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五访、五帮”活动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团委《关于在全省开展服务特殊青少年群体“五创、五访、五帮”活动的意见》,创新青少年服务管理模式,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把维护“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主要任务落实到服务于市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于青少年健康成长之中,我局在日常工作中寓教寓宣,大力宣传有关法律知识,从而提高全社会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的法律意识。
一、不断完善和加强队伍和业务建设,充分发挥质监机构的青少年维权作用。
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为副组长,科室其他人员为成员的“青少年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分管领导带头工作,各成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并围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这一中心内容,定期召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研究会,提高对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制订出创建工作计划和推进计划。加强和改进全局人员思想政治工作,注重新时期党和国家法律政策理论学习和研究,在政治思想上时刻保持和党中央一致,结合质监工作的实际,认真开展并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在我局的进程,并始终注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把质监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作为最重要的素质来培养。我局常常利用各种活动之机,开展街头法律咨询,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进社区”
“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等一系列送法活动,在广播、报纸等大众传媒发表文章等各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让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行动,引导民事主体特别是青少年这一特别群体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积极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进程。
为切实做到法律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我局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主旋律,积极开展质监业务,真正把青少年维权工作落实到质监事业日常工作中,把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作为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净化市场环境。我局与工商联合开展集中市场检查,以打假、治劣为重点,积极开展各种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青少年食品、用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和打击;积极受理、依法处理青少年学生的申诉举报,做到有诉必接、有求必应、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我局积极配合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等相关部门深入宣传、贯彻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质的法律帮助,得到当地群众的一致肯定,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从而促进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
三、开展宣传活动,营造维权氛围,坚持不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尽职尽责。
充分利用“3.15”消费者维权日、“质量月”活动,积极向青少年宣传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并组织人员进行解读答疑,同时向青少年教授识假辩假产品能力。通过宣传,增强了青少年对假冒伪劣产品的防范能力,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有利于他们身心的健康成长。在“六一”儿童节期间,还积极响应“关爱生命,关注特种设备安全”活动精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制教育活动,并印发安全宣传单1000余套,使广大的青少年能够了解如何正常乘坐电梯、文明乘坐电梯注意事项、乘坐电梯时紧急情况的应对、液化气正常使用等安全知识,以增强青少年的安全观念。
四是便捷维权通道,恪守“三优”承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为方便青少年更行之有效地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分局还设立了青少年维权热线,设置举报信箱,进一步拓宽了为青少年服务的渠道和途径,提高了为青少年服务的效率。在日常监管和指导过程中,始终恪守对青少年及其监护人来访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置的“三优”服务承诺,为他们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
二O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青少年维权月总结
东区青少年维权月工作总结
6月份,团区委和各级青少年维权岗认真贯彻落实团市委通知精神,扎实开展“青少年维权月”活动,为青少年办实事、办好事,在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动员。
团区委认真学习贯彻团市委文件精神 ,加大对未成年人教育与保护工作力度,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把加强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向全区各直属团组织和各级青少年维权岗转发了团市委文件,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扎实抓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多方着手,广泛宣传。
1、广泛宣传“两法”知识。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共同做好法制副校长工作,要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到学校进行两次以上法制宣传教育,旨在通过集中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青少年维权工程”,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各校法制宣传以《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宣传重点,开展包括普法教育、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艾、禁毒知识等内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同时,组织青少年参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6.26”禁毒图片展,以及参观看守所等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切实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
2、宣传禁毒知识。6月x日,团区委参加了由各街道镇和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东区“禁毒进社区”宣传活动,散发宣传资料上千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次,广泛教育青少年远离毒品,健康成长。
3、加强青少年的自护教育。为增强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我区各中小学都与公安局、消防部门、医院等有关部门联系,聘请老师开展了意外伤害自救互救,防犯预警,防灾避险演练活动,提高了广大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4、建立健全学生申诉制度。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即学校提出申诉,请求处理。学生可以申诉的主要内容有:学校在学籍、考试、校规等方面的处理;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教师强迫学生购买辅导教材、强迫补课;教师私拆学生信件、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导致身心伤害;教师侵犯学生著作权、发明权……总之,只要利益被侵犯,学生都可以申诉。
三、打击不法行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1、加强网吧监吧,为青少年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区文体局和区工商局不断加强对校园周边尤其是网吧不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坚决惩处非法容留未成年人上网行为。上半年共开展网吧行业巡查60次,出动人员130余人次,检查网吧400余家(次),共查处网吧登记不全或违规接待未成年人6家,分别处以警告、停业整顿、罚款等处罚,维权月期间共开展网吧违法行为清查14 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2次,依法给予处罚。
2、区检察院创新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通过适用轻缓刑政策、提出量刑建议等举措,对于未成年人因其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不大,根据宽严相济政策和法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无逮捕必要可作不捕决定或者建议公安机关采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乃至撤案,教育挽救青少年。同时,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3、区法院及时审结青少年犯罪案件。在处理未成年人邹进贤、杜思龙、秦鹏以抢劫罪被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一案时,区法院了解到三被告平时在校表现较好,无不良嗜好,属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及时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于是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三被告从轻处罚,判处缓刑。宣判后又积极联系家庭、学校、社区,对三个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教育,促其迷途知返,改过自新,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在青少年维权月期间,该院共审结青少年犯罪刑事案件9件,判缓刑6件,取达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