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省市行有关规定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支行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守则
1、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指挥调度,在任何情况下不经批准都不得擅离职守。
2、严格按业务规章制度办事,按业务规程操作。
3、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准向客户勒索钱财;不准接受用户的馈赠;不准乱收费用;不准拒办应该开办的业务或违章办理业务;不准刁难用户。
4、如实反映工作情况,不准弄虚作假。
第三章、劳动纪律管理要求
1、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中途溜班,不准在工作场所会客、不准旷工、消极怠工。有事必须请假,得到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时间开始后未准时到达者为迟到;工作时间结束前下班者为早退。 1
2、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达3次以上者,除按迟到、早退扣罚外,另按旷工一日处理,依此类推。
3、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擅自离岗的;假期已满,逾期未到岗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均视为旷工。旷工3小时以内计旷工半日;旷工4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计旷工一日。
4、上班时间应做好本职工作,不准在上班时间干私活,不准上班时间下棋、打牌,不准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 5、严禁上班时间打闹、嬉戏、追逐、喧哗、串岗、、闲聊、吃零食、用餐、或干与工作无关之事。
6、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所有手机必须关机或在振动状况下,严禁交头接耳和随便出入会场。
8、享受公免手机原则上一律不得关机,休班柜员、客户经理、业务主管晚9点前不准关机。。
三、安全保卫
1、未经上级批准不得让外单位人员或其它无关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域及各类营业柜台内。遇有上级或有关单位来人检查,必须验明其证件并向支行领导汇报批准后方可进入。
2、除安排的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生产、经营场所留宿、过夜。
3、不准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进入生产、经营或工作场所,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4、下班时大堂经理负责关闭营业大厅内空调、电视、网银终端、补登折机电源。其余各部门最后一个离开者,应切断本部门一切用电器具的电源(特别是饮水机),锁好各类柜门,关好门窗,现金区并要做好110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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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员工因事、因病或因探亲、办理婚、丧事宜等需要请假时,必须先行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岗,因病住院的需提供医院开具的住院证明.假期完毕需续假的应办续假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假毕上班前应进行销假。
2、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员工请假不超过1天的,由部门主管签批,2天以内的由分管行长签批,2天以上的由行长签批,各部门主管请假一律由行长签批.若无特别情况,员工不得越级请假、不得用电话请假、不得让别人代请假。员工请假获得批准后才可离岗。
3、员工需请探亲假、婚丧假时,受理者应审核其是否符合享受该种假类的规定,对不符者不得迁就给假。员工请病、事假的应按有关规定核扣工资。
4、连续旷工达七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的,企业有权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5、职工享受公费疗养的,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若自行超期逗留的,超过的时间按旷工对待。
6、全行职工请假以书面形式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根据职工劳动考勤制度及工作许可和实际需要核给,报支行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外出须向行长请假并告知综合管理部,行长外出须向市行请假并告知综合管理部。
五、罚则
1、对上、下班、开会迟到、早退第一次扣罚50元,第二次扣罚100元,第三次扣罚200元,个人每月累计迟到,早退5次扣除当月生产奖金。
2、中途溜班、窜班聊天及上班打牌的员工,每发现一次分别罚款50元/次,个人累计3次扣罚当月生产奖金。
3、严禁酒后上岗, 酒后上岗影响工作的,每次扣罚200元.
4、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抽烟,发现一次,处罚50元。 3
5、窗口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规范服务标准,使用服务用语,坚持站立服务和双手接递。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处罚当事人每项10元。被客户有理由投诉的,每次处罚当事人500元。被省、市行神秘人检查中违规扣分的,每分值处罚100元;如得分90分以下被市行通报处罚的,由当事人承担所有经济损失。所有窗口服务人员上班时间未戴工号牌,无论何种原因,扣罚当事人20元/次,累计3次给予加重处罚。
6、所有工作场所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营业窗口严禁吃东西、看书、带小孩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营业场所,否则,扣罚所有在场当事人50元/次。
7、各营业窗口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营业时间开关门,如有推迟开门或提前关门现象,扣罚当班营业员50元/次,扣罚负责人100元/次。 8、严禁拉帮结派、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发生员工在生产场地吵架的,不论对错一律扣罚当事人300元;营业窗口代表着企业形象,窗口服务人员无论何种原因不得与顾客吵架,每发生一次处罚当事人500元,连续发生两次,合同工待岗、劳务工将予以辞退,网点支行发生此类事件每月超过两次以上的另处罚负责人300元. (如遇刁蛮,无礼取闹等客户,可交于支行长处理)
9、对非办公使用电脑,长期通电待机或玩电脑游戏者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
10、违反空调使用及照明用电使用“长明灯”每发现一次扣相关部门负责人50元。
11、中途溜班、窜班聊天及上班打牌的员工,每发现一次分别罚款50元/次,个人累计3次扣罚当月生产奖金。
12、各项罚款由检查人(部门负责人、支行长)开据罚款通知单,按时上交,超期不交,从酬金中加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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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检查
1、日常考勤由营业部负责。考勤人员严格按照考勤制度进行记录,不得作弊或庇护违纪人员。
2、考勤结果作为奖惩、奖金、福利发放的依据之一。凡无考勤记录者,均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3、实行领导查岗制度,每周由行领导轮流带班,不定期进行查岗,每周查岗不少于一次。
七、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解释权归***支行,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3、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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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劳动纪律及考核办法
山西中条山建筑有限公司水泥厂
劳动纪律考核办法
一、关于迟到早退旷工喝酒的处理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5分钟内罚款10元,当月超过三次后,每次扣20元;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罚款10元,超过三次后,每次扣20元。
2、旷工:旷工半日,扣一天基础工资;旷工一日,扣除当月效益奖;(无故不到或事后请假视为旷工)。
3、不允许酒后上班,发现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二、请假程序
1、请假人员必须写请假条,经批准人批准后方可歇班。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批准人应严格按此程序执行。否则,与请假者一同处理。
2、凡各班组请假人员多余两名者,组长必须上报当班车间负责人。当班车间负责人视情况而定是否准假。未报的一经发现罚其组长50元。
3、夜班请假人员必须先向车间负责人请假,准许后向值班领导请假,未向值班领导请假,一律视为旷工。
三、上班时间,所有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串岗,严格按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确保产品质量,按时完成任务。若发现以下情况一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1、不服从领导安排。
2、串岗、打闹、睡觉、玩手机打电话。
3、违反操作规程。坐设备、带无关人员上岗。
4、生产期间脱岗,造成设备损坏或质量事故的操作工负全责。
五、操作工下班前提30分钟彻底打扫本岗位卫生,
本车间公用区域卫生由班组长或值班领导指定专人打扫。
标准为:1、地面无积水、杂物、粉尘。
2、设备外表无粉尘、杂物。
3、卫生区域所有物料及工器具定置摆放整齐。
凡未按标准执行或达不到标准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或班组50元。
六、严格遵守临时(或口头达成)制定的规章制度,违者罚款10—30元。
七、各单位管理人员接到通知后按时到厂会议室,会
议结束后,到会人员要及时如实的将会议内容及安排传达到各岗位工人。开会无故不到罚款100元,迟到罚款50元,未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岗位的罚款30元。
八、关于夜班劳动纪律管理规定
1、夜班出现同样违纪现象,处罚力度增加一倍。管理人员违纪处罚为岗位工的2倍。
2、夜班违纪一般经查实,岗位工待岗处理,当班值班领导扣除当月效益奖。
3、一个月内出现两次夜班违纪现象,扣除本车间工资总额10%。
4、夜班车间负责人对违纪现象未能及时发现或处理,由厂召开相关人员会议投票决定处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垣曲水泥厂综合办公室
20xx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