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
(学前教育类二○##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温岭市
登记证号: 单位形式 (法人或合伙或个体)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许可证号(或批文号):
单位详细通信地址:温岭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从业人员 名(其中执业人员 名、女性 名、
中共党员 名、行政事业编制人数 名),是否建立党组织
单位领导成员 名(其中女性 名、中共党员 名)
本单位创建时间: 年 月 日,原开办资金总额 万元
现资产总额 万元(含净资产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净资产来源:个人投入 万元、企事业单位社团投入 万元、国有资产 万元、接受捐赠 万元、积累与增值 万元、其它资金 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现有车辆类型与数量: 电子邮箱:
浙江省温岭市民政局制
20##年度学前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招生数与收入支出表
说明:1、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在每年3月31日前向业务主管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不按期按规定报送年检材料的,将被视为“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向社会公告。
2、本报告书一式二份,请用墨水笔认真、工整、详细、准确、完整填写(数据用阿拉伯字填写),本报告书内容截止日期为20##年12月31日,填写不下的内容另加A4纸附页;民办非企业单位如需留档,请自行复印一份。
3、民间组织召开年会、学术交流(研讨)会、评比会、表彰会、成果展览会、招商推介会、参加涉外活动、接受境外捐赠资助、加入境外组织、设立实体机构、出版刊物、跨业务领域跨区域活动、出现突发事件,以及成果展示、被行政处罚、发布广告等重大活动,均需在规定期限内按管理程序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依法接受监督检查。
财务负责人: 会计: 出纳:
第二篇:民办非企业年度检查报告书(青岛市)
民办非企业单位
年度检查报告书
( 年度)
单位名称 (盖章)
登记证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报告书应使用喷墨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也可使用兰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填报内容应详实准确。
二、表中选择项,请在“□”中打“√”或涂黑“■”。
三、表中的数据、时间、电话号码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本报告书填写不下的内容可以另附A4纸填写。
五、本报告书要求签字之处,应当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署,代签或复印无效。
六、本报告书一式一份。本报告书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同时加盖本单位印章,方为有效。
一、基本情况
二、本年度变更登记事项
三、年度重大活动情况
四、主要承诺服务内容
五、本年度开展公益活动情况
六、董事会(理事会、校委会)情况
八、法定代表人声明
谨此确认,本报告书所填内容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九、年检审查意见
送达记录
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填写说明
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年度检查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申明,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签署意见和盖章后,报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审定。
1.基本情况:
1.1. “单位名称”、“登记证号”、“业务主管单位”、“单位性质”等,应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登载内容相一致。
1.2. “登记日期”,是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批复同意成立或首次颁发登记证书的时间。
1.3. “住所地址”,是指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应按照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登记的住所填写。
1.4. “联系电话”、“传真”填写单位负责人或办公室电话、传真。通过该电话或传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可以在工作时间随时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就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工作以及其他有关事务,进行沟通、协调。
1.5. “单位网址”,填写本单位建立的用于发布本单位各类信息的网址;“网站名称”请填写规范的全称。
1.6. “电子邮箱”,填写用于本单位对外电子信件联络的电子邮箱,或者填写有关负责人员的电子邮箱。
1.7. “从业人员数”是指在民办非企业单位领取薪酬的专职、兼职工作人员总数。“专职人员数”是指专门从事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由民办非企业单位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或者使用其它编制但专门从事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兼职人员”是指人事、工资等关系在其他单位,但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兼有除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以外的职务,或负责相关工作,部分领取薪酬的人员(包括离退休返聘)。
1.8.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上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法人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个体或合伙性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填写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更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登记内容不一致的,应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变更登记手续。
1.9. “党组织情况”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党组织的情况。党组织类型主要包括:①党委、②党总支、③党支部;“其他”栏中应填写党组或者未建立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建立多层党组织的,填写最高层级的党组织。
1.10. “执业许可证号”应填写业务主管单位颁发的执业许可证上的证号。
1.11. “组织机构代码”应填写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
1.12. 开户银行等情况,应填写基本银行帐户情况,临时帐户不需填写。
1.13. “内设机构情况”应填写本单位的主要内设部门和与本单位注册住所不在同一地点的其它场所,如学校的教学点,体育俱乐部的训练基地,科研机构的研究室等。
2.本年度变更登记事项:
年度内有变更事项的单位,先在表格对应栏中的“□”中打“√”或涂成“■”,然后再填写具体内容。
3.年度重大活动情况:
主要反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内开展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活动情况。
4.主要承诺服务内容:
承诺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服务项目、服务方式。
5.本年度开展公益活动情况:
主要反映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内开展的无偿或低偿公益服务活动的情况。
6.董事会(理事会、校委会)情况:
董事会(理事会、校委会)情况,主要反映民办非企业单位董事会(理事会、校委会)结构、人员组成、主要决策事项等情况。
7.工作报告
请填写本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况、履行登记手续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情况、财务管理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等。举办过面向社会的研讨会、论坛的还应当填写研讨会、论坛等活动情况。
8.法定代表人声明:
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