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协﹝2012﹞36号
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和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2010]1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的目的是:使其熟悉国家关于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执业师的法律法规意识,了解和掌握国内外建设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先进理论、先进方法,进一步提高二级注册建造师的职业素质,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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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建造师继续教育领导组负责全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政策制定、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五个专业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委托山西省建筑业协会承办。建造师继续教育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建筑业协会)。
三、培训机构
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公布的培训单位。
四、培训专业
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工程、矿业工程、水利水电工程。
五、培训对象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及《关于开展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晋建审字
[2007]473号)规定,下列二级建造师都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1、我省所有正常延续注册的、增项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
2、所有逾期(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满三年及以上)申请初始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3、所有注册失效的或注销注册的需申请重新注册的二级建造师。
六、培训内容和学时安排
二级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期(三年)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我省实行按年度继续教育培训,每一年度培训40学时课程,其中综合科目20学时,专业科目20学时,三年合 2
计完成继续教育120学时。
20xx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培训课程,综合科目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专业科目《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其他四个专业综合科目为《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专业科目采用选用教材。
七、培训学习形式及证书发放
继续教育培训采用集中面授和撰写论文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经测试合格后颁发《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并做本次继续教育培训纪录。
八、培训地点安排、报名时间
培训办班地点的设置采用方便学员、利于教学、就近培训的原则,根据参培人数及专业采取到学员属地或几个相邻市的学员集中一市的方式培训办班。
报名网址进入:/cocflat/ 系统,点击“文件信息”查询“用户操作手册”。
报名时间:20xx年7月6日~7月15日由各市组织属地企业进行网上报名,省属企业由注册地的各市组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后由继续教育领导组研究确定后统一安排;向各培训机构下达培训计划;各培训机构按照要求,通知报名单位组织参培人员参加培训和测试。
九、培训费用
培训学费 430 元/人,教材费、证书费 60 元/人。
十、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学员报名须由注册单位在省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 3
统上进行集体报名,学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张,一吋红底免冠照片两张,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复印件一份,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或临时建造师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王爱国 电话:0351—3580570
李庆庆 电话:151xxxxxxxx 155xxxxxxxx
密码是123456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抄报:省住建厅市场处
抄送:各市建设局(委)、建筑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各培训单位 4
第二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
附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