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

时间:2024.4.8

百年孤独

“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

——题记

我始终都记得这样一段短小却深刻的句子,在小说的开篇带着我们走入一个魔幻现实主义世界的未来、过去和现在的三个时间层面,庞杂纷扰,眼花缭乱。

“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创建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这是19xx年诺贝尔文学奖给《百年孤独》的颁奖词。《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通过革命军总司令奥雷里亚诺·布恩地亚上校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述了整个家族百年的兴衰、荣辱、爱恨、福祸和文化与人性中根深蒂固的孤独。当第七代继承人被蚂蚁吃掉时,他的父亲终于破译出了吉普赛人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的题词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将被蚂蚁吃掉。”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儿马孔多镇刮走,从此这个村镇就永远地消失了。

像七代人循环往复使用同一个名字一样,循环出现的情节与叙述,整个马孔多被严密的包裹成一个环形废墟。然而,每个人的内心都是孤独的,没有一刻感受过家庭的温暖,这个家族实际上是分散的,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独特的办法抵抗孤独,参加革命,反复做手工活,沉迷情欲,读书翻译??却始终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逃不过家庭分崩离析的命运。这个家只是一个家,一个房子,一个载体,而不是一个给人以心灵安慰和温暖的港湾。除了贯穿全文的灵魂人物乌尔苏拉,所有的人都不懂得爱与被爱,他们的所作所为只是为了填满自己的空虚和私欲,以致终身活在执拗与孤独中。

这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交错的生活之中,就是一部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那血淋淋的现实和荒诞不经的传说,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这之中始终浸淫着的孤独感,是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又是拉美大陆独特的生命力和生存状态的认知和渴望走出孤独的倔强。这不仅仅是叙述一个家族,更是对一个民族的自我反省。

作家是在用一颗悲怆的心灵,去寻找拉美迷失的温暖的精神家园。

如同我们现在,在高楼林立,速度多元的时代,我们失去了方向,陷入了百年孤独。越发感觉到一种冷漠在蔓延,侵蚀着我们脆弱而敏感的心,爱与美好,成了奢侈的字眼。

然而真正的孤独,不是寂寞、无助等浅显的意义,是停留在人内心的冷淡。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孤独,无论是我们出生、成长、相爱还是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犹如影子一样存在,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孤独的存在,提醒我们珍惜眼前,督促我们体验人生,让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 抬头仰望星空吧,去审视自己,去认知社会,去拥抱他人,向阳而生吧!

追风筝的人

最近读了美国作家卡勒德·胡塞尼的第一本小说《追风筝的人》,这是一个关于爱、恐惧、愧疚、赎罪的故事。

美丽的故事都是悲伤的,这部小说以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阿富汗和之后的美国为社会背景,讲述了一段没有前景的友谊,一个令人心碎的故事,小说的高潮如此残忍又如此美丽,但就像《休斯顿纪事报》在评论此书所说的那样:“此书是一部睿智并发人深思的小说:赎罪并不必然等同于幸福。”

风筝,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成的玩具,却始终交织着亲情、友情、爱情。在主人公阿米尔的眼里,这也曾一度能弥合父亲与自己的鸿沟,但也因为自己的懦弱,他背叛了那个追风筝的人,那个兔唇的人,那个说出的第一个字是自己名字的人,那个竟然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的人——哈桑。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哈桑纯洁善良的写照,是哈桑挺身而出的见证,是哈桑忠志不渝的承诺。这一句话,看似简单却又十分沉重的言语,让阿米尔对自己的懦弱和背叛再也承受不住,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必须有一个要离开。当哈桑承认那个本不该承认的错误,他和父亲早已明白,是该离开的时候了。也许会有些痛苦,但生活会继续。两人相离,走向了各自的人生轨道。二十年后,哈桑在塔利班统治之下死去,而已经事业有成的阿米尔在得知父亲的罪行和惊人的秘密——哈桑和自己是兄弟后,他带着自己和父亲的罪行赎罪般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哈桑的儿子,他也完成了一个男人的成长。对于阿米尔的父亲,当罪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而阿米尔,也第一次像个男子汉一样,在满目疮痍和塔利班残酷的统治现实中,找寻回自己二十年前未能拥有的勇气。

在这本感人至深的小说里面,风筝是象征性的,它既可以是亲情、友情、爱情,也可以是正直、善良、诚实。对阿米尔来说,风筝隐喻他人格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只有追到了,他才能成为健全的人,成为他自己期许的阿米尔。“一个不能保护自己的男孩,长大之后什么东西都保护不了”,这是父亲在阿米尔儿童时代无奈的评价。而成年的阿米尔,一直在对哈桑背叛的阴霾下生活着,他背负着罪恶感,最终,他带着救赎踏上了那条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对哈桑来说,风筝代表着忠诚、忠心、毫无回报的付出。他知道阿米尔少爷看到了小巷里面的一切,知道他在那,袖手旁观。哈桑明知阿米尔背叛了自己,然而那次手表风波中还是再次救了他,这个自己尽心尽力去服侍的人,这个自己认为和他是朋友的人,这个自己终被他所背叛的人。难怪阿米尔时至今日也不能够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因为他知道:哈桑就是这样,他真是纯洁的该死,跟他在一起,你永远觉得自己是个骗子。可无论怎样,哈桑,还是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

对我来说,读过《追风筝的人》后,我感悟到了一些东西。勇气也许不能够所向披靡,胆怯却根本无济于事。做人应该要有担当,要勇往直前,永不放弃。就算是在荆棘中,也要奋不顾身的绽放。不要相信宿命,去追寻自己想要的,不要绝望,不要轻易说放弃。一切事情都由自己掌握,其实做一件事,觉得你做到或者做不到,仅在一念之间。有些东西,不是准备好了一切再等你去做的,而是要学会自己去争取,自己去努力。做一个追风筝的人,拥有自己的理想和信仰,无论它渺小或是伟大,也无论它是简单或是困难,不试一试,又怎么会知道呢。其实呢,除了你以外,一切都是未知数。所以说,要相信,追梦者,总会有美梦之时。追风筝的人,为了自己的梦,全力以赴的去追吧!

美好的事物往往是个令人心痛的梦,却也往往是个不愿醒来的梦。加州美梦和喀布尔梦魇,抉择、证明、救赎,是轮回还是重新开始,我想,对于阿米尔来讲,他做了最正确的选择。再次成为好人的路,虽然布满荆棘,是血和泪的交织,但他会勇敢的面对,这一次,不再逃避。在路途中奔跑,我追。风拂过脸庞,挂一个像潘杰希尔峡谷那样大大的微笑在唇上,我追。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勇敢地追。

最难战胜的就是自我,如果超越了自我的束缚,克服人类最懦弱的本性,那么自卑也坚强。 ——题记

在上大一的时候,我第一次读了《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从那时起,我开始喜欢上了这个英年早逝的作家路遥先生,后来我读了他的《烦恼人生》等作品。路遥的小说多是农村题材,但又不局限于农村生活的描写和城市“交叉地带”发生的人和事。特别是着重表现年轻人的生活,通过他们反映出新生活中一代年轻人的价值观。

这其中我最喜欢他的《平凡的世界》。每每有时间我都要重新去读,感想好多,可真要写读后感,却又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样去落笔。很害怕自己的拙劣的文字解读损害了路遥先生的本意。劳动者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平凡的世界》就白纸黑字的告诉了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有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这是一部用生命来写成的书。在亘古的大地与苍凉的宇宙间,有一种平凡的声音,荡气回肠。 首先,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 座村落中的一座。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就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在自卑中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有人说:“人生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那么人性里的自卑并不可怕,为理想而拼搏的路上,有这样的自卑陪伴,我们并不会失落,只要正确的面对它,转为坚强的动力,那么,自卑中的所得都是胜利和拥有的感觉,自卑里的坚强都是催人奋进的凯歌,战胜自我,自卑也坚强!就如萨迦格言所说的“火把虽然下垂,火舌却一直向上燃烧”一样哪怕在平凡的人也应为其所生活的世界奋斗。

《飞扬与落寞:徐志摩的前世今生》读后感1000字

人的一生是梦的旅途,伴侣有一个足矣。然而,读一本书似人的一生,又不然。因为人的欲望是无穷的,我总想霸占每一本好书。一次书荒,我找不到了方向,失落间,看见了这本书,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令我折服。我本就喜欢诗歌,诗歌中的文字唯美,需要思考,也不一定能探知作者的心理。而徐志摩的《再别康桥》可谓是佳作,就让我领略一下他的一生吧。 徐志摩自小过着舒适优裕的公子哥的生活,他的第一个妻子叫张幼仪,是个比较平凡的女人,他们之间几乎无情感而言。要说爱就只有张幼仪自己吧,她从嫁给徐志摩后,尽心尽力为了这个家。可是在她在生产时,徐志摩去不闻不问。难能可贵的是她没有丝毫怨言,台湾版的《徐志摩全集》也是在她的策划下编纂的,为的是让后人知道徐志摩的著作。她就是这样一个可怜的人。

也就是张幼仪在临产期间,徐志摩认识了才女林徽因,徐志摩与她交往甚密,并有谈论婚嫁之意。所以不想再维持这没有爱和自由的婚姻,就与张幼仪离了婚。在英国剑桥的时候,他疯狂地迷恋着这位美丽且才华横溢的女子,他为林微因写了许多诗。但是他们的理智终使他们分开。《偶然》就是一首他们分离时写的,其中写道:“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多年以后,林徽因也曾对自己的儿女说:“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后来,徐志摩与陆小曼相恋。徐志摩的《这是一个懦怯的世界》就是写向往与陆小曼自由恋爱。陆小曼出身名门,又是家里唯一的孩子,因而养成小姐脾气。所以徐志摩只能不停奔波,为了使妻子心喜,就一味迁就她。陆小曼对家庭观念的淡漠使他难以忍受,陆小曼的大手大脚使他捉襟见肘,他是从狂热的爱情中"梦醒"了吧.于是很沧桑的写下这首诗的名句"我再不想成仙,蓬莱不是我的分;我只要这地面,情愿安分的做人,——"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再出去交际。她默默忍受着外界对她的批评和指责。正如她在致志摩挽联中说;“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遗文编就答君心。”她怀念志摩,致力于整理出版徐志摩的遗作,用了几十年的时间,其中的苦辣酸甜一言难尽。

走着走着,就散了,回忆都淡了;看着看着,就累了,星光也暗了;听着听着,就醒了,开始埋怨了;回头发现,你不见了,突然我乱了。这是徐志摩的一句话。我读不懂,也许这是只有他才懂他心里的悲伤。我想,没有谁的一生是完美的。徐志摩伤害过的人,原谅他了;他爱过的人,理解他了,这就够了。生活的脚步不管是沉重,还是轻盈,成长,有时比成功更重要。人生,就是一种糊涂,一份模糊。一切不快乐,都和自己的图谋有着密切的联系,之所以不快乐,是因为渴望拥有的东西太多太多了,或者,太过于执着了。

人生在世,没有一种曲折是属于自己的,所以,没必要悲观失望。生活在这个世界,没有一个人是没有悲伤的,没有一个人是不会流泪的。它对每个人而言,只是一个过客,一种磨练,一番考验。不要一味难过,而要振作精神。曲折是难免的,不要丧失信心,坚信苦尽甘来。

《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活着》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曾经嫖赌输光了家产,但是亲人并没有抛弃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候他明白只要活着贫穷未必不好,只要有爱,有关怀。然而妻子得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故死亡,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一切一切的悲剧接连发生,最后只留下自己活着,然而经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面对自己的过去可以冷静的回忆与论述。

他在剩下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怀念,与对生活的感激,尽管不幸发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庆幸自己曾经有那么好的妻子,懂事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遗憾!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者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但是他却有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当他发现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昔日患难与共的春生是他选择了埋葬仇恨,他们之间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谁亚无法抛弃地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即使是在绝境面前他依旧劝解朋友要坚强地活着,只要活着,只为能够活着。

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挫折,有的时候我们确实很难以承受,然而每当我想当福贵他依旧感恩生活的时候我就会自惭形秽,觉得自己与福贵的差距,或许我无法在经历这些苦难之后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我却可以通过对福贵经历的观察感同身受,活的同样的感慨!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无论怎样,生活总要继续。只要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者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成功是每个人梦寐以求的,但是是否每个人都会成功,还需要自己不断的努力,《做最好的自己》恰恰为我们阐述了一条追寻成功的途径,然而这并不意味成功可以采取捷径,每个人的成功都要付出的,这是一条恒久不变的真理,只是有了方法我们会更大程度的决定自己的成功,李开复博士用自己的切身经历为我们当代大学生提供的成功同心圆值得我们借鉴。

无论是做哪项事情和工作,都要有一个正确的价值观,要有自己奋斗的目标。良好的价值观是获得成功的前提,正确的价值观可以为我们提供成功的正确的观点,为我们的成功指明方向,有助于我们在有限资源的前提下发挥更大的优势,正确的成功观对每个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何为成功?成功即是达到自己的目标,过好自己想要的生活,成功既不是追名逐利,亦非获得他人的赞美,每个人如果都为了所谓的“成功”去改变自己的生活初衷,那么世界上便不会有那么多的成功人士,也不会有如此多的幸福之人,成功是多元化的,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每个人为了自己的梦想付出了自己的努力结果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便是成功,而不是生活在世俗的眼光中,正确认识到这一点,便不会有那么多对成功感到困惑的人,走出了一元化成功的误区,我们会更加坚信自己的成功目标,更加有利于获得自己的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成功的机会,无论我们的成功目标是什么,我们都有为之奋斗并获得它的权利,坚信自己一定能获得成功,并且为之奋斗,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提升自身素质,那么我们坚信成功属于我们,我主沉浮!

真正的成功人士并不是仅仅靠知识、创意等外在素质赢得成功的,他们成功的关键在于,他们具备了某些最为根本的、最有价值的素质和品格,他们获得成功的内因几乎都围绕着一个“成功同心圆”来实施。有了一个正确价值观的指引,就可以更好地完善自己的人格,对一个渴望成功的人来说,最重要的人生态度包括积极、同理心、自信、自省、勇气、胸怀等六种,还要将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态度应用到追寻理想、发现兴趣、有效执行、努力学习、人际交流、合作沟通等六种最基本的行为方式中,只有按照这样的逻辑顺序寻找通往成功的道路,每个人才能有可能真正做最好的自己,真正取得多元化的成功。

有胸怀才会成功,因为“胸宽则能容、能容则众归、众归则才聚、才聚则兴业。务实——接受自己无法改变的人和事,为自己生活,而不是怨天尤人;宽恕——善于发现他人的优点,以责人之心责己,以恕己之心恕人;自律——培养自我控制和自我调整的艺术;尊重——允许别人表达或保留不同意见,“我不同意你,但我支持你”;涵养——“有容德乃大,无求品自高”。

因此,我们不必再为自己比不上别人而郁闷,更不要再虚度自己的年华,只要我们努力,我们就可以做最好的自己,我们就是成功的。我们不必为自己赶不上别人而太过自责,也不必因为境遇不好而太过感伤,我们们所需要做的,是追随自己心灵的选择,不求其他,但求做最好的自己。

在古今中外的小说中,《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世界上拥有最多读者的书之一,也是大仲马的一部脍炙人口的经典小说。最近我也将此书重温了一遍,再一次感受19世纪的恩怨情仇。 《基督山伯爵》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19世纪一位名叫埃德蒙·唐代斯的大副在即将当上船长之时,受同船的会计丹格拉尔以及爱侣梅色苔丝的哥哥菲尔南的嫉妒和陷害,在他与爱侣的婚礼上被抓去审判,而由于假公济私的维尔福接手了这桩案子,唐代斯被判处了十几年的徒刑。但苍天有眼,唐代斯遇到了一位囚徒神父,也是这位神父让唐代斯获得重生,拥有了智慧与财富。于是唐代斯改名为水手山巴,对于当初的滴水之恩,他如今以涌泉相报,之后他又改名为基督山伯爵开始了他十几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计划。复仇之路当然是无比的坦顺,所有的罪人都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基督山伯爵是一个我非常喜欢的人物,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作者大仲马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他在基督山城堡连续几年每日宴请宾客,高朋满座;其中许多人,大仲马连姓名都不知道,可见他的气派,比起基督山伯爵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

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当然我认为作者写《基督山伯爵》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塑造一个读者喜爱的人物,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惨无人道。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或许是由于我涉世不深,我至今难以想象维尔福夫人居然会为了钱而残害了三个至亲的人,金钱就真的有如此大的魅力,可以让人忘了父母的养育之恩,深厚的母女之情吗?事实说明金钱就有如此的鬼魅。相比19世纪,如今金钱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高,那么人性的毁灭也越来越深吗?也许事实确实如此,我之前的不敢相信只是由于我的无知,我的不谙世事,但真相不容狡辩,人就是如此的不堪一击。但有黑自然也有白,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而维尔福夫人最后却落个两手空空,这就是事与愿违吧,老天还是有眼睛的。

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上帝垂顾,为人类揭开未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都包含在这两个词语中:这就是”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正是靠着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大仲马智慧的火花中学到的两个词。我也希望我能像我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我的人生目标。

寂寞如果可以在春天归来时开放,应该是青春中最阴霾的一朵花,终要在阳光的温暖中凋零。但脆弱的往往是岁月的韶华,无法守住与青春之间的任何一个承诺——纵使当时的信誓旦旦历历在目,也一样无动于衷。

香榭丽舍的常春藤爱上了蔷薇色的夕光,所以日日等待,就像“我”对希尔贝特的,只属于青春的爱情。日落时分,都以知晓还有二十四小时的漫长旅途才能再度重逢,但却天真的臆想只要尽力挽留就可以避免道别,却最后成了现实的奴隶,匆匆惜别。或许不是爱情,只是青春点亮的心底的悸动,在初次相逢的地方散落了多少心灵的碎片,总要使人不厌其烦的回到邂逅发生的地点,拾起这不堪的玩笑。

恐怕只有寂寞的人才会觉得青春仓促,像一本早已过时的三流言情小说,第一页中是一对满怀希望的恋人,一页一页,十年二十年??书的最后他按照每天的惯例在养老院中散步,脚步蹒跚,没有人同他讲话,因为他已经老到足以忘记一切。青春的伤痛大致如此,也许只是因为最快使人发现的美是最容易让人厌倦的美吧!又因为时光残酷的可怕,一点一滴的攫取年华的美好,虽然这些美好在普鲁斯特笔下只是一场华丽的幻觉,就算充满暧昧的风花雪月,到最后也只是无望的幸福,哪怕拥有一切,也难以留住青春的满头乌黑,只好眼睁睁的看着年华款款,青丝换白发。但青春停留在了一个字迹潦草的练习本上,上面写满了希尔贝特的名字和地址,一遍一遍的倾诉,不为结局,只是徒劳且苍白的奢望有一天,本子无端落入她的手中,那么这在心头徘徊了如此之久的折磨便终有回报了。可惜,这世上除了岁月,还有什么无端的事可能发生呢?

幸福不是一个瞬间可以兑现的,就像青春难以用爱情来计算,因为片面的永远无法成为全部。如同那条“我”所钟爱的槐树路,槐花缥缈的香气已经消失殆尽,可枯萎的秃枝与嶙峋的树干依然存在,像是在挽留,仿佛垂暮的老人只能靠记忆来吊唁已逝的青春。大概普鲁斯特的记忆中也有一个这样支离破碎的威尼斯,只得靠无数记忆的桥梁才可以连接起拼凑成难以名状的优雅与极致的美丽,难以触碰,无法拥有;与香榭丽舍相似,发生了太多太多细碎琐屑的故事,却也埋葬了太多太多绚烂的青春。而青春送给我们记忆的也只有一张一张拍坏了的泛黄老照片,像生活一样,永远难以掌握。

那么青春在普鲁斯特的眼中就是一场场虚假的爱情,来的轰轰烈烈刻骨铭心,最后却也难逃消逝的命运,一落在年华猖狂的风暴之中,没有怜香惜玉,有的只是义无反顾的葬送。而普鲁斯特终归是看破红尘的人,所以可以微笑的接受并记录下风花雪月里无情的青春。 可是离开《追忆似水年华》,离开普鲁斯特,在我们平凡的现实之中,当岁月凋零,时光落寞,青春了无凭据的时候,又有谁会守在谁归家的那条林荫路旁,等待着永远不会出现的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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