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温州市财政局(制)
填报说明
一、封面填写
(一)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或部门预算下达计划的项目名称一致。
(二)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项目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二、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填写本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的主要工作内容,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计划调整的,需说明调整原因情况。
(二)评价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
1、预算执行率:本项目实际支出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00%,超过90%得满分,每差1%扣0.3分,扣完为止。其中“项目实际支出”应剔除不符合本项目用途的不合规金额。
2、资金支出合规、合理性:审查项目资金支出是否符合项目用途,是否符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是否存在明显浪费现象。不合规资金支出金额占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的比例,每1%扣0.5分;明显不合理的支出金额剔除合理性部分后占实际支出金额的比例,每1%扣0.3分。
3、工作量目标完成率:审查本项目预期计划工作量目标(预期目标栏的填写应与原上报的《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一致)是否完成及完成程度,根据具体项目的计划工作量目标数量来分解本项分值,再根据每项目标的完成程度来计分,各项计分合并为本指标得分。各目标完成程度分成完成、基本完成、基本未完成、未执行四档,分别按100%、90%-70%、30%-10%、0%计分。
4、项目效益(质量)性:审查本项目预期效益目标或质量要求(预期目标栏的填写应与原上报的《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一致)是否达到及达到程度,根据具体项目的预期效益目标数量或质量要求目标数量来分解本项分值,再根据每项目标的完成程度来计分,各项计分合并为本指标得分。各目标达到程度分成达到、基本达到、基本未达到、未达到四档,分别按100%、90%-70%、30%-10%、0%计分。
(三)自评说明及建议:由项目单位填写对本项目执行情况需要作出的解释说明,并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四)自评等次:>90分为优,75分-90分为良,60分-75分为合格,<60分为不合格。
(五)审核意见及评价建议:由自评审核部门(项目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填写,包括(1)对项目单位自评情况的审核情况说明(2)本项目总体完成情况和存在的问题(3)根据审核后评价结果提出对该项目本期相关资金的处理建议(4)对下期预算安排建议。
(六)审核等次:自评审核部门根据审核结果给出的项目评价等次,标准同自评等次。如审核发现重大违规违纪现象的,直接定为不合格,有关情况在审核意见中说明。
三、自评报告应随附上报以下材料:
1、项目经费收支情况明细表
2、项目工作小结
3、原上报的《财政支出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
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报告一式四份,项目单位留存1份,上报项目主管部门1份,报送财政部门归口业务处室和绩效评价处各一份(随附评价报告及附件的电子文本)。
第二篇: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格式)
温州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
支出科目编码 □□□□□□
项目单位
主管部门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年9月6日
温州市财政局(制)
备注:随同自评报告还应提供的有关资料有:项目预算批复文件、预算执行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验收报告和有关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以及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填报说明
一、本报告由评价机构填写,所有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二、封面填写
(一)评价类型:在项目所属类型的方框内打√,属于跨年度支出项目中期评价的填报“实施过程评价”;属于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填报“完成结果评价”。
(二)项目名称:须与项目批复文件的项目名称一致。
(三)项目单位法人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单位法人代码填写。
(四)支出科目编码:按照财政部统一的政府预算支出科目编码填写。
(五)项目单位: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六)主管部门:填写全称,不得省略。
三、报告内容填写
(一)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有多个时,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地址和邮编等栏目,可调整格式,逐个填写。
(二)项目起止时间:按照项目预算批复至项目完工(竣工验收)的实际时间填写。
(三)基本概况:填列项目的实施依据、涉及范围、主要内容和用途等。如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计划调整的,需说明调整原因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
明细填列项目绩效总目标、阶段性目标及其分项子目标,对主要的经济、社会、生态环境效益目标等要有明确的指标和标准。
(五)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完成情况:填列项目的完成时间,需验收项目的要明确是否已经通过验收;未按期完成或尚未完成的要说明原因。
2、资金投入情况:填列项目实际投入资金数额,明确计算出项目资金使用率(实际投入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项目执行超支显著或节余资金较多的,要说明原因。
3、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应对照第(四)栏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分项填列实际完成情况
4、经济效益分析:填列项目实施取得的经济效益
5、社会效益分析:填列项目实施取得的社会效益
6、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填列项目的组织管理体系运行构架,是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执行,是否存在违规违法问题。
7、项目财务管理情况:填列项目的财务管理体系运行构架,是否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要求规范执行,专项管理,严格把关,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8、存在问题及分析:填列项目实施过程和执行效果中发现的问题,并进行分析
(六)自评结论:对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绩效进行概括性总结,并给出相应的评价等次。等级分成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1、优:项目按期完成,顺利通过验收,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
2、良:项目按期完成,顺利通过验收,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
3、合格:项目按期完成,顺利通过验收,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有所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基本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的。
4、不合格:项目未能按期完成或未能通过验收的且无正当理由的;预定绩效目标基本未实现;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本无提高;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的;有以上四点情况之一的,为不合格。
(七)有关建议:针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八)评价人员:填写参与项目评价的所有成员名单,并由各成员签字确认。
(九)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由项目单位组织的专家组或内部人员组成的评价组、受托中介机构组成的评价组的组长签字。
(十) 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项目单位或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后,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自评报告统一使用A4纸打印、装订。
五、由项目单位将评价报告上报主管部门,份数由主管部门自行确定,再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处室和绩效评价处各一份(随附评价报告电子文本)。如果主管部门直接作为财政资金使用单位的项目自评,则评价报告直接上报财政部门归口业务处室和绩效评价处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