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组发?2007?81号
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处级领导干部
收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部、处: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20xx年下半年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工作的精神,从20xx年12月24日至20xx年1月8日,将进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收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 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收入申报的人员范围及时间
1、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人员范围: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处级调研员。
2、收入申报人员范围:处级以上干部。
3、时间跨度: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要求
1、各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重视这两项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单 1
位处级干部如实填报《党员领导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和《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并于20xx年1月8日前以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交到组织部。
2、各总支、直属支部将领导干部贯彻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认识、学习贯彻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有何意见和建议写成书面材料20xx年1月8日前报组织部。
附件1:处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填报表
附件2: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部
20xx年12月6日
主题词: 干部管理 个人事项报告 收入申报 通知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党委组织部 20xx年12月6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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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
报告人签名: 受理部门签名(盖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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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包括变化的时间、原因,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和职务等内容。
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包括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发证机关、发证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
3、“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是指配偶、子女已取得他国国籍或在他国及港、澳、台地区取得长期或永久居留权。
4、“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外国公司驻华、港澳台公司驻境内分支机构主管人员”,是指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担任企业或分支机构、代办机构的董事、监事、正副经理(厂长)、正副代表(代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当职级的人员。
5、“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被追究的时间、原因、刑罚种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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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处级领导干部收入申报表
填表日期:20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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