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06信息泄露事件2人被抓 涉嫌盗取他人信息 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官方微博发布的信息显示,铁路公安机关于20xx年12月25日晚,将涉嫌窃取并泄露他人电子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嫌疑人蒋某某、施某某通过收集互联网某游戏网站以及其他多个网站泄露的用户名加密码信息,尝试登陆其他网站进行“撞库”,非法获取用户的其他信息,并谋取非法利益。
据《新京报》报道,昨天上午10点59分,有网友在“乌云-漏洞报告平台”发表一篇帖子称,大量12306用户数据在互联网传播售卖。根据该平台披露的信息,目前已知公开传播的数据涉及用户数为131653条,尚不清楚是否有更多用户数据被泄露。12306网站昨日对此回应称,网上泄露的用户信息系经其他网站或渠道流出。 今天上午,中国铁路总公司官方微博发布微博称,铁路公安机关于20xx年12月25日晚,将涉嫌窃取并泄露他人电子信息的犯罪嫌疑人抓获。经查,嫌疑人蒋某某、施某某通过收集互联网某游戏网站以及其他多个网站泄露的用户名加密码信息,尝试登陆其他网站进行“撞库”,非法获取用户的其他信息,并谋取非法利益。
据12306网站介绍,近日,铁路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网上囤票倒票案件,不法分子谋取非法利益,同时造成部分旅客因身份信息被冒用而无法正常购票。铁路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旅客,在设置12306网站登录密码时不要使用在其他网站相同的密码,并
且不要通过第三方网站购票。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中新网生活频道)
12306严打囤票:乘客乘车时间交叉将不能购票
12306铁路客服中心今日发布公告,称铁路公安机关近期破获多起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网上囤票倒票的案件,因此自明日起实施多项新措施,打击冒用身份购票。
如果旅客发现自己身份被冒用,可以随时举报。除了报告铁路公安机关之外,12306网站上也将增加举报功能。
12306特别提醒,根据实名制购票乘车的原则,旅客请勿购买行程冲突的车票。自12月26日起,售票系统将不接受行程冲突的购票。如果旅客再次购票时被提示与前次购票行程冲突,已购车票必须办理改签或退票,然后才能重新购票。
对于那些行程不确定、囤票待发的人来说,以后至少不能选择相邻的车次了。
关于涉及冒用身份信息购票相关事项处置的公告
近日,铁路公安机关破获多起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在网上囤票倒票案件,不法分子谋取非法利益,同时造成部分旅客因身份信息被冒用而无法正常购票。为了维护正常的购票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旅客的出行,自20xx年12月26日起,实行以下措施:
1、旅客网上购票,发现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购票,造成行程冲突(指同一乘车人的乘车时间出现交叉)不能购票时,可在互联网上举报后继续购票。12306网站为旅客网上举报设置了相应的功能,旅客可以按网上的提示操作。
2、旅客在车站窗口、代售点、电话订票、自动售票机等渠道购票时,发现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购票,造成行程冲突不能购票的,可到就近车站指定窗口举报后继续购票。
3、对于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买的车票,铁路部门将按车票的车次、座次在车站和列车上进行重点查验,铁路公安机关将作为重要线索依法处置。
4、铁路公安机关鼓励旅客到就近车站派出所,举报身份信息被冒用购票的情况。一经查实,铁路部门将锁定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票的用户及名下所有车票,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5、根据实名制购票乘车的原则,旅客请勿购买行程冲突的车票。自12月26日起,售票系统将不接受行程冲突的购票,如果旅客再次购票时被提示与前次购票行程冲突,请将已购车票办理改签或退票后重新购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对车票所记载身份信息与所持身份证件或者真实身份不符的持票人,铁路部门将拒绝其进站乘车。铁路部门提醒广大旅客,请不要使用他人身份信息购票乘车,
也不要购买载有他人身份信息的车票,以免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影响您的行程。
铁路部门感谢广大旅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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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此前曾称“囤票”不违规
在“火车票预售期提前60天”以及“提前15天退票不收取退票费”新规下,20xx年春运,“囤票”不再是黄牛的专属行为,许多无法确定放假时间的普通乘客也开始加入其中,甚至出现了“囤票族”,现在他们开始忙着退掉多余的“囤票”。也有人抓住机会开始抢购别人的退票。
此前,曾有媒体记者就此咨询12306客服,对方称目前实名制网上购票规定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在同一乘车日期、同一车次只能购买一张车票。而对不同天同一车次或同一天不同车次,使用同一身份证号订票是没有问题的,部分旅客囤积多张火车票的做法并不违反火车票实名制规则。
针对12306的表态,不少业内人士和媒体纷纷呼吁化解这种利用规则漏洞的“囤票”行为,建议进一步改进现行火车票售票规则,比如对一张身份证一定时期内能订多少张票要有明确规定,对总计退票的次数、张数也要有规定。(
第二篇:个人信息泄露成因及其对策
个人信息泄露成因及其对策
1、现象描述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个人信息泄露问题被曝光,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广大民众的担忧。买了新车的朋友经常接到电话推销保险;孕妇也经常接到孕婴产品销售商的问候电话;买了新房钥匙还没到手,装修公司就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装修。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有一份调查显示,86.5%的人表示自己有因为个人信息泄露而遭遇困扰的经历。尽管3年前,刑法修正案(七)就特别增加了打击个人信息违法行为的条款,为打击此类犯罪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但是,时至今日还没有周密细致的法律规定足以执法,盗用个人信息泛滥的现象就难以遏止。那些泄露个人信息严重的部门,又该承担何种责任呢?看来中国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1、个人信息泄露的主要原因
1.1行业监管不力,部分工作人员谋私利
在信息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一个人不可能与世隔绝,人们频繁地与外界交往,造成某些个人信息时刻处于被泄露的状态。汽车销售商、房产中介、医院等行业及其从业人员往往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的公民个人信息,这些行业虽均有系统内部出台的关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见和规定,但由于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不强,且内部执行不到位等情况,部分工作人员谋取私利,造成这些行业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
生活在分工细致、彼此关联性极强的现代社会,不知道要留多少次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设想如果当人们将信息留给商家或公共服务部门时,某些工作人员为了蝇头小利,出卖了顾客的信息,带来的也许是一系列的连锁反应,那么后果将是无法预计的。
1.2缺少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根据罪刑法定的原则,只有非法泄露和贩卖信息的,才有判刑入罪之虞,最近几年已经有类似案例。但对于疏于管理而导致员工泄露信息的,还没有有效的法律制约。比如对责任人的处罚,以及对受害人的赔偿等等,这也成为这种信息泄露现象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的
原因之一。在一个诚信状况不理想、责任感普遍缺失的社会,仅仅依靠人们道德自律,恐怕远远不够,再加上缺少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来保护,人们即使发现了自己的信息被泄露,也会因为担心维权的结果不尽人意而最终放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3个人的信息保护意识不强
其中因素很多:
1、无法确定哪些机构泄露了客户的信息。比如购车者的信息是驾校还是汽车销售商还是交管部门,这是一个比较难以确定的问题,造成不知道以谁为对象提起诉讼。
2、中国人的潜意识里不愿意轻易述诸法律。原因在于中国历史文化的影响、诉讼的成本相对过高、诉讼程序繁琐。
3、中国人目前普遍自我保护意识不够。虽然近几年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中国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很大的提高,但是还远远未达到国外发达国家公民的自我保护法律意识。
应当说,这些因素和现行个人信息法律保护规定存在缺陷有着比较大的关系。使用的名片、在网站上注册的邮箱和电话号码、淘宝购物所用的信息、街头填写的问卷调查表等等。在不经意中,你的信息也许已经泄露,被有心人加以利用。现在人们普遍开始对个人信息保护有了一定的认识,但保护意识还是相对薄弱。
2、解决建议
2.1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不法行为
2.2与企业信用挂钩,加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2.3提高个人信息保护等级
2.4互联网高速发展严重影响个人信息保护
2.5信息保护的立法不能阻碍信息的流通
2.6加强行业监督和舆论监督,提高个人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