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感受法律的尊严
第一框:走进法律
一、设计意图:
知识目标:知道社会生活离不开规则,社会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能力目标:逐步形成自觉按照社会要求规范自己行为的能力;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逐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目标: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公民。
教学重点:规则的分类、法律的作用。 教学难点 :法律的三大特征。
教学方法:讨论法、讲述法、运用启发式教学法,让学生自己举例,用具体、生动的事例教育学生,引导学生尊重规则、尊重法律。
教学过程:课前提问—导入新课—讲授新课—课堂小结—课后作业 课时:1课时 二、板书设计:走进法律 1. 规矩,就是人们说话、做事所依据的标准,也就是社会成员都应遵的行为规则。 2. 有规矩、懂规矩、守规矩十分重要。 3. 我们身边的规矩有很多。可分为三类:道德、纪律、法律。 4. 法律的显著特征:⑴由国家制定或认可。⑵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⑶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5. 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
[新课导入]
看图思考,交通混乱与有序两幅图
教师:对比图,说说左右两幅两幅图有什么异同。
你从这个现象对你有何启示?
回答略。
教师:规则是十分重要的。规则能维护社会的正常运作,而无规则就会使社会陷入混乱无序。
一、我们身边的规则
(学生活动:“七嘴八舌”)请同学们以“我的一天”题,描述自己生活中遇到的或感受到的规则。 学生回答:略。
教师:同学们讲得非常好。通过同学们的努力,我们发现我们的身边有很多规则。那么,同学们能不能把刚才所说的规则进行归类呢?
学生回答:规则可以分为纪律、道德、法律。
教师:法律是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具有三个显著的特征: 1、 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创制形式)
2、 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具有强制性; (丛实施来看) 3、 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从适用对象和范围看)
教师: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社会生活中的规则是多种多样的,没有道德、纪律、法律,将无法支撑一个社会的正常运行,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混乱不堪,违法乱纪现象得不到制裁,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我们的生活离不开规则,尤其离不开法律这种规则。
二、生活离不开法律
案例分析
小齐是某市三中的学生。一天下午放学,小齐在路上看见同班同学小王和小宋(该市八中的学生)发生口角,不分青红皂白上前为小王助威。三人打了起来。其后,双方约定次日再“一决高下”。
第二天下午,小王、小齐按约定时间,纠集了八个三中的同学来到街心公园,发现小宋已约好了八九个八中的学生在等候了。两帮人一见面,便一拥而上,互相厮打起来。斗殴中,双方人员各有受伤。路人见状匆忙报警。警察到场制止,并带走参与斗殴的学生。
后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结伙斗殴的首要分子小王、小宋给予公安拘留10天的处罚。
老师:1你怎样看待小王、小宋的行为?
2有人认为小齐的是见义勇为,你的意见呢?
3你从这一事例中获得什么启示?
回答略。
老师:1小王、小宋两人因小事而发生口角,由争吵发展到纠集多人打群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他们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受到法律的制裁是咎由自取。 2小齐不是见义勇为,而是盲目讲“义气”。他不通过合法的手段化解矛盾,还加入到违法的行为中,是法制观念淡薄的表现。
3此案提醒我们:遇事必须要冷静思考,不要盲目冲动,不要逞一时之勇。违法犯罪,必定会受到法律的的制裁。我们必须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法制观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教师:请同学们思考一下,法律条文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什么作用? 学生回答:保护作用。
法律的保护作用
教师: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知道,我们的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是国家生活的保障。因此,我们作为21世纪的新一代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其中,学法、用法、护法是我们应尽的责任;爱法是我们应取的态度。 课后延伸:
(创意天地)请同学们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描绘一下我们的生活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提示:可以是宣传语、广告词、漫画、歌曲、诗歌等)
第二篇:七年级政治下册 第七课 感受法律的尊严(第二课时)教案 新人教版
第二框 法不可违
教学目标: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什么是违法和犯罪;了解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引导学生理解刑事处罚含义和种类;提高学生守法意识。
教学重点: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
教学难点: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法律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它规范着全体社会成员的行为,我们必须遵守,如果一个人违反了法律,不但会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而且自己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天我们就来学习第二方框的内容
二、法不可违(板书)
(一)、谁都不能违法(板书)
讲述原湖北省省长张国光受贿判刑事例。问:张国光是省长,他犯罪入狱说明了什么问题?
学生讨论,教师归纳:说明了谁都不能违法,违了法就要受到追究和制裁
学生看P91小勤的故事,思考书中的问题。
教师引导:从小勤拾荒可以看出,不只是成人要守法,我们青少年同样要学法、知法、守法。小勤由于不懂法律作了违法的事,不作违法的事这是我们行为的底线,也是对我们最起码的要求,我们维护自尊,培养自信,实现自立,力求自强,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遵守规则,尤其不能违反法律。那么什么是违法呢?
案例展示:
1、李某等三人在电影院观看电影时,起哄、打闹、吹口哨。影院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他们就是不听。他们该由谁来处理?
2、朱某在工厂浴室拾到苏某的进口名牌手表,先说第二天还,后来又说自己把手表弄丢了。苏某怎么办?(苏某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朱某限期归还手表,否则赔偿苏某损失350元。)
3、17岁的中学生赵某,多次手持三棱刮刀,强夺9名小学生的财物,得赃款400多元。
公安局抓获,怎么处理?(人民法院认定赵某犯了抢劫罪,依据刑法判处其有期徒刑。)
(学生分组讨论并填写P93页表格,选派代表发言)
教师归纳:上述材料中的几位主人公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做了法律所禁止的事,给社会和他人造成了危害,自己也受到法律的制裁,我们要引以为鉴。在我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了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1、违法行为的含义
凡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者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的种类:(见书)
1 三类违法行为相比较,前两种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小,我们把它们称为一般违法行为,而刑
事违法行为就是我们要讲的犯罪行为。任何违法行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犯罪必受惩罚(板书)
我们先了解什么是刑法,什么是犯罪?
1 、犯罪、刑法(板书)
刑法是以国家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分子处以何种刑罚的法律。
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处罚的行为。
2、犯罪的基本特征(板书)
第一、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最基本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法的行为。(法律标志)
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后果)
3、刑罚的含义、种类(板书)
刑罚又叫刑事处罚、刑事处分,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手段
我国的刑罚种类可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主刑是对犯罪分子使用的主要刑罚,包括管制、拘役(不是拘留)、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不是罚款)、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
活动“我是小法官”:请结合所学知识判定下列行为分别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一:吴某的小卖店被盗,便到派出所报案称系邻居王某所为,吴某还对许多人说:“王某偷了我店里的东西,派出所正在侦察,没几天王某就会被逮捕。”经派出所调查,排除了王某作案的可能性,但吴某仍坚持说是王某作的案。请问吴某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二:学生小创因多次未完成作业,且还撒谎,被其母采用笤帚打成重伤,其母亲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案例三:中学生王某无心学习,和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合伙绑架一名幼儿园的小朋友,并电话威胁其家人不给三十万元钱就撕票。王某的行为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课堂小结:通过学习我们了解哪些行为是违法的,懂得那些行为是合法的,什么行为是违法犯罪的,懂得什么样的行为会给社会和他人带来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以及相应地要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因此我们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板书
课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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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附加刑,虽然实际一种附加刑,但是却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刑罚法。商因为依照《刑法》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当”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和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两无期徒刑的犯罪,还“可以”适用于杀人﹑抢劫﹑强奸﹑防火﹑爆炸﹑投毒等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法。商
法商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包括: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③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④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利法。商
法商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①判处管制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同②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③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终生;判处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法。商
法商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的计算:①被判处管制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和执行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②被判处拘役﹑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③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计算法。商④被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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