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读《草房子》有感
最近,我看了一半书,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曹文轩的作品,名为——《草房子》,这本书所写的内容是主人公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感动人心的故事。 其中,我最深有感触的是《草房子》中的一个章节——“秃鹤”。这个章节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秃鹤本名为“陆鹤”,是油麻地小学的一名学生,因为是一个秃子,所以当地的孩子们都称他为“秃鹤”。在三年级之前,他并不是很在意自己是个秃子,而且很乐意让别人摸自己的秃头,可是在三年级的时候,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谁碰他,他就跟谁急。从此,他的秃头开始被别人嘲笑。他尝试了用各种方法长出头发,可是都没有效果。之后他慢慢地被人冷落。直到在一次文艺汇演上,秃鹤用自己秃子的身份演了一场戏,得了第一名,得到了他人的尊重。
这一章节中,我最喜欢的句子是:他将大盖帽提在手里,露着光头,就当纸月在场,驴拉磨似的旋转着,数着板。那个连长出现时,是在夏日。秃鹤就是按夏日来打扮自己的。但眼下却是隆冬季节,寒气侵入肌骨。秃鹤不在意这个天气,就这么不停地走,不停地做动作,额头竟然出汗了。这句话写出了运用对比,天气的冷和陆鹤身穿夏衣;寒气透骨和额头冒汗,表现出陆鹤的认真刻苦。
陆鹤在书本中是一个秃子,和书本中的其他角色不同。所以他自己心里面是十分的自卑,同学们也是嘲笑他,可是如果他可以不顾他人的流言蜚语,有可能他比任何人都要优秀。
但丁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只要认清自己想要前进的道路,
不顾他人怎么去说,照着自己的方向前进,那么这条路的终点,就会是成功!
第二篇: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草房子》有感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读《草房子》有感
记忆里童年那纯真的味道,想念着孩童时说的那些天真的话,做的那些有趣的傻事。
无数次在梦里回到儿提时代:赤着脚在泥里挖蚯蚓;躺在妈妈怀里撒娇;用舌头舔着童年时余留在嘴边的香味……一次又一次躺在河边,仰视着那蒙着面纱的月亮,平视着波光粼粼的水面,真想大声喊道:我想回到童年。是啊,童年多么让人留念呀!
当我走进曹文轩的《草房子》,当我读到陆鹤对人格尊严的坚守;纸月柔弱外表下坚韧的性格;杜小康从优越的家庭条件陡然变成失学儿童后的抗争;蒋一轮老师与白雀姑娘注定无望凄苦的爱情;桑桑面对病魔纠缠表现出来的对生与死的坦然时,我想起了我的童年。
我的童年是一条彩色的橡皮筋——
两个小朋友站在两边,中间让别的小朋友跳各种花样的:小汽车,嘀嘀嘀,马来开花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三八三五六,三八三五七,三八三九四十一……嫩嫩的童音轻轻哼着,大家脸上尽是欢乐的表情,小腿在皮筋上翻飞,即使不小心摔倒了,也不哭,拍拍身上的灰尘,接着跳……
我的童年是一片鸡毛——
鸡毛在风的吹拂下,飘飘悠悠地飞着,时而高,可以与大雁媲美;时而低,又如蜻蜓浅飞。有时被风吹到河里,在湖面上架起一叶小舟;有时被风吹到芦苇丛中,当小虫子的乐园,甚至还可以把它当作苇叶的风筝!
转眼间,童年成了遥遥的回忆,在河的彼岸向我招手,越来越远,越来越远……就像那烟波浩渺的河,虽然我们曾经无忧无虑地在它的清波里嬉戏、打闹,但现在无法再次踏足了,只有那深深的回忆,只有在梦中才能再次领略这种乐趣。
读完了《草房子》,我明白了,童年就是一间溢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浪漫、温馨、纯真无邪,是一切美好的所在,她美得宁静、温馨、悠远,而且永恒……
六安市皋城中学初一:郭蓉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