界是怎么样的。或许,一个人从来到然后离开,我们一直所能看到的也只是他的表面,内心的东西,他不说,谁又能知道。貌似,我这样讲又片面了,形而上了,但是,也仅仅是我自己的观点罢了。(对了,这段东西跟托马斯木有半点关系~)

其实我一直都不大懂托马斯,在我看来,托马斯就像是个上帝派到人间的使者,他要替上帝了解世人的不同个性所在,看看人到底有何才能统领他所创造的世界,想来,即使是上帝造就了我们,但是他一旦给我们的生命添加了灵魂的动力之后,便是也不能再掌控我们自身的意志了。托马斯是个外科大夫,他做外科手术的时候有一种强烈而又短暂的亵渎神灵的感觉,正式这个吸引着他,并且使他把这个职业更看做是命运的使然,是非如此不可的,就像是后来他为了特蕾莎放弃这项使命一样非如此不可,然后从这里我才真正知道他是怎么爱着特蕾莎的,再怎么放荡滥情的人也需要一份真正的爱情,他和特蕾莎的爱情就开始于特蕾莎以某句话印在他诗化记忆中的那一刻。

托马斯是一个相信命运的人,要不然他就不会爱上特蕾莎,大可将她和他二十多年里有染的两百多个情人一样,就像是特蕾莎经常梦的一样,他高高的站在苍穹顶上悬挂着的篮子里,吼叫着,逼她们唱歌,下跪,一旦谁做错了动作,他就会朝她开枪,把她打到。他却是认为爱特蕾莎是非如此不可的,她是被别人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流送到他的身边的。他能够感受到特蕾莎心中的痛苦,并且将这样的痛苦加之到自己的身上,这就是真爱的感受了吧,

虽然托马斯的爱情观念跟特蕾莎的是不同的,甚至他还想要将这样的爱情观灌输给以肉体的忠诚为底线的特蕾莎,甚至可以说他的这个想法从某种意义上成功了,他不想特蕾莎因为他在外面有女人,因为总是能在他的头上闻到别的女人下体的闻到而感到痛苦,也不想因为特蕾莎的痛苦而感到痛苦,他让特蕾莎去山顶寻找过活着的意义,他成功的让特蕾莎和那个貌似是秘密警察的工程师上了床,似乎这样就可以减轻自己的罪过一般,这又是人性的哪一种,我说不好,所以引用了书中的一段话希望能够更清晰地展示人性在某些方面的恶,这是托马斯写的文章发表以后警察希望他写出声明收回文章之后同事们的表现 “托马斯明白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所有人都对他微笑,所有人都希望他写反悔的声明,而他一旦写了,就会让所有人都乐意!第一种人高兴,是因为一旦懦弱成风,他们曾经有过的行为便再也普通不过,因此也就给他们挽回了名誉。第二种人则把自己的荣耀看作一种特权绝不愿意放弃。为此,他们对懦弱者心存一份喜爱,要是没有这些懦弱者,他们的勇敢将会立即变成一种徒劳之举,谁也不欣赏。”

当然,我们不能否认是托马斯是一个正义的人并且他还是会向命运抗争的,哦,这里并不是说他就不相信命运了,这只是他信仰的另一种形态罢了,就像是我们吃的饭一样,今天是白米饭,明天是蛋炒饭,其实他们都还是饭,好吧,请原谅我用这样简答粗陋的比喻,我只是想更好的解释清楚罢了。我们知道的是,托马斯他后来并没有写那份声明,所以他丢了外科大夫的工作虽然他是一个很有本事很有前途的大夫。后来,他还拒绝在请愿书上签字,即使那是他的儿子请他出面的,虽然他对他的儿子没有什么感觉,要非说有,那也是因为他觉得看到另外一个自己而感到有趣。我想这两次的拒绝即是他对命运的抗争,

也是他对于社会的抗争,也有对于自身信仰的坚持,还有的就是他对于特蕾莎的爱了。 然后让我们再回到托马斯他神的使命的上去,当然这是我的比喻,并不是真的神之使者,要是真的那么托马斯定然不会这么辛苦的在抗争着特蕾莎一同带给他的命运了。托马斯沉迷于发掘那些真正的不同于世人的个性,称之为“我”,书中有提到“‘我’的独特性恰恰隐藏在人类无法想象的那一部分。我们能够想象的,仅仅是众人身上一致、相同之处。个别的‘我’,区别于普遍,因此预先猜不出,估不了,需要在他身上揭示它,发掘它,征服它。” 托马斯就是这样在不断的寻找,不断的追逐,他认为只有在性上,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才是真的珍贵的世界的本质,不像是模子中刻画出来的人群,他更是享受去征服世界这样一个过程,这不就像是发掘一个上帝埋藏在人间的宝藏么。

托马斯是在寻找人活在这个世上的意义,他在寻找存在的证明,证明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世界也是丰富多彩的,然而这个“存在”这样的命题实在是太过宽广,足够我们用一生去徜徉,用尽所有的情感去填埋,所以他的儿子最后便在他的墓志铭上留下了这么一句“他要尘世间的上帝之国”

卡列宁

最后,不得不提的就是它了,这个最后留下墓志铭是“卡列宁安息于此。它曾产下两个羊角面包和一只蜜蜂”的家伙还有什么比它更幸福的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作者会把这样充满温馨画面的一章留在最后。我也不关心了,虽然这一章里也讲述了很多的故事,但是我也不愿再提,这样不是很好,卡列宁安详的死去了,去了一个所有电影电视里每当有人将会离世的时候,旁边的亲人都会说的一句“那是一个没有苦难,没有疾病,没有痛苦,充满希望,到处都是欢乐的国度”这样不是很好。

这样的结局,这样美好的结局不就应该是生命所应该拥有的么,让我们暂且都不去提所有使人迷惑,困顿,苦难的话题,不管是上帝创生的我们,还是宇宙孕育的我们,生命既然存在,生命既然盛开了多彩的花朵,那就应该是美好的。


第二篇:舞动人性的双翼——《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舞动人性的双翼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舞动人性的双翼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舞动人性的双翼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

“最沉重的负担压迫着我们,让我们屈服于它,把我们压倒在地。但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便越贴近大地,他就变得越真实。相反,当负担完全缺失,人就会变得比空气还轻,就会飘起来,就会远离大地和大地上的生命,人也就只是一个半真的存在,那么他的生命就会变得没有任何意义。”米兰?昆德拉对生命的终极意义曾经表示出了这段怀疑,那么我们到底该选择什么呢?是重?还是轻?

生命中有太多事,看似轻如鸿毛,实则却让人难以承受。米兰·昆德拉说过,生长于一个小国在他看来实在是一种优势,因为身处小国,要么做一个可怜的、眼光狭窄的人,要么成为一个广闻博识的世界性的人。昆德拉就是一个世界性的人,他说:“如果一个作家写的东西只能令该国的人了解,则他不但对不起世界上所有的人,更对不起他的同胞,因为他的同胞读了他的作品,只能变得目光短浅。”《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以医生托马斯(因为婚姻失败,既渴望女人又畏惧女人,而发展出一套外遇守则来应付他众多的情妇得可叹外科医生)、摄影爱好者特丽莎(托马斯真心爱的人)、画家萨宾娜(托马斯曾经的情妇之一,她一生不断选择背叛,选择让自己的人生没有责任而轻盈的生活。她讨厌忠诚与任何讨好大众的媚俗行为,但是这样的背叛让她感到自己人生存在于虚无当中)、大学教师弗兰茨(弗兰兹是被萨宾娜背叛的情夫之一,他因为她而放弃自己坚持的婚姻与忠诚,但

是由于萨宾娜的背弃,让弗兰兹发现自己过去对于婚姻的执着是可笑

的,纯属多余的假想,他的妻子只是自己对于母亲理想的投射。 离婚后,自由自立的单身生活为他生命带来新的契机,并且了解萨宾娜只是他对革命与冒险生活的追随。后来他与他的学生相恋,在实际参与一场虚伪游行活动后,意识到自己真正的幸福是留在他的学生旁边。一场突然抢劫中,弗兰兹因为想展现自己的勇气而蛮力抵抗,却遭到重击,在妻子的陪伴下,无言的死于病榻上。)等人的生活为线索,通过他们之间的感情纠葛,展现苏军入侵后,捷克各阶层人民的生活和情绪,富于哲理地探讨了人类天性中的“媚俗”本质,从而具备了从一个民族走向全人类的深广内涵。

在米兰·昆德拉看来,人生是一种痛苦,这种痛苦来自于我们对生活目标的错误选择,对生命价值的错误判断,世人都在为自己的目的而孜孜追求,殊不知,目标本身就是一种空虚。生命因“追求”而变得庸俗,人类成了被“追求”所役使的奴隶,在“追求”的名义下,我们不论是放浪形骸,还是循规蹈矩,最终只是无休止地重复前人。因此,人类的历史最终将只剩下两个字———“媚俗”。昆德拉认为,媚俗是以做作的态度取悦大众的行为,这种行为侵蚀人类最初美好的心灵,是一种文明病。他甚至指出艺术中的现代主义在眼下几乎也变成了一种新的时髦,新的Kitsch,失掉了最开始那种解放个性的初衷。媚俗不仅是我们的敌人也是我们自己。

可是如果媚俗不可避免,那么所有'沉重而艰难的决心'不都是轻若鸿毛吗?这又是一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

所以也许我们无可选择又必须选择,我们反对媚俗又时时刻刻都在媚俗着。正如小说中,

他们靠在了一起,就像一对还没有亲吻过的情侣。 “一切都好吗?”他问。 “是的。” “你去过报社了?” “我打了电话。” “怎么样?” “没什么。我在等着。” “等什么?” 她没有回答。她不能对他说,她一直在等他。

其实生命本身就是这样,无论你是否想选择什么,但是你都必须承受生命中那些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那么人生也许就会像托马斯和特里莎那样,即使让彼此都觉得折磨与悲凉,但彼此都是快乐的,都能让彼此感觉到,也许那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正是自己生命中最甜美的负担,最幸福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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