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资质认可证书号)
(计量认证证书号)
NO:(含年份的报告编号)
检 验 报 告
样品名称:
受检单位:
检验类别: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
注 意 事 项
1、报告无“计量认证标志及认证号”、“检验报告专用章”和“检验单位公章”无效。
2、报告无制表人、批准人签字无效。
3、报告涂改、骑缝章不完整无效。
4、送检样品的检验报告仅对来样负责。
5、对检验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鲜样不保存副样,若有异议,重新抽样检测。
6、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农产品包装上印制本中心“监制”、“监测”字样。
7、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和本单位公章无效。
8、未经本单位同意,受检单位不得利用本检测报告作商业性宣传。
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
检 验 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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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审核人: 制表人: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站
检 验 结 果
No: 共 页 第 页
第二篇:检验报告样本
检 验 报 告
受检单位: 检测单位:
检测日期: 年 月
检验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9xx年修订)