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补助申请表
第二篇:关于请求解决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报告
关于请求拔付“新建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报告
亭湖区财政局:
为积极响应省政府建设美丽乡村的号召,提升331省道两侧村庄的面貌,按照上级的要求,我镇《新建村美丽乡村项目》己经进行申报立项。现根据规划设计院的规划,需对该村道路、河道排水系统、广场绿化、及村便民中心等配套设施进行建设改造。具体实施新修水泥路面24800平方米、浚疏河道4000米、农户墙体刷白73000平方米、围护栅栏9020米、新建180平方米的便民中心一幢、桥梁二座等内容,以上项目预计需资金494.3万元。目前前期规划设计己完成,墙体刷白己招标,但因我镇财力有限,待建项目较多现特呈报告,恳请区政府财政局将省补项目建设资金300万元尽快拔付我镇以便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专此请示,恳请批复。
(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表)
盐东镇人民政府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制表时间2015-5-19 制表单位:盐东镇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