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寒假、春节防火防盗防骗法制教育讲稿

时间:2024.4.13

中、小学生寒假、春节防火、防盗、防骗法制教育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 今天非常荣幸的来到学校,给大家讲讲假期期间的安全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寒假是同学们最向往的假期之一,是同学们少年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同学们接触社会,体验生活的最好时机,为了确保同学们能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假期,学校在学生假期安全问题上也做了很大的宣传工作,今天我就借这个机会和在座的同学共同探讨如何强化和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责任感,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保证同学们能够健康快乐安全的度过一个寒假及春节。 既然是法制课,我们要先了解什么是法,法的定义是什么,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简单点说法就是告诉人们:哪些可以做,哪些必须做,哪些禁止做,并具有惩罚性。那与我们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有哪些呢,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包括以下情况,如果某同学发生这些行为,就是是属于违法行为:

a、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①旷课、夜不归宿;②携带管制刀具; ③打架斗殴、辱骂他人;④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⑤偷窃、故意毁坏财物;⑥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⑦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⑧进入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包括营业性网吧); ⑨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b.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①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②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③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④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⑤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⑥多次偷窃;⑦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⑧吸食、注射毒品; ⑨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如果是不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实施了犯罪的行为,对其也有处罚的措施,有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就读学校矫治等,对于给他人造成物资财产或者人身伤害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就是你们的爸爸妈妈)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未成年人没有有独立财产的,应先以其独立财产承担,不足的就要由其监护人承担了。莫不要以为自己是未成年人就忽视法律和自己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从轻甚至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决定,主要思想还是想给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身的机会,因为未成年

人以后的路还很长,但千万不要把这种规定当成挡剑牌,或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在未成年人时期就受到法律的制裁,还是会给你们今后的人生带来恶劣的影响,对自己,对家人都会造成极大的伤害。千万不要因为自己的年少无知和侥幸心理而走上犯罪道路。 安全防范

防火

同学们爱放烟花吗?

广东普宁某制衣厂火灾事故

发生时间:20xx年3月26日13时20分

伤亡人数:造成11人死亡,15人受伤,过火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1万元。 事故描述:火灾发生后,消防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灭火,解救出17名群众,11人因窒息抢救无效死亡。

起火原因:该制衣厂主要经营者的女儿用其父亲抽烟留下的打火机玩火,引燃一楼楼梯口南侧堆放的半成品衣服所致。

发生时间1月12日凌晨4时许,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大道沙涌北涌南街一巷19号一栋6层民宅的1楼出租屋发生火灾

伤亡人数:造成6人死亡

起火原因:经公安机关调查,6名死者均符合在火场中吸入一氧化碳死亡特征,过火面积25平方米,起火原因初步调查为住户用火不慎引起。

我们在家里,要特别注意三方面的防火:

一是液化气炉灶的防火。二是电视机的防火。三、电热毯、取暖器等家用电器的火灾。四电热棒的防火。

一旦火灾发生,应抓紧时间逃离,及时报警。

1)、牢记火警电话“119”,事发时可用任何一部电话播打(注:无论欠费与否)。

2)、火灾情况要报详细:×××单位、××区××街××号发生火灾,×××物质在燃烧,火势很大,请速来扑救,我的电话是×××××××。

3)、要派人来主要路口迎接消防车。

防盗 1、要养成随手关、锁门的习惯。短时离开家也要锁门。由于不锁门引发的溜门盗窃案经常发生。此类案件作案遗留痕迹较少,因此查破难度较大。同学们外出、去串门聊天或外出吃饭时、睡觉时等等都要锁门窗。

2、手机、照相机、掌上电脑、贵重物品(例如金银首饰)等不用时要及时锁好,妥善保管钥匙。

3、住一楼的同学不要将物品等放在窗台或靠窗的地方,以防被钩走。(钓金鱼)

4、不可留宿外来人员,尤其对于结识不久或假意“求助”的陌生人不能丧失警惕,以防引狼入室。 5、对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外来人员在寝室里盗窃,有的是兜售物品的商贩,有的是盗贼进寝室“踩点”,还有盗窃学生寝室的惯犯,打扮成学生模样在寝室里到处乱窜。不管是哪一类型的盗窃分子,都有四处走动、窥探张望等共同特点。见到这类可疑的陌生人,要告诉家长。

防骗

一、

二、

三、

四、 不加选择地结交朋友。 缺乏社会生活经验。 疏于防范是上当受骗的主要原因。 网络是现今社会上当受骗率最多的,

同学们,只要自己平时注意到这些安全隐患,一些事故我们完全可以避免的,要时刻保持安全警觉,安全意识提高一分,我们的生命就会得到一份保障,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我们就能平安度过人生的风风雨雨,最后祝大家能度过一个愉快,平安的春节。


第二篇: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讲稿三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小学生安全法制教育讲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准备给同学们讲授一些通常的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以便同学们在今后学习和生活中有所作用。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每个公民都有义务遵守法律,但是要遵守法律,首先必须学法,为了帮助少年儿童更好地学习法律知识,那么,什么是法?——法的概念是什么?法的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判例、习惯法等各种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同学们,有一首歌,也一定会唱:“我们的祖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这首歌里唱的“花朵”就是你们,你们就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希望!从“花朵”这个词你们一定感受到祖国人民对你们的关心、呵护。为了祖国的所有孩子的健康成长,党和国家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多方面地关心爱护你们,如,在法制方面主要表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xx年9月4日制定并通过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xx年12月29 1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未成人保护法》作了修订,并于20xx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一部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法律,是为了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法律,更是一部凝聚着祖国人民对你们深切关爱的法律。因此,学好这部法律对我们少年儿童来说,显得非常的重要和必要。好,下面我们开始了解这部法律及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我们来熟悉一下未成年人这个概念,《未成年人保护法》则将我国未成年人定义为:未满18周岁的公民为未成年人。在坐的同学们都未满18周岁,都是中国的未成年人。

第二,我们了解未成年人有哪些法定的权利及义务。

宪法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权利,有财产所有权和继承权等。上述自由和权利未成年人同成年人依法都平等地享有,任何组织和公民都不得侵犯。鉴于未成年人的生理特性,宪法和法律规定有些公民权利未成年人不宜享有或者限制行使。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有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能行使。16周岁以下的公民不宜享有劳动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征得 2

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我知道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你这一逞强就有可能将自己玩进班房,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在这里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什么游戏室、网吧等地方,同学们千万不要进去,因为那种地方很容易接触到一些不健康的东西,而小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有限,很容易导致走向犯罪道路。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还有些同学会说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呢,在这里我要告诉你们,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同时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提,溃于蚁穴。如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再改正就很难了,平时又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种规章制度做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后悔也就晚了。

3

那么未成年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呢?这是宪法明确规定的,有遵守法律法规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有接受教育的义务。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同学们为什么今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在家里玩就在家里玩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说是由宪法规定的。所以,小朋友千万不能说不读书。因为读书,是宪法规定未成年人应履行的义务。

下面,为了让大家都能在安全中度过,我在此跟同学们简单讲一些安全法制常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注意活动安全。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环境里,家里受到父母的关心,校园受到老师爱护,似乎并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和校园生活、学习活动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倍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

l.防磕碰。目前大多数家庭的居室空间不是很大,又放置了许多家具等生活用品,所以不应在居室中追逐、打闹,做剧烈的运动和游戏,防止磕碰受伤。居室地板比较光滑,要注意防止滑倒受伤;有些居室铺上地砖,滑倒受伤很危险,前几年就有户人家小孩室内吵闹滑倒,后脑碰撞在地砖上,而致死;特别是学校上下楼道、走廊都是坚

硬的水泥或地板砖,如果追逐、奔跑很容易跌倒受伤,发生安全事故。

2.防坠落。住楼房,特别是住在楼房高层的,不要将身体探出阳台或者窗外,谨防不慎发生坠楼的危险。特别在清扫教室卫生时,同学们不能在二层楼的后排窗户旁停在桌子上擦玻璃。

4

3.防溺水。近几年,我们县里有好几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发生,现在是夏天,天气也越来越热了,同学们要杜绝私自下河去玩水游泳。

4.防火灾。居室和教室内的易燃品很多,例如木制家具、被褥窗帘、课桌、书籍等等,因此要注意防火。不要在室内玩火,更不能在室内燃放爆竹。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时,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毒。有关煤气中毒事件时有发生。

5.防意外伤害。锥、刀、剪等锋利、尖锐的工具,图钉、大头针等文具,用后应妥善存放起来,不能随意乱放,防止有人受到意外伤害。

二、注意饮食安全。

日常生活中要注意饮食卫生,否则就会传染疾病,危害健康,“病从口入”这句话讲的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要注意:

1.养成吃东西前洗手的习惯。人的双手每天干这干那,接触各种各样的东西。会沾染病菌、病毒和寄生虫卵。吃东西以前认真用肥皂洗净双手,才能减少“病从口入”的可能。

2.生吃瓜果要洗净。瓜果蔬菜在生长过程中不仅会沾染病菌、病毒、寄生虫卵,还有残留的农药、杀虫剂等,如果不清洗干净,不仅可能染上疾病,还可能造成农药中毒。

3.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食物腐烂变质,味道就会变酸、变苦;散发出异味儿,这是因为细菌大量繁殖引起的,吃了这些食物会造成 5

食物中毒。

4.不随意购买、食用街头小摊贩出售的劣质食品、饮料。这些劣质食品、饮料卫生质量往往不合格,食用、饮用会危害健康。

5.不喝生水。水是否干净,仅凭肉眼很难分清,清澈透明的水也可能含有病菌、病毒,喝开水最安全,学生要自带饮用水(凉开水即可)。

三、注意交通安全。

衣、食、住、行是人们生活中最基本的内容,其中的“行”,要涉及交通问题。同学们平日里上学、放学,节假日外出,除了步行以外,还要骑自行车、乘公共汽车,交通安全问题是我们必须重视的,要从小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确保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结伴外出时,不要相互追逐、打闹、嬉戏;行走时要专心,注意周围情况,不要东张西望、边走边看书报或做其他事情。

3.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横穿马路,可能遇到的危险因素会大大增加,应特别注意安全。穿越马路时,要走直线,不可迂回穿行;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应先看左边,再看右边,在确认没有机动车通过时才可以穿越马路。不要突然横穿马路,特别是马路对面有熟人、朋友呼唤,或者自己要乘坐的公共汽车已经进站,千万不能贸然行事,以免发生意外。

6

4、骑自行车要规范。从保证交通安全出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经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时,则必须认真地学一学有关骑自行车的规定,要掌握骑自行车的基本要领。要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骑车至路口时,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骑车转变,要伸手示意。骑自行车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扶身并行,更不准一手扶把,一手撑物骑车。

四、注意社会生活安全。

小学生虽然年龄尚小,但已经不同程度地接触了社会。目前社会治安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社会上还存在违法犯罪现象,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提高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消除对危险的麻痹和侥幸心理。同时也要树立自我防范意识,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增强自身的防范能力,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机智、勇敢地去应付。

1.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等。

2.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要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3.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可乘之机。

4、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如遇到特殊情况受到违法犯罪分子的直接威胁和侵害,仅凭同学们自身的力量很难防范,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向公安部门报告。 7

(1)匪警电话的号码是110。这个号码应当牢记,以便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拨打。

(2)拨打110电话,要简明、准确地向公安部门报告案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当事人、案情等内容,以便公安部门及时派员处理。

(3)打报警电话是事关社会治安管理的大事,千万不要随意拨打或以此开玩笑。

同学们,安全工作事关我们家庭幸福和健康生命,希望大家处处留意,事事小心,无论何时何地,都应对安全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同时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好,今天的法制课就讲到这里。最后: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谢谢大家!

8

更多相关推荐:
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

卞塘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

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

小学法制教育演讲稿各位老师同学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坐在一起我今天讲话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希望通过本次学习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时间20xx年12月4日下午2点地点学校操场人员全体师生主讲胡光兰摄影贾支美主题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下午好很高兴能够利用第六节课和咱们学校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共同学...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瞿靖中心小学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同学们大家好我是瞿靖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根据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的安排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1

小学生法制教育讲稿同学们今天很荣幸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等各方面应注意和应了解的问题一从小养成良好习惯自觉守法同学们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例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同学们新的学期开始了为增强少年儿童的安全法制观念平安愉快度过这个学期现由我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常识首先就是一定要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

小学生法制教育国旗下演讲稿

小学生法制教育国旗下演讲稿四1班段丽娟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在国旗下演讲的话题是小学生法制教育同学们一定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这件好事太小了而不去做也不要以...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

中学生法制教育课讲稿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能和同学们一起探讨有关法制的话题我感到非常高兴面对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未成年人也时常受到无辜伤害的现象我们作为法制战线的警察感到肩上的责任很重同学们每天生活在阳光下你们...

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课讲稿

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课讲稿南岔公安分局都兴学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受南岔区关心下一代委员会的委托给同学们上一节青少年法制教育课本课的目的有两个即在大家成长的过程中要积极避免受到不法侵害同时我们也不要对别人造成不法侵...

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课讲稿

中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讲话稿同学们小朋友们你们好今天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讲上几方面与大家共勉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

中小学法制教育课讲稿1

中小学法制教育课讲稿1,内容附图。

小学学生法制教育讲稿

法制教育讲稿同学们你们好今天我和同学们谈谈违法犯罪的自我防范问题希望能对提高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有所帮助同学们在你们成长的过程中有时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比如说被人敲诈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还有好多威胁我们青少...

小学生法制教育演讲稿(4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