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文登市中心医院大便常规报告单
姓名:王福波 科别:内 样本编号:常 20
性别:男 病历号 采样日期:2009.04.09 10:39 年龄:32岁 临床诊断 标本种类:大便
病案号 送检医师 备注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结果 状态 单位 参考值 理学检查 st 棕软便
蛔虫卵 re -
钩虫卵
鞭虫卵
阿米巴原虫
白细胞
红细胞
吞噬细胞 he fe ent leu ery rc - - - - - -
第二篇:编号jxyccg- 20xx-67 - 宜春市中医院智能监控防盗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编号: JXYCCG-2009-192
宜春市中医院智能监控防盗系
统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文件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一、招标公告
二、招标书
三、政府采购合同
四、采购清单
五、投标书
一、招标公告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政府采购办的委托,现就宜春市中医院智能监控防盗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
1、招标编号:JXYCCG-2009-192
2、招标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宜春市中医院智能监控防盗系统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设备清单)。
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或以上);
(2)具备省(部)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贰级或以上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凡采购设备清单中注明了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产品销售投标授权函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接签订合同。(不接受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
(5)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省(部)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贰级以上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所有原件请投标单位单独提供并复印一份,于开标前送达,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将原件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
4、投标费用:
(1)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若邮购,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 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 15xxxxxxxxxxxx1359,(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1)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标书编号,然后将汇款单据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信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联系人传真至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0795-3216796)
(2)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应在开标之前提交且到户有效),收款人:宜春市财政局预算外 宜春市工行袁州支行 15xxxxxxxxxxxx1359,(在进账单中注明代码2191311002)。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9月18日,每日:8:00—17:30(公休日除外),过期不售。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平安路157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8、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9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前,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xx年9月2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万振、张吉伟、龙微娜
11、电话及传真: 0795-3216796(传真) 0795-3216783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
江西政府采购网 http://www./
宜春政府采购网 http://www./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七日前,以书面(包括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xx年8月31日
二、 招标书
一、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公开投标采购中所叙述的项目。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即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生产厂家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
2.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宜春市中医院。
3、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4、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或以上);
(2)具备省(部)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贰级或以上证书。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凡采购设备清单中注明了提供原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的产品销售投标授权函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招标人将拒接签订合同。(不接受经销商出具的授权函);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由目录中所列内容以及招标文件的补充、澄清、变更组成(如有)。
6.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可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七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七日,则需推迟开标时间)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未告知联系方式的除外),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七日(如至原定截止时间不足七日,则需推迟开标时间),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或依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应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未告知联系方式的除外),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
8.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8.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未告知联系方式的除外),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书的编制
9、投标的语言及度量单位
9.1投标人的投标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10、投标书的组成(统一格式,投标书必须编制目录和页码)
10.1本项目投标书中,凡涉及投标总报价,必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中不能出现投标总报价。 10.2投标人编写的投标书应包括以下文件: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
(3)技术规格响应表
(4)投标规范偏离表
(5)关键部件明细表
(6)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7)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8)资格证明文件
1)经过本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交验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资格声明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应在投标书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修正总价。每种规格的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1.2投标价应一次性报定。报价应包括外购、保险、利税、关税、管理、运杂、装卸、安装、调试、检测、软件、硬件、培训等。
12、投标货币
投标必须以人民币报价结算。
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方的要求。
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2证明与招标文件中的货物、安装调试和服务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投标人应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和操作性能的详细说明;
(2)产品检验报告及鉴定证书;
(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所提供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响应,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规格响应表。
15、投标保证金
15.1所有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3000元;
15.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并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15.3上述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
1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5.5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后无息退回。
15.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15.7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拒绝与买方签订合同;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6、投标有效期
16.1投标有效期为从开标之日起20天内。
16.2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因特殊情况,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方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标书。
17、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7.1在招标文件有规定格式的项目上,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格式填写;招标文件中未规定的内容,投标人作为投标文件附件载入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制。全套投标文件的幅面应一致,并统一编码。
17.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
17.3投标书由投标人按规定填写和打印一式三份(1份正本、2份副本),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4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
17.5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在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8、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这些信封再封装在外信封中,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
18.2投标方应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字样,然后装入招标文件的正本密封袋中。
18.3装投标文件的内外层密封袋上均应写明: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18.4如果外层密封袋未按上述第18.1、18.2、18.3条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书,采购中心应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
19、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和截止时间
19.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送达投标地点。 19.2所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证明单据原件,开标时应出示并递交招标人。
19.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19.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回投标。
(五)资格初审
开标前,招标人对投标提供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省(部)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信用贰级以上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以上证书的原件进行审查。凡有不符的视为废标。
(六)开标和评标
20、开标
20.1招标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请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20.2如果投标人少于3家,则不予开标,标书退回投标人,并终止本次招标程序。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20.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唱标。
20.4开标时,由招标方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并作书面开标记录。
21、投标书的澄清
21.1投标文件有含混之处的,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要求其澄清。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解释或澄清。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问题的内容作出书面答复。该书面答复由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解释或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对投标文件的审查
22.1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书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符,而且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2.3招标人判断投标书的响应性仅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2.4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方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2.5招标人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2.6招标方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确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若有错误,招标方将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1)当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修正总价。除非招标方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以标出的总价为准。
22.7投标报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23、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法定代表授权人在招标时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
(2)投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未被法定代表人授权的;
(5)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总报价超出财政预算且用户无法承受的;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办法如下:
备注:招标后,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提供的资质及实力证明、售后服务证明,以及业绩证明进行查证,若有虚假情况,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理。
25、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5.1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
25.2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其间所进行的程序及内容均予保密,评标小组等相关人员均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标信息。
25.3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与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5.4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正本。
(七)授予合同
26、确定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情况,按其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7、招标人授标时保留更改招标需求的权利
招标人在向投标人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有权变更招标需求的数量和服务的内容。
28、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并无需向投标人作出解释或对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
29、中标通知
29.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方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29.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3在中标人按照规定与买方签订合同后,招标方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无息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0、签订合同
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派授权代表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中标人的投标书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三、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中标人):
乙方(采购人):宜春市中医院
丙方(招标人):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乙、丙三方根据 20xx年9月22日举行的公开招标采购达成本合同 (JXYCCG-2009-192)。
一、中标商品清单 (见附件)
二、甲方售出的货物必须附有合法齐全手续以及厂家随商品附带的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卡等资料及物品,并指定为 20xx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产品。
三、商品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保证条件和期限
质量保证:甲方所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的和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标准和环保要求。甲方按国家及生产厂提供的质保期和质保内容提供质保和维修。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包修、包换或者退货,并承担其费用,保修期外的维修收费按国家和卖方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售后服务:
甲方应提供下列服务:
(1)现场安装和调试;
(2)提供安装和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使用、维护对乙方单位人员进行培训或指导。
(4)甲方接到乙方的报修电话后,市区范围内维修服务人员应在4小时内到位,一般维修应在8小时内完毕。
(5)甲方的其他服务承诺。
五、送货时间: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负责将所售合格商品交付给乙方。
六、送货地点:甲方送货上门,并根据乙方的要求安装到位,调试合格。安装、调试、培训、途中运输等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交货地点为:宜春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七、验收方式
交货时乙方按国家标准、中标商品清单、货物验收通常惯例进行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甲方应负责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乙方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验收单》,报丙方备案。
八、付款方式
在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将货物交付,经验收合格并将经乙方签字盖章的《政府采购验收单》提交给丙方后10天内,丙方将按合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一年后的10天内付清,所有付款凭验收报告和正式#5@p付款。
九、履约保证金的处理
甲方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待乙方验收合格签署《政府采购验收单》并报
丙方备案后10天内退回。
十、违约责任
乙方无理由拒收商品,甲方可向乙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
丙方逾期付款的,甲方可向乙方索赔逾期付款部分 0.5% /日的违约金。 甲方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并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 10% 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的,乙方可向甲方索赔违约部分 0.5% /日的违约金。 十一、因商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江西省宜春市技术监督局裁定,败诉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按违约条款所列内容予以赔偿。
十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并签订相关的补充协议,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甲、乙、丙三方发生诉讼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签定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本合同一式五份,由甲、乙、丙三方、政府采购办、公证处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话:
20xx年 月 日
四、宜春市中医院视频监控、防盗报警、综合布线设备清单
五、 投标书
一、投标函格式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宜春市中医院智能监控防盗系统”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为JXYCCG-2009-192)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对之负法律责任:
1、 我方愿意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一式贰份;
2、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3、 保证投标文件中所述本单位情况属实;
4、 保证忠实地履行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 我方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如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易形成歧义的表述和资料,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7、 本投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及投标报价表
(一)、开标一览表
评标结束后,退还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收 款 人: 开 户 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二)投标报价表
项目编号:JXYCCG-2009-192 金额单位:元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三、技术规格响应表
项目编号:JXYCCG-2009-192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四、投标规范偏离表
项目编号:JXYCCG-2009-192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注: ①页码:指招标规范对应在招标文件中的页码。
②招标规范:指在招标文件中招标人所提出的要求。
③投标规范:指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招标规范的响应情况。
④不论投标人用于投标的相关内容优于或劣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凡是不一致之处均须列入本
表,否则视为与本招标文件相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⑤该表必须填写,不能空白。
五、关键部件明细表
项目编号:JXYCCG-2009-192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六、 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须提供产品彩页)
七、 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八、 资格证明文件
① 经过本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原件(有副本的可提供副本原
件)。
② 法人代表授权书
授权单位: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代理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现授权 同志代理我公司参加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宜春市中医院智能监控防盗系统
的投标活动(项目编号:JXYCCG-2009-192 )。
代理人 的代理权限为:
本授权的有效期限为:
授权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